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7月29日)公民旁听公告
(2011-07-18 16: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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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现就公民旁听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旁听会议的时间地点及内容
2011年7月29日上午8:30,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常委会会议室二楼;旁听内容: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二、旁听公民的资格和人数
凡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持有本市居民身份证或居住证并在本市居住1年以上的公民,可以自愿提出申请。依法被限制人身自由或剥夺政治权利的除外。
本次会议旁听公民总人数不超过8名。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申请旁听本次会议的公民,请于7月25-26日,持本人身份证到湘潭市人大常委会机关424室报名并填写旁听申请表。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将根据报名情况及先后顺序,确定旁听本次会议的公民名单,并通知旁听公民本人。
联系电话:58263997
湘潭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1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