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姆:英国著名小说家,被誉为“最会讲故事的作家”。他的小说机智、幽默,不时流露出对某些社会现象的讥讽。
《客厅里的绅士》
20世纪20年代,仰光是世界上移民人口最多的城市。印度人口已经超过了当地的缅人,华人也在这里寻找做生意的机会。仰光还有来自欧洲、美国、南美的移民,当时的热闹程度堪比新加坡,比中国香港还风光。轮船定期从仰光开往加尔各答。飞机刚刚问世,就有航班从仰光飞往雅加达、悉尼、伦敦和阿姆斯特丹。
那时,缅甸是一个充满着东方风情,又向全世界敞开胸怀的国度。吉卜林在19世纪80年代曾经游历缅甸,他写下了一首诗歌《通向曼德勒之路》。诗中写到:“曼德勒之路啊,那里有阳光、棕榈和叮叮作响的风铃。”20世纪20年代,智利诗人聂鲁达曾经在仰光做过外交官。大约在同一时候,毛姆从仰光一路走到海防,穿越了缅甸、暹罗和印度支那,写下了一本风趣机智的游记《客厅里的绅士》。
“当你想到散布丛林中的那几所荒寺和散落博物馆里的那几件残雕,它们是这个强大帝国与这个躁动民族留下的一切,这些伟大的高棉雕塑就会令人异常心酸。他们不再有力量,他们四散而去,成为挑水劈柴之流,他们杳无踪迹;而现在,他们剩下的人被征服者同化,他们的名字只存留于他们如此奢华地创造的艺术之中。”
本书是二战前毛姆游历缅甸、掸邦、暹罗与印度支那的旅行记。毛姆通过水路从仰光来到曼德勒,又骑马通过山区和山国家森林曼谷、再过海来到越南海防。这是一本旅途的速写散记,几乎没有传统游记中景色的描述,取而代之的是更让我们愉悦的个人的旅途见闻和感怀,而正是这些让每一次旅途都有了独一无二的价值。
一九二二年,当毛姆作为剧作家、短篇及长篇小说家甚至社交名流均取得巨大成功之际,他将这些全部放下,远赴东南亚进行了一次长途而且相当艰苦的旅行。从英国坐船到锡兰,在那儿他听说了缅甸东北部掸邦偏远的景栋之诸多乐事,于是他经仰光去到曼德勒,在那儿骑上骡子,走了整整二十六天前往这个令人着迷的地方;然后一路跋涉到泰国边境,来到曼谷,又坐船去了柬埔寨,徒步来到吴哥,最后乘河船去西贡,沿着海岸经顺化到了河内。毛姆在逆伊洛瓦底江往蒲甘的船上偶然读到赫兹里特《论旅行》中的一段话:“妙哉!挣脱俗世与舆论羁绊——把我等那苦苦纠缠、令人烦恼、没完没了的自我身份丢于自然之中,做个当下之人,清除所有累赘——只凭一碟杂碎维系万物,除了晚上的酒债,什么也不亏欠——不再寻求喝彩并遭逢鄙视,仅以客厅里的绅士这一名衔为人所知!”顿如醍醐灌顶,遂决定写这样一本游记,并以“客厅里的绅士”为其书名。可是直到七年之后,他才真正提笔写成此书,并在“序言”中坦承:“本书不像《在中国屏风上》乃意外所获。书中记述的旅行为我所愿;但我起初就有意将之成书。《在中国屏风上》我写得开心。同类题材我想再试手艺,但规模要更精细,并采用一种我能赋予明确模式的形式。这是风格的演练。”
毫无疑问,毛姆是一个优秀的旅行者,身上没有文人的矫情扭捏,他不怕脏,不怕累,也不怕饭食难吃。他不带偏见,放下那个时代特有的西方人的自大,感受“夜色之中,金子和大理石隐隐闪光,让它们有种奇妙的华美”;在从前的缅甸都城,阿玛拉普拉,“男人女人坐在小屋外纺纱或绕丝线,他们的眼光柔和而友好,孩子们在大人周围玩耍,野犬睡在道路中央”,这一切令他感觉“这些人至少找到了解答生存之谜的一种方法”;在暹罗的故都罗富里和阿尤达,“一片荒芜侵占了这么多昙花一现的壮丽”,面对树木丛生的废墟遗址,草木间那些破碎的神像与精美的浮雕,不由人不“昏然思及世事沧桑”。在毛姆的径直白描中,我们似乎看到了一个不再存在的美丽新世界,也读到了毛姆难得为人窥见的柔软之心。
放下自大,兴许容易,带着无知上路,就难了。毛姆在蒲甘观赏佛塔时,正好遇见一位活跃的捷克斯洛伐克人,一位即使下雨也兴致勃勃的游客。毛姆眼中的佛塔“奇异而忧郁”,“让你含笑而视,但其繁盛又有魅力”,像是“印度神话中某位任性的神明用无数只手一夜之间织成的布料”;而那位精力旺盛的捷克斯洛伐克人,“把佛塔分门别类,按其特征做了笔记。他自有理论,在他心中,它们各有标签,用来证明某一理论或了解某一论争”。一边是有知,极端有知,旅行不过是一次实地考察亲身验证而已;一边是甘心无知,历史事实与“我”无关,数据比例毫不上心,一味观看,痴痴观看。“为知识而知识,就像一截楼梯通向一堵空白的墙壁”,毛姆如是说到。
也许对人性的深度好奇是毛姆唯一放不下的。书末讲了一个令人唏嘘不已的故事:毛姆在海防巧遇了一位早年同学,格罗斯利,一位无心念书的浪荡儿。当年因将赊来的东西典当牟利而被判处短期监禁。此后他远走他乡,竟然在中国的海关做港口稽查。这位一心想着要挣大钱,风风光光回英国的格罗斯利,凭着自己的小聪明和职务之便做起走私鸦片的勾当,获利颇丰。虽然他在中国赚了大钱,但却如隐士般生活着。他唯一的梦想便是,攒够钱,回英国,过上他梦寐以求的庸俗生活。最后,他终于回去了。不过一切都变了:马路拥挤了;早年喜欢的餐馆不见了;去到以前嫖妓之地,没女人了;舞会也没有了。这还没完,因为人情也变了。他交不上朋友;风月女子也不及从前的有趣,只盯着钱;酒吧里的小伙子把他当老头看,虽然他很想教他们如何喝酒。哦!伦敦在哪里?这时,他倒开始想念中国了。他想回中国,在电影中偶然看见上海,他知道这才是他喜欢的地方。伦敦完了,欧洲完了,“东方是唯一的去处”……
不过,最终他也没去上海,他只是停在海防,寸步不移,一个离中国很近的地方。
“你瞧,我在这儿离中国很近,继续往前之前,我想我要等一等,习惯一下,你应该明白我的意思”,格罗斯利说道。毛姆当然明白。“英国令他这么失望,他现在害怕把中国也拿来接受考验。要是这也令他失望,他就一无所有了”,“他有中国,只要他不再见到它,他就拥有它”,毛姆的话大有深意。格罗斯利边说着自己对旧时伦敦的惦念,边在沉沉的鸦片烟雾中沉沉陷入他自己的幻想。兴许,这是“他一生中第一次将现在掌握在自己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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