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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4只鸡 母女三人坐上被告席

(2014-02-18 11:00:13)
标签:

文化

为了4只鸡
母女三人坐上被告席

■因怀疑鸡是被鱼饲料毒死的,她强行拦车讨说法
■两位前来处置的民警也被她们打伤

 

黄戌娟  李涛  谭凤明 

   
    本报讯 为了4只鸡,湘潭县的刘桂香和两个女儿堵住了装满鲜鱼的货车,还对赶来调处的民警又踢又咬。结果,母女3人全都站在了被告席上,并被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了相应刑罚。


    2013年8月6日凌晨l点,刘桂香以自己家3个月前死了4只鸡,怀疑是被附近一座水库养鱼的饲料漂浮物毒死为由,喊上女儿胡灵和胡昕,一起驱车赶到水库讨说法。


    3人将车停在水库的唯一出路口,阻止装满3.5吨鲜鱼的货车离开,并要求水库承包人王某赔偿2500元,遭到对方的拒绝。随后,当地村干部闻讯赶来,做刘桂香母女的工作,劝了1个多小时也没有结果。


    凌晨两点,王某向公安机关报警,民警易某、王某等4人到达现场,与当地村干部一起做工作,刘桂香母女拒不听从。凌晨4点,民警易某考虑到天气炎热,货车上的鲜鱼可能死亡,决定立即处置,遭到刘桂香母女的阻拦。


    期间,刘桂香咬伤易某的手臂,胡灵用手电筒砸伤王某,母女3人还对着民警又是脚踢又是手抓,造成民警易某、王某等人受轻微伤。案发后,刘桂香等人的亲属赔偿了水库承包商王某经济损失两万元。


    2月17日,湘潭县法院公布了这起案子的一审结果。刘桂香、胡灵、胡昕均构成妨害公务罪,其中,刘桂香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一年;胡灵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胡昕被判处拘役5个月,缓刑5个月。(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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