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文明出行从“起好步,走好路”开始
■湘潭启动首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
■交警部门将向社会征集交通管理方面的意见、建议
记者 吴珊
通讯员
方红辉
青年志愿者在“遵守交通信号,安全文明出行”的宣誓词上签名(记者
张哲 摄)
本报讯
12月2日是我国首个“全国交通安全日”。当天上午,我市在岳塘区建鑫广场举行“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启动仪式,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各个部门代表及志愿者在现场开展了多种形式的交通安全集中宣传。
2012年11月18日,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自2012年起,将每年12月2日设立为“全国交通安全日”。今年“全国交通安全日”的主题是“遵守交通信号,安全文明出行”。
据统计,今年1至10月份,全国因闯红灯肇事导致涉及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4227起,造成798人死亡。我市今年虽然加大了对“六乱”的治理,但市民守法和安全意识仍有待加强。驾驶非机动车和行人违反交通信号的行为屡见不鲜,如闯红灯、不走非机动车道、逆向行驶、不走斑马线、不走人行横道、不服从交警指挥等。交警部门统计,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和禁止标线指示、闯红灯、不按车道通行,分别占全市查处总量的6.62%、12.2%、3.51%。所以文明交通还任重道远,要想实现安全文明出行,必须从遵守交通信号做起,“起好步,走好路”。
今年的“交通安全日”系列宣传活动包括“主题活动日”、“法制宣传日”、“微博展播日”和“文明交通宣讲日”。按照“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要求,倡导机动车礼让斑马线、行人机动车各行其道、行人机动车过街遵守信号等六大文明交通行为,摒弃机车随意变更车道、占用应急车道等六大交通陋习,抵制超速行驶、闯红灯、强行超车等六大危险驾驶行为。
在本次活动中,湘潭交警部门还将结合新颁布的123和124号令,在交通信号设置、施划和管理工作中,广泛听取各方交通参与者、新闻媒体及各有关部门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整改,坚决防止因管理不科学、硬件设施不完善诱发不文明交通行为、引发交通拥堵和交通事故,为群众多办实事、好事。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