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以未通知同意而擅自搬离为由起诉赔偿,租户应诉的证据目录
(2022-05-26 18:30:16)证据目录
一、被告自2020年7月至2021.10.29通过微信转账给原告代理人的记录
证明:被告自合同正式签订前便按照合同约定的押金、租金,一直足额、及时地履行合同约定义务之合同解除之时。
即使在郑州7.20水灾、2020年8月疫情等多次不可抗力的情况下,据国家政策原告方应当减免租金,但却分文未减,原告决绝的态度亦是导致合同解除关键因素。
二、张三户口簿、老口市第一医院检查报告单、诊断报告单、被告与原告代理人的微信聊天记录、燃气费水费电费查询单
证明:张父系被告父亲,被告父亲张父被检查出肺癌,被告需要回家照顾,便提前一个月通过微信通知的原告解除合同的事宜,原告予以同意,被告已尽到了合理义务,合同已于2021年11月份解除,被告方并不存在违约行为。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