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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着德国人走程序

(2012-08-05 09:5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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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

分类: 杂谈

 

在德国生活,总会碰到一些不开心的事,有时还免不了招惹上官司。按中国人的一般心理,总是花钱消灾或大事化小,小事化无。

 

 

说实在,我平时也是这样一种人,在单位的人事斗争中,总是处于下风。但是生性又把钱看得很重,又有点闲时间,所以有时也会不甘心。尽管有时是鸡蛋碰石头,也要去碰一碰,至少我能知道一下感觉和结果,了解一下德国人办事的程序。

 

 

曾经写过一篇文章,是关于如何同税务官斗智斗勇的事。这里再写一下,如何同官僚机构作斗争的事。具体讲两件事,让感兴趣的同胞可以借鉴一下。

 

 

第一件事,多付的养老金2100欧元。

 

 

M2007年底生了一场大病,无法继续工作了。按规定,他可以拿18个月的病假工资,18个月后,如病还没有好,要么拿提前养老金(因为M还没有到退休年龄),要么拿失业金。一般来讲,病假工资高于养老金,养老金高于失业金。感谢主,在2009年上半年时,他的提前养老金被批准了,可从2009年一月算起。当时已是五月份,也就是说我们已经领了4个月的病假工资。在德国的规定是,一个人有权力领高不领低。所以我们不用退病假工资,但医疗保险公司(发病假工资的单位),可以向养老金发放单位提取那四个月的养老金。但是那两家公司之间没有交接好,医疗保险公司少拿了2100欧元,这是医疗保险公司的错,自己没同人讲清楚。

 

于是他们向我们发出信件,要求我们退还2100欧元。我当时觉得不合理,我们这期间拿的是病假工资,你们之间的事,和我们没关系。就反驳他们,这样搞来搞去有一年多,大家踢皮球,医疗保险公司觉得自己吃亏了,少拿了2100欧,养老金发放处认为,我已经把所有的养老金给你结算了,自己没有做错。后来他们给了我最后的通牒,要么我付清这笔费用,要么去打官司。在通知书里,他们这样说,打官司所有的费用他们不会负责,后果要我自己承担,因为他们没有错。看了这封信,我有点看出他们的虚张声势,我的费用何用他们操心?既然他们有理,他们就会毫无顾忌,操心那些费用干吗?另外,按我当时的知识,初级社会法院上诉不产生费用,不服判决,继续上诉,才会产生费用。另外,我还有一张黄牌,那就是我们那时的收入已经跌入贫困线以下,即使要产生费用,我可以申请免费。凭着这三点,我就敢去打官司。然后到网上找到上诉的范本,依样画葫芦将自己的内容填进去,配上必须的证明材料,将我的状纸通过挂号信发往法院。至今已经两年过去了,没有听到什么消息,这中间收到过法院的两封信,第一封信告诉我,状纸收到;第二封信转来一条消息,即养老金发放处认为他们没有错。我不知道,这件事是不了了之,还是会怎样,但不管如何,我自己至少作了努力。后来某一天,我躺在床上,突然灵光一现,多年搞乱我脑子的思路一下子被理清了,原来,我的计算也有错误的地方。

 

从这件事里我学习到的是,第一,作为养老金发放处,他们不会说自己错了,他们必须坚持到底,而这个底就是推给法院,让法院说了算。因为医疗保险公司无法起诉我,只能去跟养老金发放处交涉,而养老金发放处自己没少钱,也不着急,不去法院催。而法院则认为,你们这些人自己做错了事,在那里搞来搞去,跑到法院花纳税人的钱,他们也不想判这种官司,尤其是要算钱算日期的事,谁都头痛,能拖就拖。不管结果如何,我都接受。我相信,德国的法律是公正的,至少他们会给我一个说法。我知道,如果我能耐下性子去读那些法律书籍,看案例,可以找到更多对我有利的理由,但我没有,我觉得这样已经够了。

 

 

第二件事 少交的10欧元门诊费

 

 

去年初,M去本市的医院看过一次急诊,按理要付10欧元的门诊费。医生没问我们要,我们也不懂,我们只知道普通门诊每一季度要付10欧的门诊费。其实当时如果医生对我们说明,我们马上会付的,治病要紧,哪有不付的道理。哪知一年多以后,我们收到一封信,是州的门诊费代理部门来的,说是医院要求我们付费,我们不理,请我们马上将钱付清。这话说的就不好听了,第一医院从来没有同我们说起,第二,我们那一年规定的份额早已交清,假如当时我们付了这10欧,超过了份额,也会退回给我们的。所以我就回了信,说明了这两点。可是他们仍然追着不放,说是我可以付这十欧,然后再去保险公司退回。我才不干呢,第一谁知道保险公司给不给,第二,这件事不是我的错,干吗要我去承担风险,不合理。10欧元不是个大数目,但事情都要讲个理。所以我又写了一封信回绝了。本来以为这件事就这样完了,没想到,过了半年,又收到了一封信,这次也是最后通牒,说是要么付,要么打官司,并且写着很多对我不利的理由:第一,说是医生给我写过信,让我付钱,我没有理他们,这一条明显地是谎言;第二打官司不会影响结果,他们照旧要强制执行;第三,根据某某法律,费用会增至250300欧元,等等。我仔细想了一下,我知道,有些机构可以不走法律程序,直接强制执行,比如税务局,但没有听说过有这个机构。第二假使他们这样做,万一我赢的话,他们还是要退还给我。至于那多出的费用呢?一我可以申请免减,因为没收和扣押收入的法律也有个底线,在这个底线之下是不能执行的;我要看一下法院到底会怎么判?这中间的过程会如何?所以我还是写好了状纸,拭目以待。

 

这里我分析一下,这个门诊费代理处的人到底是怎么想的?如果在中国,或者私人的小公司,这种事情就算了,何必花那么多的精力,就为那十块钱?但国家机构和大公司就不行,一件事情总要有个了结,或一个说法,这个了结就是交给法院。第二他们这也是一种策略,吓唬吓唬你,你未必真跟他们较劲,数目不大,有些人就算了,付了省事。但是收到这种信,你不能像先前做的那样,不能不理他们,因为超过了一个月的上诉期,你不作出反驳的话,就算你自己认输,他们真的就可以强制执行了。

 

那么我又为何那么较真?就为了那十块钱?何况寄一封挂号信就差不多要这个钱了,还是原来那些理。首先,我觉得他们是说了假话,想想他们当时说了,我哪有不交的事?更何况我还能退回得到。第二,我有感觉,这件事我能赢。有人说,要相信第一感觉,法律方面的事,我说不清楚,单看他们信上写得那样嚣张,越是嚣张越是不对劲,如真的稳操胜券,何必这样呢?

 

关于医院的态度,这个费用他们是代收的,所以他们自己不入账,也就不想多化心思和精力,因而他们从头至尾没有露过面。

 

照理,这个钱是医疗保险公司出的,但门诊费代理处无法直接问他们要,渠道不对。所以他们就针对我来了,可是谁来对我作出保证?何况2011年已经过去,保险公司完全可以借此推脱,为何要我来替别人的错误担当?

 

再替法院想想,他们接到这样的案例,心里都要笑出声音来了,为了这十块钱,大动干戈,跑到庭上来,害不害羞?

 

真是各家只认各家的理,就想看看这场戏如何收场。

 

我是决心以这两件事来认识德国的法律体系和他们执行时所要走过的程序,亲身经历一下,可以学到很多东西,对以后的事件有指导意义。其实在过往的经历中,我已经借鉴了很多。

 

 

在德国生活,还有件头痛的事,就是对付那些工匠,德语叫Handwerker。一般人的家里总会有些什么东西坏了,要叫人来修理。比如水电工啦,泥瓦匠啦。这些人不好对付,要么干事不好,要么账单乱开。如何去对付他们?以后有时间再谈。这里只说一点,求人不如求己,不到万不得已,不要去找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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