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正月初一至初三打的,出租车每趟次加收5元

(2014-01-26 14:28:11)
标签:

文化

正月初一至初三打的,出租车每趟次加收5元


郑镱慧子  梅皓  刘涛

 

    本报讯 1月24日,我们从市城市客运管理局获悉,经市物价局批准,从农历正月初一至初三(即2013年1月31日零时至2月2日24时止),我市出租车每趟次将加收5元,其他时间不得以任何形式上浮车费。


    24日上午,我们在市客管局看到了市物价局下发的潭价管【2014】9号《关于2014年春节期间湘潭市城区出租车价格临时加价的通知》。通知规定,我市出租车从1月31日零时至2月2日24时可适当加价,除按现行打表计程收费以及收取燃油附加费外,城区出租车每趟次加收5元。除此时间段外,所有出租车都不得私自调高收费价格。


    “春节期间,我市各出租车主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文件执行收费和服务标准,不得提前、延后或随意扩大加价标准。”市客管局出租车管理科负责人表示,如发现出租车乱涨价行为,市民可拨打市物价局监督热线12358进行举报;如遇到出租车拒载、拼客、不打表等违规行为,可拨打市客管局投诉电话58224925投诉。主管部门将及时查处,查证属实的将按有关规定对当事车主进行处罚,并通过媒体公示。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