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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漂流”12年的产权“回家”了

(2013-11-25 09:5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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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

“漂流”12年的产权“回家”了
■12年前,10位市民买了房产拿不到证,事后发现产权属他人
■在雨湖区检察院的帮助下,他们最终拿回了自己的所有权

 

记者 赵明 通讯员 朱良娥 袁小年


    12年前,一起“一房两卖”的纠纷掀起波澜,10名业主掏钱购买了房屋却拿不到产权。3年前,诈骗始作俑者落网。然而,房屋归属却没有因此尘埃落定。雨湖检察院首度支持民事起诉,启动公益诉讼程序,最终让“漂流”了12年的产权,回到了真正的主人手里。


    近日,雨湖区检察院公布了这起案件的始末。

 

开发商“一房两卖”,真房主蒙在鼓里


    2010年春节过后,雨湖公安分局将一起诈骗案移交给雨湖区检察院公诉科,案件牵涉了十多名市民的住房问题。


    按照刑事诉讼的规定,公诉检察官要告知本案被害人的诉讼权利,然而第一次见面,就出现了始料未及的场面。


    “我们被骗了!”“法院开庭都不通知我们!”“我们的权益都被践踏了!”十多名受害者大吐苦水,重提案件像是揭开了他们内心的伤疤。


    凭着职业敏感,检察官隐约感觉其中另有隐情,“简单的诉求,背后可能是维护弱势群体利益的案中案。”公诉检察官和民事行政检察官共同商讨,准备好好研究这个“烫手山芋”。


    雨湖区检察院成立专案组,经过证据搜集,逐渐还原出案件实情。这是一宗“一房多卖”案件,牵连17名真假业主。


    2001年,原湘潭市青年住宅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王某着手开发雨湖区调塘路的一栋商品楼,一楼为门面,二楼以上为住房。市民彭义文等10人看中了这个好地段,而且价格合适,经过商议和王某签订了购房协议,共支付了50多万元购房款。


     可彭义文等人没想到,这栋楼房主体竣工后,王某的后续资金链断了。为了填补资金空缺,王某挖空心思想到了一步险棋,他利用社会关系雇请了7名市民冒充商住楼“业主”,向市内某银行申请抵押贷款。


    “想赌一把,如果运气好,能赚更多。”王某在落网后,曾这样坦陈想歪招的初衷。然而,这场博弈,却因银行的审查操作漏洞,发展到一发不可收拾的地步。受理银行向7名假业主发放了32万余元的住房抵押贷款,按照王某的计划,这笔钱最终全部落入他的指定账户。


    然而,此后的事情并没有想象中的顺利,按照事先约定,两个月后,7名假业主应开始向银行归还一定数额的贷款及利息,但银行迟迟没有收到款项。2002年,银行一纸诉状将7名假业主告上法庭,经法院判决,假业主抵押的住房归银行变卖后,优先偿还贷款。


    此时,已经搬进新楼里居住的彭义文和其他真业主还被蒙在鼓里。直到其中一名业主到房产部门办理产权手续时,才被告知房屋产权属于他人,而且已在银行做了抵押备案登记。   


    自己花钱买来的住房和门面,却挂在别人的名下,业主们发现事态严重,向公安机关报了案,可此时的王某早已溜之大吉,警方一时也无法结案。

 

嫌犯落网,产权仍没着落


    一晃8年过去了。2010年,王某终于落网。当年2月,雨湖区检察院民事行政诉讼科在不影响王某涉嫌诈骗公诉的前提下,同时启动立案程序。


    检察官认为,既然王某是实际的幕后操纵者,涉嫌诈骗,7名假业主又是王某雇请的,他们与银行签订的抵押贷款应视为无效合同。根据民法规定“无效合同自始无效”的原则,只要银行的民事诉讼请求被驳回,10名真业主就能办妥产权手续。


    1个月后,雨湖区检察院向市检察院提请抗诉。同年6月,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裁定案件事实不清,要求雨湖区法院重新审理。


    同年10月,雨湖区法院作出民事裁定,撤销原审判决并驳回银行的诉讼请求。同月,王某也因犯诈骗罪被判有期徒刑12年。


    至此,笼罩在彭义文等业主头上的阴霾一扫而光,他们离产权证只有一步之遥了。“收集法律文书,带好资料就能办了。”彭义文已经迫不及待地要去办产权证了。

 

一波三折,检察官送产权回家


    可事情并没有想象中的“顺理成章”,当彭义文等人拿着法院的民事裁定和王某的刑事判决,去办理产权手续时,又吃了“闭门羹”。


    产权部门告知,法院的民事裁定虽然驳回了银行的诉讼请求,但并未撤销银行办理的产权备案登记。所以,产权归属尚不明确,“只有通过法院撤销了抵押备案登记,才能真正确认产权归属。”


    难题一下子又摆在了检察官面前。由于省内检察机关没有类似案件可供借鉴,而湘潭火车站改扩建工程临近,这栋争议房产恰好在征拆范围内,“如果不办妥产权,他们将和拆迁、征收费用无缘。”检察官感觉时间紧迫,马上向涉案银行发出检察建议,建议银行主动撤回抵押备案登记,但由于诸多原因,这条路并没有走通。争取产权之路,又卡壳了。


    和彭义文等10人打交道已近3年时间,检察官对他们的情况烂熟于心,“大多是下岗职工,经济不宽裕,买下房子可谓是倾尽全部。”虽然历经诈骗、争权的艰险,但总算是苦尽甘来,看到希望的曙光,“换谁都不忍心看着他们的权益受到侵害,他们需要法律帮助。”雨湖区检察院做出决定——将案件作为公益诉讼性质的督促、支持起诉案件,这是雨湖检察院建院30多年来的第一次尝试。最终,雨湖区法院进行了立案审理。


    今年9月6日、18日,雨湖法院作出民事判决:在肯定检察机关支持起诉主体地位后,判决银行在本案中所有的产权抵押备案登记无效,应当予以撤销。同时确认彭义文等10名购房者当初购房合同有效,产权应当予以确认。


    “房屋产权,在外漂了12年,终于回家了。”11月,10名业主像“回娘家”一般,回到雨湖检察院,感谢检察官几次三番为他们争取产权,维护了合法权益。


    至此,这桩历时12年的产权归属民事案件,经历抗诉和督促、支持起诉等诉讼环节、终于划上圆满的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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