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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清朝女“律师”既能打官司又会赚钱 十几字的状纸竟值千金

(2017-10-30 11:2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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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在中国古代,讼师具有准律师的职能,专门替打官司的人出主意、写状纸。如今社会律师这个职业非常重要,但在古代,讼师的地位却是非常低的,因为古代文化认为,“诉讼”本来就不该出现。不过,实际上有诉讼需求的人是非常多的,因此讼师虽然没有合法地位,但仍然非常活跃。

清朝时期,讼师中有许多能人,他们熟悉行政司法流程,深谙官场文化,一字一笔,便可定论或翻案。清朝浙江湖州的女讼师“疙瘩老娘”以“一字千金”而闻名,是清朝讼师中的杰出代表,堪称史上最牛女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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疙瘩老娘是浙江湖州人,生辰不详,早年丧夫。疙瘩老娘文笔言辞十分犀利,被称为“刀笔吏”,许多经年不结的案子,凭她一纸数笔,便可力挽狂澜。对此清朝曾六如的文言短篇小说集《小豆棚》记载“凡有大讼久年不结者,凭其一字数笔,皆可挽折,虽百喙不能置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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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湖州有一个富家的年轻寡妇,丈夫死后想改嫁遭到公公阻止,寡妇向疙瘩老娘求援。疙瘩老娘为其写了一张十六字的诉状:“氏年十九,夫死无子,翁壮而鳏,叔大未娶。”此讼词的意思是家里就儿媳一个女人,公公和小叔都是单身汉。依照清朝的法律,公公与儿媳私通是死罪,弟弟娶寡嫂也是死罪,一旦乱伦案件出现,不仅当事人遭殃,连官员的官位都难保。所以疙瘩老娘十六字讼词呈上去,县令立即允许儿媳改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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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次,江北地方连年欠收,米贩纷纷到江南收购粮食。江南人怕米价高涨,禁止大米出境。米贩束手无策,只得请疙瘩老娘写一纸讼词,进行诉讼。疙瘩老娘给米贩写了二十个字的讼词:“列国纷争,尚有移民移粟;天朝统一,何分江北江南。”讼词对仗工整,铿锵有力,令人拍案叫绝。疙瘩老娘深谙官场文化,在这份讼词中她犀利指出清朝大一统,分江南江北会破坏国家统一,如果判官最终判决“禁止大米出境”,那就会犯下不善待百姓,分裂国家统一的罪名,在清朝以德治国的理念下,在“文字狱”横行的时代,任何官员都承担不起这个风险。因此,在疙瘩老娘的讼词呈上去后,第二天官府便下令不得禁止粮食出境。

在这两桩案子中,疙瘩老娘也是获利颇丰,16个字收了1600两银子,20个字更是要了3000两银子,“一字千金”名不虚传。

(全文完)

转载请注明“来源:百科解密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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