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助人为乐是最大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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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人为乐是最大幸福树立知行观树立处事观树立快乐观 |
分类: 人生感悟类 |
毛泽东同志说过:“人是要有帮助的。荷花虽好,也要绿叶扶持。一个篱笆要打三个桩,一个好汉要有三个帮。”主动帮助别人,当自己遇到困难时,别人也会伸手相助,大家相互扶持,守望相助,人生的道路会更加顺畅。
助人为乐,是中华民族优良传统。乐善好施,助人为乐,是中国人民的传统美德。中国是礼仪之邦,乐于助人历来为育人大计的重中之重。这是一种博大精深、源远流长的幸福!
助人为乐的思想早在古代就产生了。孔子提出的“仁爱”,墨家主张的“兼相爱,交相利”以及“乐善好施”的伦理思想和原则,都包含有助人为乐的意思。近代资产阶级提出的“博爱”口号,也有助人为乐的成份。
助人为乐,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人无德不立,国无德不兴。正如习总书记所说:“必须加强全社会的思想道德建设……引导人们向往和追求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的生活,形成向上的力量、向善的力量。只要中华民族一代接着一代追求美好崇高的道德境界,我们的民族就永远充满希望。”
助人为乐,更是公民德行的阳光,如果多一位公民助人为乐,我们的社会就会变好了一点,向上、向善的力量就强一点,国家兴盛的希望就多一点。
那么,做人应该拥有一颗助人为乐之心怎样去践行呢?个人理解认为主要有以下点:
助人为乐是最大幸福,应该树立快乐观。
助人为乐乃一种美德,人不论在生活还是工作中,每个人都会遇到困难,此时,人往往会有一种无助、失落的心情,这时的一声安慰、一双热情的手,或者微不足道的同情话都会令人感动。
助人为快乐之本,关心体贴他人,在他人急需的时候,能主动热情地给予帮助和照顾,急人之急,帮人之苦,忧人之忧,救人之危,在别人得到帮助的同时自已也能从中得到快乐,这是人的一种高尚行为。
如果人人都献出一点爱,将不再会看到别人得不到帮助时焦急的脸庞。乐于助人,帮助了别人也快乐了自己,通常心地善良、与人为善、经常帮助别人的人,心中也总存欣慰、愉悦的感觉。这不仅仅是帮助了别人一次忙,更是温暖了一颗心,复苏了一份希望。
把为他人谋福利当作自己的义务和快乐;常做好事,做善事,就会觉得能使别人快乐,自己心里也快乐。只不但体现崇高的做人境界,而且得到精神上的满足和激励,体会人生的意义和价值。
只有把为他人谋福利当作自己的义务和幸福,树立正确的处事观,遇事要设身处地地为他人着想,要树立正确的知行观,到社会的大课堂中去锻炼、去实践,在千百次的实践中去铸造自已良好的道德品质。
在交往的过程中,要以诚相待,对别人的事情热情关心,对别人的困难想办法解决,这样才能够取得别人的信赖。这样,当别人快乐的时候才会跟你一起分享,自己遇到困难的时候别人才会毫不犹豫的给你帮助。帮助别人,可以从中得到一种别样的快乐
助人为乐是最大幸福,应该树立处事观。
助人为乐、勇于奉献正顺应了这一社会发展规律。如果每一个“自己”都不关心他人,那么你自己也就没有人来关心了。把关心他人、助人为乐的人看成是傻瓜,实际上就等于把关心自己的他人看成是傻瓜。毛泽东同志说过:“人是要有帮助的。
助人为乐大量的是“于细微之处见精神”,靠平时的点点滴滴来体现。要有大公无私、助人为乐的精神境界,有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道德情操,有想他人之所想、急他人之所急、不惜牺牲自己去换取别人幸福的宽广胸怀,做一个设身处地为他人着想的人,尽力为他人排忧解难的人。例如在公共场所,主动搀扶老弱病残,给问路人耐心指路,见到群众有难相求热情给予帮助,等等,都是助人为乐的具体行动。
荷花虽好,也要绿叶扶持。一个篱笆要打三个桩,一个好汉要有三个帮。”只有像雷锋那样“自己活着,就是为了使别人生活得更美好”,才能用高尚的爱心去引发他人的爱心,换来人间充满友爱的春天。
助人为乐是最大幸福,应该树立知行观。
荀子曾说:“积土成山,风雨兴焉;积水成渊,蛟龙生焉;积善成德,而神明自得,圣心备焉。故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道不可坐论,德不可空谈,归根到底要落实到行动上。有的人想“不鸣则已,一鸣惊人”,做了好事,想让别人知道,想自己出名,这与“助人为乐”精神格格不入,这样一来不是在助人,弘扬美德,而是借机捞取政治资本,不是为他人,而是为自己,这种人小事不愿做,大事做不来。
助人为乐、勇于奉献正顺应了这一社会发展规律。如果每一个“自己”都不关心他人,那么你自己也就没有人来关心了。把关心他人、助人为乐的人看成是傻瓜,实际上就等于把关心自己的他人看成是傻瓜。
毛泽东同志说过:“人是要有帮助的。荷花虽好,也要绿叶扶持。一个篱笆要打三个桩,一个好汉要有三个帮。”只有像雷锋那样“自己活着,就是为了使别人生活得更美好”,才能用高尚的爱心去引发他人的爱心,换来人间充满友爱的春天。
助人为乐不在事情大小,只要是好事,都应该做,都有责任做。从大处着眼,从小处入手,如在公共场所看到果壳纸屑拾一下,出门乘车给老弱病残让个座等,举手之劳。“粒米成箩,滴水成河”,只要肯做好事,坚持做好事,道德修养就会象树一样越长越高,象水一样越流越大,从而为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要到社会的大课堂中去锻炼、去实践,在千百次的实践中去铸造自已良好的道德品质。
一个人,在助人为乐的道德实践中,会自然地使思想道德境界得到升华。正如列夫托尔斯泰所说:“一个人给予别人的东西越少,而自己要求的越多,他就越坏。”世界是个展览。我们从人品的“展览”中看到:世间的助人为乐者都不是庸庸碌碌、自私自利之徒。
“助人为乐”在公民道德建设中占有十分重要地位,公民在助人为乐做好事中,不计报酬、毫不利已、专门利人,在社会上形成一种和谐、健康、向上的风尚,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各极端个人主义等腐朽思想,是一种有力的抵制。
在“助人为乐”中“点亮自己,照亮别人”,既帮助了他人,又净化了自己灵魂,升华了人格、丰富了精神世界,提高人的素质。如果人们都不讲助人为乐,自私自利甚至尔虞我诈,那么社会就难以顺利发展,人们就会寸步难行。
助人为乐,是正直善良的人怀着道德义务感,主动去给他人以无私的帮忙,并从中感到快乐愉快的一种道德行为和道德情感。我国古代先贤们有许多关于助人为乐、成人之美的处世格言,如“忽已之慢,成人之美”,“贵人而贱已,先人而后已”,“趋人之急,甚于已私”,“悯济人穷,虽分文升合亦是福田;乐与人善,即只字片言皆为良药”。两千年前墨子就倡导:“摩顶放踵,利天下为之。”其意思是说,对别人有利的事,即使从头顶到脚跟都受到损伤,也要干。这种精神发扬到此刻,就是我们所提倡的“毫不利已、专门利人”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