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考新规解读之五:
计分新规引发五大焦点讨论
■新部令中,记分项由38项增加至52项
■湘潭交警支队法制科就市民关注的问题进行解答
记者 吴珊
见习记者 李政葳
通讯员 方红辉
公安部123号令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的部令中在交通规则方面提高了违法成本,记分项由38项增加至52项。针对交通违法处理,增加了扣分的项目有:1、闯红灯,记6分,罚100元。2、酒后驾驶,5年内不得再考取驾照。3、不系安全带,记3分,罚100元。4、副驾驶不系安全带,记1分,罚50元。5、行驶途中拨打手机,记3分,罚100元。6、行驶途中抽烟,记1分,罚100元。7、有意遮挡号牌,记12分,顶额处罚。8、超速驾驶,记6分。
自123号令颁布一个多月来,一些细则的改变引起了市民的广泛关注和热议。11月28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法制科负责人接受了我们的采访,针对一些热点问题作出了详细解答。
焦点一:
“闯红灯扣6分”:特殊情况可申诉免罚
【疑问】“闯红灯由3分调到6分,是不是太严了?”“看着前面是黄灯,冲过去就变成红灯了,这算是闯红灯吗?”“被前方大车遮挡视线而误闯红灯怎么办?”
【回应】新规定中对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提高了处罚分值,是为了充分发挥驾驶人累积记分制度在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中的作用,加大对严重危害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
法制科负责人表示,虽然对闯红灯行为的处罚是刚性的,但对闯红灯行为的认定则是审慎的、弹性的。如果确实因为前车遮挡信号灯导致后车误闯红灯,或是司机为了紧急运送病人等特殊情况闯了红灯,除了通过法制员审核等形式在前期予以纠正外,当事人还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渠道申诉解决,情况属实可免罚。
焦点二:
“遮挡号牌扣12分”:故意遮挡要受罚
【疑问】“难道车牌上沾了泥也算遮挡号牌?”
【回应】新规定中,未悬挂或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等违法行为记分由6分提高到12分。法制科负责人表示,在这项处罚规定中,“故意”两字最关键。有的车辆遇上雨天,泥水溅到车牌上,这样的情况就不算故意遮挡号牌。有的车辆遭遇车祸,车牌被撞坏,未来得及修理,也不算“故意”。但是安装个性化装饰遮挡了号牌的字母数字等,就算故意遮挡号牌行为。
交警在执法过程中有自由裁量权,民警都会根据当地的风俗和具体情况,进行。如在结婚当天,婚车号牌处贴“百年好合”等字样,可免罚;但不是结婚当天,则属于故意遮挡。
焦点三:
新手上高速最高罚200元,陪驾有过错要担责
【疑问】“实习驾驶员能上高速公路吗?”“高速陪驾是否具有可操作性,如何检查、监督?”
【回应】在2004年5月1日《道路交通安全法》出台前,是禁止实习期驾驶人驾车上高速公路的。但随着高速公路路网建设速度加快,《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以来,不再限制实习期驾驶人上高速公路。
此次修订借鉴了国外的做法,明确规定驾驶人在实习期内可以驾车上高速公路,但设置了限制条件,必须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
对于无“陪驾”就上高速公路的实习司机,公安交管部门将在收费站、出入口、服务区等地点设立检查点进行检查抽查。在实习期内违规驾车上高速公路的驾驶人,将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如果陪同人员指使、强迫实习期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车,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对陪同人员要根据其过错严重程度,确定其在事故中应当承担的相应责任,并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予以处罚。
焦点四:
“记满12分吊销驾照”不准确
【疑问】“闯两次红灯,或遮挡号牌,就会记满12分被吊销驾照吗?”
【回应】记分不是行政处罚,是一种教育和管理措施,记满12分就吊销驾照的说法是不准确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记分达到12分的,交管部门应当扣留其驾驶证,并对其进行交规培训和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要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提高记分是加强驾驶人管理的手段之一,还应在源头上加强管理,包括考取驾照、驾照审验、实习期管理等,都会有不同的调整和完善。。
焦点五:
“酒驾5年内不得再考证”属误读
【疑问】“网传‘酒驾5年内不得再考取驾驶证’是真的吗?”
【回应】新规定中明确指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5年的;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10年的。
如果酒后驾驶营运车辆,则5年内不得申领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车辆则10年内不得申领驾驶证。所以,“酒驾5年内不得再考取驾驶证”中的酒驾只是针对酒后驾车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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