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对被执行人追究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的申请书
(2022-10-24 18:49:37)请求对被执行人追究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的申请书
申请人河南工实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山州市山东新区河都路17号10层66号。
法定代表人:王上,经理。
被申请人耍赖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房山区长沟镇金源大街号北京基金小镇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006MA002JM7T
法定代表人:李飞。
申请事项:
依法追究耍赖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河南工实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与河南有债文旅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贵院作出(1010)山01民初1041号民事调解书,经申请执行,执行案号为(101)山01执227号。执行终结后提出追加被执行人申请,(101)山01民初10121号及(101)山0民终2141号两民事判决,判决追加赵一、耍赖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为(101)山01执227号案件的被执行人,且应当分别在其出资6000万元、4000万元范围内对河南有债文旅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并承担案件受理费1170元。判决生效后,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案号为(1011)山01执恢24号。
经查询江苏有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企业档案得知:有一公司注册成立于107年6月11日,注册资本为000万,耍赖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北京凸二高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霍尔果斯有二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有一公司的发起人,出资金额及比例分别为200万20%、200万20%、100万10%。
108年月7日,有一公司召开股东会,决议通过北京凸二高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持有200万股权转让给耍赖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显示:北京凸二公司将所持有的200万股权以人民币200万元价格转让给了耍赖公司,耍赖受让该股份后,实际出资800万持股80%。
101年1月11日,有一公司召开股东会,决议通过耍赖将持有有一公司800万股权转让给北京东方金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显示:耍赖将持有的800万元股权以人民币20万元价格转让给了北京东方金捷公司。
而认定被申请人应当承担责任的(101)山0民终2141号终审判决是1011年1月10日便送达被申请人而生效,但被申请人在应当履行生效判决法定义务时,却恶意转移财产,且在有一定的履行能力时而却不予履行,在收到法院执行通知报告财产令后至今并未报告财产(存在持有多次公司股份的情形),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从以上可知:被申请人耍赖公司存在恶意转移财产的情形,在明知自己作为执行裁定的履行义务人,有能力履行但却不予执行法院裁决,严重损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已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特此申请贵院依法按照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被执行人耍赖公司的刑事责任。
此致
山州山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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