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湘潭市委十一届四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廉洁湘潭建设实施意见》(讨论稿),提出——
把湘潭建成廉洁城市
记者 胡宁
本报讯 12月17日,市委十一届四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廉洁湘潭建设实施意见》(讨论稿)。在这份文件中,“廉洁湘潭”作为一个核心概念被提了出来。
在党的十八大提出“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的大背景下,湘潭提出要建设廉洁湘潭,把廉洁湘潭与富裕湘潭、宜居湘潭、文化湘潭、法治湘潭共同统一于建设幸福湘潭的进程中,通过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最终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总目标。
在建设“廉洁湘潭”的过程中,有几个关键词值得关注。比如:廉洁政治、廉洁市场、廉洁社会、廉洁文化等。其中,在廉洁政治的建设上,包括:要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制约,要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要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要深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要加强干部作风建设,要严肃查处腐败案件等内容。在廉洁市场的打造上,则提出要大力优化发展环境,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培育廉洁从业市场主体,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深入治理商业贿赂等。
《廉洁湘潭建设实施意见》(讨论稿)提出,力争到2020年,我市要基本建成具有时代特点、湘潭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权力运行更加规范,法规制度更加完备,市场更加有序,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观念更深入人心,消极腐败现象得到明显遏制,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建设的满意度进一步提升,初步构建与湘潭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廉洁城市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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