快递来了个“新疆游” 寄的手机却有去无回
■包裹被退回后,消费者发现价值700多元的手机没了
■邮政部门表示,保价的快件按损失额度赔付,未保价的执行最高5倍运费的赔偿
记者 王超

快递公司将手机包装盒寄还给李女士(记者
张哲 摄)
不久前,市民李艳给新疆的表妹快递了部新手机。孰料,在外“漫游”了20天后,邮件却出乎意料地回到了她手中。
“包装盒还是原来的包装盒,可里面的手机却悄无声息地‘飞’走了。”5月26日,对于发生在自己身上的这桩“怪事”,李艳除了倍感疑惑外,更多的则是对相关部门相互“踢皮球”的无奈和愤怒。
消费者:盒子到了,手机“飞”了
5月4日,李艳通过湘潭EMS速递物流给表妹快递了一部价值700多元的小米手机,邮单号为105338185503。
出于保险起见,李艳在寄发邮件时,特地向工作人员交代了相关注意事宜。
“手机是我亲手放进去的,当时我还告诉对方,里面是手机,让他们在运送时多加留意。”李艳告诉我们,当时工作人员按照流程,为包裹贴上发货单,并收取了她39.5元的邮费后,就匆匆结束了办理流程。
此后的这些日子,李艳一直关注着快递的物流行程。10天后,即5月14日,李艳通过网络查询发现,她寄出的邮件因“邮件破损,重量不符,无内件手机”等原因,被完整退回。
在李艳提供的这张“特快专递邮件验单”上我们看到,原重520克的邮件,到达新疆后,邮件重量变为240克。
“丢失的那280克,应该就是我手机的重量。”5月24日,李艳接到快递公司电话,称她寄出的包裹已被退回湘潭。待她从快递员手中取回包裹后,李艳吃惊地发现,原本封得好好的包裹,不仅被人为开拆过,里面的手机及相关配件也一同失去了踪影。
快递公司:未投保,最高赔3倍邮费
5月26日上午,拿着退回的包裹,李艳找到了负责揽投邮件的单位——湘潭邮政速递物流公司岳塘网点。
李艳认为,速递公司理应赔付她全部损失。
对于李艳的要求,岳塘网点的负责人显然不认同。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称,他们已经把包裹按照客户要求运送到了寄件地址,且顾客也未给包裹做任何投保。因此,他们最多按相关规定赔偿当事人3倍的邮寄费用。
“我肯定不会接受这样的赔偿结果。”李艳斩钉截铁地表示,手机连同邮费,她总共花了739.5元。如今,快递公司把她价值700元的东西弄丢了,却只同意支付100多元的赔偿,她觉得这和“霸王条款”没有什么差别。
当天,我们跟随李艳到岳塘网点采访时,李艳透露,她当时根本就不知道有“投保”这回事,接收包裹的工作人员也没有主动问其是否需要为包裹投保。
邮政部门:邮寄贵重物品时,最好为邮件投保
5月26日,我们从市邮政管理局获悉,近年来,货物丢失、损毁成为快递行业投诉的热点。但许多消费者因为没有对快件做保价,事后很难获得满意的赔偿。
市邮政管理局行管科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邮政法》规定,对于保价的快件,按照损失额度来赔付;对于不保价的快件,执行的是最高5倍运费的赔偿标准,快递企业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给予消费者5倍运费以内的赔偿金额。
他提醒市民注意,邮寄贵重物品时,最好为邮件保价。这样做,一方面是减少损失的最有效方法;其次,只有足额投保,市民才能得到足额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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