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
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开始试发布
市民可登录市环保局网站查询
记者 廖艳霞 何滢
通讯员 何宇
本报讯
按照省环保厅的统一部署,我市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实施环境空气监测。目前,我市相关监测设备已投入试运行、监测数据试发布。
今年国务院新颁布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当中,环境空气常规监测指标从以往的3项增加到6项,其中首次将PM2.5项目纳入常规检测,其余5项分别是臭氧、一氧化碳、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这标志着我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目标导向正逐步由污染物总量控制向改善环境质量转变,由主要防治一次污染,向既防治一次污染又注重二次污染转变。
省委、省政府之前已经研究决定,将尽快实施长株潭三市区域大气联防联控和环境同治,并且,在《绿色湖南建设纲要》中更是明确要求,到2015年,长株潭三市的PM2.5浓度要控制在国家标准之内。
针对新形势下环境空气质量污染防治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今年以来,湘潭市环保局集中对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对设备进行维护升级,目前全市7个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已经全部进行升级改造完毕,完成了按照新标准实施监测的各项准备工作。
本月,我市7个环境空气质量检测站点设备试运行、数据试发布的工作已经开始,广大市民可登录湘潭市环保局官网(http://www.xthb.gov.cn)的“湘潭市环境空气质量实时发布平台”,查询6项常规监测指标的实时浓度以及AQI(空气质量评价指数)。
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试发布期间,我市环保部门将继续对监测设备、发布平台进行调试和完善,并广泛吸纳各方意见和建议。明年1月1日,我市将正式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实施环境空气监测,及时对外发布数据。
湘潭市环保监测站副站长龙武介绍说:“实时发布环境空气质量数据,可以为市民朋友的出行、晨练等方面提供参考,缩小市民朋友对空气质量直观感受和标准评判之间的差异,让国内空气质量标准更好地与国际接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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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M2.5是指大气中直径小于或等于2.5微米的颗粒物,也称为可入肺颗粒物。它的直径不到人的头发丝粗细的1/20。虽然PM2.5只是地球大气成分中含量很少的组分,但它对空气质量和能见度等有重要的影响。与较粗的大气颗粒物相比,PM2.5粒径小,富含大量的有毒、有害物质且在大气中的停留时间长、输送距离远,因而对人体健康和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更大。
我市的7个环境空气质量检测站点分布如下:1湖南工程学院南院、2板塘铺、3市环保局、4老市委所在地、5湖南科大、6韶山、7昭山(该点作为长株潭区域环境监测点,俗称“对照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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