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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1年12月1日到2012年1月31日,湘潭市交警支队将对城区电子警察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集中减免,凡在此期间到处罚中心处理交通违法的车辆可减免25%的处罚金额。
交警部门透露,从2011年12月1日到2012年1月31日,凡在此期间主动前来办理年检的车辆,免予过期年检处罚;在我市驾驶机动车被电子警察抓拍的违法行为,都予以减免25%的处罚金额。此次受理处罚的窗口共有四处:市交警支队电子警察违法处罚中心、雨湖交警大队交通违法处罚中心、岳塘交警大队交通违法处罚中心、湘潭县交警大队交通违法处罚中心,逾期未接受处理的,不再办理减免手续。
2012年1月开始,交警支队将启用交通违法抄告系统,分单位、行业、社区定期抄告所属机动车违法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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