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留不住生命,但我希望留住光明”
■高新区板塘街道居民罗晓梅身患癌症,她最后的心愿是捐出眼角膜
■为了照顾她,丈夫辞掉工作,女儿放弃上大学的机会
记者 王超

丈夫宋发开在照顾罗晓梅(陈旭东 方阳 摄)
本报讯 两年前,高新区板塘街道纺城铭苑小区的居民罗晓梅身患癌症。如今,随着病情的加重,她已无任何行为能力,只能卧床等待生命的终结。9月10日,病入膏肓的罗晓梅委托丈夫找到我们,想在人生即将结束之时捐出眼角膜,为黑暗中的人们送去光明。
晴天霹雳,她被查出癌症晚期
如果不是客厅中悬挂的大幅照片,我们可能很难将眼前瘦削、虚弱的罗晓梅与镜框中那位气质优雅的女子联系在一起。
“才过去两年,就完全不是一个样子了。”看着相片中与自己幸福相依的妻子,罗晓梅的丈夫宋发开沉默了。他怎么也想不到,乐观、贤惠的妻子,竟会在某一天与“癌症”这个可怕的字眼联系在了一起。
2011年5月,时年48岁的罗晓梅被医院确诊为胃癌晚期。病来如山倒,要强能干的罗晓梅最终经不住病痛的折磨,体重从50多公斤一下掉到了25公斤。
现在,随着病情的进一步恶化,罗晓梅每天不仅要忍受胃部持续发作的阵痛,还得面临生命随时都有可能终止的残酷考验。
“她每次就那样望着我,静静的,不做声。”看着病床上朝夕陪伴的妻子,如今却这般憔悴不堪,宋发开的心里着实不是滋味。
病入膏肓,她仍想着回报社会
宋发开是原湘纺的职工,早些年从单位下岗后,一直在外打工。妻子罗晓梅病倒后,宋发开第一时间回到了妻子身边。
“在这万难的时候,她需要我。”为了更好地照顾妻子,宋发开心一狠心将到手的工作也辞了,一心当起了“全职丈夫”。
然而,当我们事后再谈起这个看似“欠理智”的决定时,宋发开却向我们爆出了另一个秘密:去年,即将踏入象牙塔的女儿,为筹集更多的钱为妈妈治病,竟毅然放弃了学业。
“她说,爸爸,上大学的学费一定很贵。与学业比起来,抢救妈妈的生命才是当下最要紧的事。”宋发开告诉我们,自2012年高考结束后,女儿就和他一起,轮班守候在妻子身边,给予妻子最细致、体贴的关怀。
上天似乎不太眷顾这个伤痕累累的家庭。
2012年8月中旬,一直守候在妻子身边贴心照顾的宋发开,又被医院检查出患有尿毒症,必须定期去医院做透析来维持生命。
前段时间,病入膏肓的罗晓梅突然把丈夫叫到床边,把想捐眼角膜的想法告诉了宋发开。
“不行!你是完整地来到这个世上的。就算走,也应该要完整地走!”罗晓梅的话音刚落,就遭到了宋发开,特别是家中长辈们的一致反对。
“就目前的病情来说,已不允许我有太多奢望了。在生命的最后关头,我只想尽自己一份微博的力量来回馈社会,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妻子艰难地表述完心中的愿望后,淡淡地朝宋发开抿嘴笑了笑。
宋发开说,那一刻,妻子给他带来了始料未及的震撼。这种震撼,来自于妻子高尚的人格魅力,更来自于对生命的珍视与崇敬。
省红十字会:器官捐献须遵从自愿原则
带着罗晓梅的委托,我们联系了省红十字会器官捐献办公室负责人杨自爱。
认真听完罗晓梅的情况后,杨自爱表示,目前,所有的器官捐献者须满足自愿、无偿、死亡三个条件,“三个条件缺一不可”。
杨自爱介绍,凡愿意捐献器官和遗体的个人,都可以在生前通过书面申请器官捐献登记(没登记但生前未表示不愿意捐献其人体器官的,身故后,其配偶、成年子女和父母也可以书面形式捐献其器官和遗体)。
对于器官捐献,红十字会一直遵循爱心奉献的无偿原则。对于特别贫困的家庭,红十字会将给予一定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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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偿捐献眼角膜他给两人送去光明
9月2日晚,44岁的杨连山走完了他人生的最后一程,但他却用这样特别的方式把希望和光明留给他人。次日,一名18岁患角膜穿孔男孩及一位老人在长沙爱尔眼科医院的手术室成功完成移植手术,幸运地接受了杨连山捐赠的眼角膜。
杨连山是湘潭县人。2010年9月,他突然觉得腹部剧烈疼痛,去医院检查竟被查出患上晚期结肠癌。得知自己的病情后,杨连山有了个特殊的想法:要捐献自己的眼角膜。去年10月,他给长沙爱尔眼库写来一封信表示:“临终之前,我自愿捐出所有的组织器官,以回报社会……”信的落款处还特别标注称“决不食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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