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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网上有人吐槽遭遇各种扣工资
例如
请假扣工资
休年假扣工资
产检扣工资
捐款扣工资
......
受到各种不平等待遇
对于扣工资情况
除非有法律依据或制度规定
乱扣工资就属违法
劳动者可以“不忍”
目前我国实行每周工作40小时
每天工作8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
日工资支付标准=月基本工资/21.75天
小时工资标准=日工资/8小时
根据“劳动量相宜”原则
单位是不可随意扣员工们工资
而哪种工资是不可随意扣的呢?
今天
小编告诉你
你的这些工资
单位不可以想扣就扣
- 工资该怎么支付
在生活中,工资支付最常见的方式是计时支付,包括了月工资支付标准,日工资支付标准,小时工资支付标准。
目前,我国实行每周工作40小时、每天工作8小时的标准工作制度。
- 试用期工资怎么算?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有些钱不属于工资的范畴之内
这个你要记得
当然
发生以下情况
公司才有权扣你工资
要是扣款的话
应该是这样扣得
下面告诉你
哪些工资
公司不是想扣就能扣的
- 没上班有时也不能扣的工资
1.劳动者依法享受休假节日、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基本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
2.在劳动者患病、非因工作原因停工、非工伤医疗情形下,由于劳动者无法提供等量劳动,单位可以适度的克扣工资。单位支付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3.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的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支付工资周期内,用人单位应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支付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 遭遇这四类扣工资可以说“不”
违法性扣除
这里的违法性扣除是指违反《劳动法》在内的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对劳动者工资予以扣除的情况。例如,我国法律规定了法定带薪休假制度和依法参加社会活动(例如行使选举权、出席人民代表大会、担任证人或者人民陪审员等)的权利,在此期间,单位以劳动者未参与劳动为由扣除劳动者工资就属于违法性扣除。
强制性扣除
实践中,有些单位以各种捐款的形式对劳动者工资进行部分扣除,也就是所谓的“逼捐”现象。这类工资克扣虽然打着慈善的外衣,但违反了捐款自愿和劳动者工资自己支配的权利,也属于非法克扣工资的情形。
惩罚性扣除
有些单位以劳动者“违约”或者不遵守劳动纪律为由,进行惩罚式工资扣除。一般来说,单位规章制度是单位进行纪律约束的必要手段,对于合法的相关规章制度,劳动者应该予以遵守。
但是,劳动工资发放要遵循“工作量相适宜”原则,即单位扣除劳动者的工资应与劳动者“缺席”劳动所带来的损失直接联系。
比如迟到扣工资时,除了要符合单位的规章制度外,还要与劳动者迟到所产生的直接延误量相适宜。即使因为劳动者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而进行惩戒式扣除的,也要受到最低工资标准等相关标准的制约。
道德式扣除
有些单位会因为劳动者道德瑕疵而扣工资。例如,因为劳动者疑似“出轨”,而应配偶要求对劳动者工资进行克扣等情况。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的,单位可以代扣。而道德式代扣没有依据。
最后
跟大家说一下加班与工资的问题
你们是不是很关心
1.怎么算是加班?
所谓加班,依据《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的有关规定,是指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安排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工作。
对于标准工时制的劳动者来说,凡是在法定工作时间之外的工作都应当算为加班。
2.加班有时间限制吗?
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3.加班工资如何计算?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列举了几种用人单位应当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的情形:
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4.加班费基数包括哪些?
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是计算加班费的基数,它是指在法定正常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所应获得的劳动报酬。
包括:
基本工资(底薪);技术津贴;岗位津贴;物价补贴;全勤奖。
5.调休可以代替加班费吗?
针对通常情况而言,只有休息日的加班才是可以安排调休的,延长时间的加班与法定休假日的加班,依然应当支付加班费。
6.弹性工作制节假日有加班费吗?
目前我国实行的特殊工时制度为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就是俗称的弹性工作制。
并非所有岗位都能实行不定时工作制,而且实行不定时工作制需要得到劳动行政部门的审批。原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第四条规定:“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一)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二)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三)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
因此,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由于上下班时间不固定,用人单位对其也不作考勤要求,所以不能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作日超时工作的加班费以及双休日工作的加班费。但是如果法定节假日工作,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法定节假日的加班费。
7.哪些情况下不能拒绝加班?
我国劳动法对延长职工劳动时间作出了具体限制。但为了公众利益的需要,劳动法也明确规定,单位在某些特殊情况延长工作时间可不受相关限制。
不可抗力因素: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遭到严重威胁,需要紧急处理的;
公众利益需要: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设备检修保养:必须利用法定节日或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的;
国防紧急任务: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或者完成上级在国家计划外安排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以及商业、供销企业在旺季完成收购、运输、加工农副产品紧急任务的。
8.员工不愿加班,用人单位能否扣奖金?
《劳动合同法》第31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劳动法》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
用人单位不能单方面决定是否要求员工加班。劳动者有权拒绝超过法定时间加班,聘用方无权以劳动者不加班为由扣发奖金。
9.哪些情况属违法安排加班加点?
用人单位违法安排职工加班加点,必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其警告、责令改正、罚款等行政处罚。
强迫加班加点:用人单位未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强迫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应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按每名劳动者每延长工作时间1小时罚款100元以下的标准处罚。
超时加班加点:用人单位每日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超过3小时或每月延长工作时间超过36小时的,应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按每名劳动者每超过工作时间1小时罚款100元以下的标准处罚。
违法要求女职工加班加点:用人单位安排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安排女职工延长工作时间,应责令改正,并按每侵害一名女职工罚款3000元以下的标准处罚。
有了这些
你就可以和老板
“硬杠”了
但是小编我不建议
毕竟工作重要
嘻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