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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钧:公众为什么质疑“以房养老”

(2013-10-13 21: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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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钧

何必兴

新意

社会资金

社区

分类: 诤说·住房政策
  报载,对于社会公众热议的“以房养老”,民政部回应:这只是通过完善投融资政策促进养老服务的举措之一,而且是试点性举措,希望社会及媒体对国务院有关意见全面理解,勿以偏概全。对此,有媒体评论说:“一些民众误读以房养老,固然应澄清,但从这一现象中,我们也应看到民众对于未来养老的焦虑与担忧。”
  “民众”为什么要对“未来养老”表现出“焦虑与担忧”。近年来,学界提出了一个新词,从以往强调“未富先老”转而呼吁防止“未备先老”。也就是担心在中国社会准备不足的情况下,更大的“白发浪潮”骤然而至。
  “十二五”以来,对于养老服务,政府确实已经表示出某种程度上的重视。但是,公众的所闻所见中,这几年最吸引眼球的则是轰轰烈烈的“养老地产”。在这方面,中国政府只重视硬件而忽视软件的惯习得以延续。值得玩味的是,这几天为政府的“回应”作背书的专家也大多与此相关。如果靠“地产”就能解决中国人的养老问题,那么在“产业化”的道路上先走一步的医疗、住房、教育早就应该万事大吉了。
  “民众”的“焦虑与担忧”是因为早有了前车之鉴。中国的国情与发达国家不同,老年人群体中,至少有百分之七十属于中低收入者。现在热衷于引入“社会资金”大干快上的“养老地产”,可以说都与他们毫不相干。
  “以房养老”也一样,这项“政策”的实施取决于两个前提条件:其一,所有的公民只要通过自己的努力就能购得自己的房产;其二,住房的市场价格稳定并且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可持续。这两个条件意味着:前者决定了老人名下的房产是可以自由支配的,可以完全不受其他因素的干扰;后者则决定了作为抵押物的房产的市场价值可预期,不会使金融机构因为“倒按揭”而陷入中国式的“倒次贷危机”。中国的社会现实决定了这只是一个“小众政策”,就像一家媒体评论的那样:适用于有房产的无子女老人。但既“小众”,就让市场去运作好了,何必兴师动众地出政策、搞试点。
  如果说公众质疑政府“转嫁责任”,那是他们只看到与养老相关的一系列“产业化”政策措施。其他的政策,在大多数地方,要么以不变应万变,譬如政府办的养老机构日趋“特权化”;要么用“窗口”来以偏概全,譬如社区养老服务仍然“盆景化”。希望“新意见”能够使中国的养老服务事业有个有利于大多数老人的彻底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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