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与村落文化》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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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银河
社会科学的原则
*马林诺夫斯基说,科学就是对现实存在的力量的实事求是。
*因此在科学上我们应该首先追求正确,然后尽力去达到精密。
*在中国,发现文化差异时还有一种特殊的困难,就是这里有一种受到提倡的价值观。
*农民对于限制生育都是不自愿的,但是他们又都表示这种限制不是不可接受的,真正不能接受的,是在这件事上得不公平。
*在农村要控制人口的增长,除强制性的计划生育无路可走。事实上,任何文明国家都要强制公民干一些不自愿的事,比如纳税,手法,战争时期服兵役。在这个方面没什么可害臊的。可害臊的是在强制时的不公平,不合理,遮遮掩掩的保留内幕。
生育文化类型
*清朝一位县太爷对于山西沁县南山头村的描述:瘠土之民,啬而勤,沁称至瘠矣,啬诚有之,勤则未也。市无居货,野乏盖藏。男不商,女不织,轻生而尚鬼,习苦而好闲。其君子杜门自守,鲜交游;其小人茹草自甘,无远虑。用钱为市,易银甚艰,旷土为多,聘人而佃,此其大较也。说者谓穴居饭糗,有陶唐氏之遗风,而朴野使气不知礼法,去古远矣。
人口学的困境
*贝克尔理论不适用于中国农村
首先,贝克尔的“孩子成本效用理论”的生育决策单位是个人,而在我们这里,政府起着很大的作用。
其次,在中国,生育个甚至两个以上的孩子的行为,面临的将不再是一个经济赢亏的考虑,而是一个刚性极强的行政规定。
第三,在我国一些极为贫困的农村,人们并不是在边际孩子的成本为负时才把孩子生下来,边际孩子成本为正时就不生这个孩子,而是因为孩子成本的绝对价值极低而毫不犹豫的想多生孩子。
第四,在赋予农村,贝克尔效应由于行政干预而难以直接看到。
第五,当某种生活环境中人们收益大也有得可损失时,能给他们带来损失的行为才会成为意义重大的行为,例如城里的超生行为。社会无法使单个的农民把他的超生行为看成是严重的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
第六,贝克尔理论在孩子成本超过效用的情况下,将生育假定为一种消费行为,即假定人们在考虑要不要生下一个孩子时,就想考虑要不要买一辆汽车一样。而中国人再生孩子问题上表现出来的“自毁”倾向,不仅不想消费行为,而且简直与之毫无共同之处。
最后,在中国这样资源短缺人口众多的国家里,生孩子这种事对于国家的前途与社会的发展具有特殊重要性。
在中国,最想抢占生育指标
综上所述,可以下结论说,贝克尔的孩子成本效用理论基本上不适用于我国农村的情况。就像提高识字率并没有降低非洲国家的出生率一样,社会经济因素对我国农民的生育动力的作用也是较弱的、间接地、远期的、至少是难收急效的。要收急效,只有依靠由政府制定和强制推行的计划生育政策。
*在西方社会,孩子的胡子良主要区别表现在她的年收入上。宁可要一个当外科医生的孩子,也不要十个跑堂的孩子。在中国农村,孩子质量的主要区别在于性别。
*关于快乐岛的假设:假如当年在快乐岛上投下疫苗和避孕套的同时,也投下印钞机,股票交易所长成,经济学教科书,等等,快乐岛上会不会早已出现了工商社会。对此我的看法是,:疫苗给孩子用了,避孕套给孩子当气球吹了。那套东西岛民学不会。
村落文化
1、村落文化的定义
*鉴于微观人口经济学难以对中国农民的生育行为作出完全的解释,本书上是一种新的解释方法——用农民的生活环境对其生育行为作出解释,者和生活环境就是“村落”,村落中的一套行为规范及价值观念被称为“村落文化”。
*所谓巡逻文化是相对都市文化而言,他指的是以信息共有为其主要特征的一小群人所拥有的文化(包括伦理观念和行为规范)。出这一基本特征外,还有其他特征为:
第一,村落的规模一般以人相互熟知的极限为其极限。两个村子媳妇娘家地点分布状况主要在本乡和本县。本村村民加上姻亲大致就是一个农民生活的范围,也就是他们视野的极限。
第二,村落成员的流动性不大。
第三,屯落中的人有相互竞争的倾向。
第四,村落中的车储层元又在生活的各个方面趋同的压力。
与村落文化相悖的情况则是:
第一,如果生活范围超过了一定规模,如大都市,某人的家庭亲属群与他所属的工作单位基本上不共享信息。
第二,在大都市人们又较大的流动性。
第三,大都市的人们也在于人竞争,但是他们参与竞争的范围比村落文化的范围大了许多。
第四,由于都市生活中的每个人的生活范围绝对大于村落,使得趋同变得毫无意义。
*从众行为的原因之一是强大的团体规范。团体成员否愿意遵守团体规范,谁也不愿成为越轨者或“不合群者”。一个人要想超脱于从众行为之外,唯一的办法只有设法脱离村落文化环境。
*在西方人的墓地里,大多只能见到很朴素的木北,写着死者的生卒年月和兵役情况,表明这一位上帝的子民生活过,并为国家尽过忠。
*谁都有较亲近者组成的圈子,但是这些人又各有自己的圈子,合起来就没有个固定的边界。由于这种生活环境的区别,看问题的方式就会很不一样。假如说世界小了,自己就变得更加重要。在这样一座人际关系的孤岛上,有关自己的一切都被放大了。
*我以为,中国传统文化的大多数特异之处,放到村落文化的背景下,都显得格外合理,而用村落这种独特的文化环境来解释中国文化的这些特异之处或许比其他解释更接近真实。
2、村落与宗族
*许烺光用三C来概括中国、印度和美国这三种文化的主要特征:Clan,中国的宗族;Caste,印度的种姓;Club,美国的俱乐部。
*1949年以来,中国农村社会结构最大的变化之一就是宗族势力的消退。
*家庭社会学家古德(Goode,W.J.)说,从行政观点来看,宗族制度的意义表现在以下方面:在帝国的统治下,行政机构的管理还没有渗透到乡村一级,而宗族特有的势力却维持着乡村的安定和秩序。但是古德也注意到,这种情况在1949年以后起来很大的变化,国家政权的力量渗透到乡村一级,宗族的实力有很大的消退。
3、村落文化如何影响生育行为
*概括地说,村落文化对生育行为的影响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因“人多”可成“势众”,从而鼓励了大家庭多子女;而是因“竞争”规则,使村落众人全力以赴,投入生育的竞赛;三是因“趋同”的规则以及村落众人对公平的强烈要求,形成一股相互制约的力量。
*在村落文化中,人们由于世世代代生于斯死于斯,仅仅用“熟悉”已经不能概括他们之间的关系,整个村落笼罩着一种“爱的也深恨的也深”的气氛,人际关系呈现出盘根错节的局面。在这种深爱深恨的关系中,人们活得很不轻松。人与人之间既没有那种肤浅关系中的彬彬有礼,也没有陌生人之间的疏远淡漠,只有深厚的感情和深切的仇恨。在村落文化中,真因为人们之间是这样一种又爱又恨的关系,所以每个人都“盯着”别人也被别人“盯”,绝不会忽略生活中的一切方面、一切细节。
*农民心中重的不得了的“面子”、“别人的闲话”,其实就是村落文化规范的压力。这种行为规范的形成,既决定于那个农民生活于其中的狭小社会的空间因素,又决定于延续了数千年之久的习俗所蕴含的时间因素。
*有学者用罪感和耻感来概括东西方的文化差异,认为西方社会是“罪感社会”,东方社会是“耻感社会”;前者产生“罪感取向人格”,后者早就“耻感取向人格”。村落文化就可以说是一种耻感文化。正因为人生活在这样一个没有陌生人的地方,才会在做“错事”时产生羞耻的感觉。
生育的物质动机
1、孩子的直接经济效用
2、孩子的养老保险效用
3、老年自养问题
4、先行赡养法规对生育行为的影响
*一个社会所拥有的法律通常是与这个社会的串通行为规范及道德观念紧密相连的。
*假如公民是纳税人的话,当他老无所养的时候,对他有义务的难道仅仅是子女吗?为什么没有法律规定政府有关部门的义务呢?
生育的精神动机
1、生育以满足成就感
*在村落文化中,人们囿于生活范围狭小,生活内容单一,没有其他事情可做,于是其人生成就感全部围绕着基本的生存需求——衣食住行、生老病死。
*文崇一指出,农民性格的一大特点是:缺少成功动机,接受民运的安排,辛勤,节约而安于贫困,对人生的消极,行动谨慎,等等。
*薄兹说,亚洲人口问题的根源就是交媾。
*中国农民是处于一种“宏观”的无事可做状态。换句话说,不是他们每天晚上无事可做,无可娱乐,而是他们的一声除了活下去和养活孩子之外无事可做,无成就可以去追求和实现。
2、生育以传宗接代
*斯图尔特说,祖先崇拜是中国人民的真正宗教。
*大概是因为我们的民族活得太久,所以每个人都为“长久”赋予了极高的正面价值。其实如果只是“久”而不“好”,“久”又有什么值得热烈赞赏的呢?
*在中国农村父母所显示出来的牺牲和奉献精神,仅作利他主义的解释是不够的。他们在观念中绝不仅是外孩子,还有很大为“家”的成分,为自己的家,也就是为自己。这是一种将外延放大到“家”的范围的利己主义,而不是利他主义。
*在农民的生命逻辑里,上代生养了他,帮助他成家立业,这就使他潜力上代的债,而自己把下一代抚养成人,帮助他们成家立业,则是对上一代的还债。
*本尼迪克特在《菊与剑》中说道,西方人认为对儿女的一切照顾,是依赖于母亲的本呢过和父亲的责任,但是在中国人和日本人看来,确实依仗于对祖先的小心。日本人对这一点有极为明确的看法:一个人吧自己所收的照顾,转移给儿女,以报偿祖先之恩。
*杨懋春在论述传宗接代观念所蕴含的世俗宗教意义时说,中国儒家的创始者既不说人死后一切归于乌有,也不愿意接受有灵魂长存于天堂或抵御的说法。他们穿里了第三答案。他们的答案是,人如能在死前留下自己亲生的子女或后代,就是自己生命和祖先生命的延续。
*中国民族性格中的那几个重要特色——几千年来,中国人并不真正信仰什么,但相信无常。
*中国人的生育观念之所以与西方人的生育观念有极大的区别,是因为中国人的人生基调是以家庭为本位的,而西方人则是一个人为本位的。即:中国人以亲子关系为中心,西方人以夫妻关系为中心,前者的着眼点在于家的传衍,后者的着眼点却在于个人的幸福。
*可以说,传统中国文化的一大特征是,既无个人观念,也无社会国家观念,只有家庭观念。
3、生育以满足亲子感情
生育文化的现代化
1、生殖与性
*在中国,其实不仅是性快乐,一切快乐都是被打入可疑之列的。中国人不情愿承认自己是为了个人肉体、感官或精神上的快乐来做某件事的,而要为自己的行为寻找其他更能“说得出口”的理由。
*中国传统文化的哲学基础并不是“快乐原则”和市场理性,而是以压一个人为其主要特征的“现实原则”,以及家庭这个小群体为重心的“生存繁衍法则”。
*在基督教文化中,生殖这件事具有较重的神圣色彩,而在中国文化中,生殖却基本上是一件世俗的事情。
*在许多中国人心目中,幸福这件事情毫无重要性可言。他说,人在结婚是要选择一个在兴趣和思想方面与自己相适合的人,这种看法在中国几千年来都鲜为人知。
*中国文化之有型成为世界上少数几个绵延数千年不曾断绝的文化之一,崇尚生殖应当说是功不可没的。
*如钱宾四先生所言,中国民族的传统文化不会因武力的失败、财富的流逝、政治的腐败而失败,这就是说,这个文化的主旨不是崇尚武力,像那些骑马民族的文化那样;也不是聚集财富,像古代地中海边上某些城市文化那样;它的主旨不是平等、人权等等,所以不一定要有一部像样的宪法;它的主旨是一种内省、自律的有关人的学说。在文化怎么能保障自己不至灭绝的问题上,实际上其作用的是中华民族的人口优势,或者说,再生育力上的优势。
*在自然世界里,假如有一种动物没有一种外在的长处,而又不致灭绝的话,必定在升值方面有惊人之处。而当一种动物有了这种外在的长处之后(比如狮子老虎),过度的生殖能力就是一种自杀之道了——狮子老虎数量一多,就难免闹饥荒。
*中华文化的内涵到底是什么,就是新儒家的大师们也不能给出一个清晰地解释。中国文化的成就是什么,我以为用不到大师,这世界上一切人都知道——中国人比哪国人都要多。
*假设内部外部以家为界,一个人在外面没有成就,家里有很和谐,又能干出些什么来?这一点我在贫困的中国农村已经得到了肯定的结论,就是生孩子。我的观点是,中国传统文化里提倡生育的内容,有一种自保的成分。
*两千年前,孟子讨论过义与利这对概念。当他宣布了仁义的胜利时,也就是宣布了一条地占有高繁育之路。事实证明,这是最牢靠的自保之道。
*人类学认为,一种文化的基本内容是生活方式,这一点常被哲学家忘记,而仅仅记住他的价值观方面。
*考虑到我所调查的自愿不育者的生活和教育水平,他们应该更有理由看中生命本身的价值,结果却不然。他们看中生命带来的快乐,而否定生命本身。在沁县南头村,那里的人有一切理由对生命抱否定态度,结果又不然,那里每个人都看重生命,快乐不快乐,谁也没想过。这简直是黑色幽默。
2、传统与现代化
*所谓发展,就是人类从无可选择到自由选择的过程。所谓欠发展,就是人们所想所做的一切,都是无可选择的,而发展以后,人们就有了一定的选择自由,他们所享受的就远远超出了必要的范畴。
*中国农民的生育行为和鲑鱼一样,只是受到生命周期的支配。只要到了时候没有外力纸质,就一定要生。换言之,他们一致响应生命周期的召唤。这种文化的原始性,就表现在它是如此一致上。考虑到鱼和人有共同的祖先,这种手法丝毫不带贬义。
*人类也许是不行的,可是被欲望折磨的艺术家却是幸福的。——波德莱尔《恶之花》
*马尔库塞把他们成为单向度的人,这是因为他们的欲望是别人灌输的,而不是自己选择的。
*这项研究的主要结论之一就是:农民生活于其中的文化环境,仍属于发送站的第一阶段(原始阶段),生殖繁衍是出于这一阶段的人们无可选择的生活目的,或说是他们对生命周期做出的必然反应。如果想改变或限制这种行为方式,最快捷有效地方法只能是不符合这一文化逻辑的行政手段,而中国农民生育观念的真正改变,则有赖于脱离农村的家庭本位环境,进入现代化工业化都市化营造的个人本位生活环境。
3、传统文化变异的可能性
*持文化相对论观点的人们认为,世界上的各种文化没有程度高低之分,而持文化进化论观点的人们则认为,社会是可以根据发展变化的高低程度加以划分的。
*所谓西化首先是一种“理性化”。我因此倾向于认为,西化这种提法不很科学,应以理性化取而代之。如果我们要“化”什么,不应看它石洞实习,而是看它合理不合理。
*有人认为,在现实世界中,根本不存在统一的文化。如果这种说法是指世界上现存的文化在一切方面趋于一致,其可能性的确微乎其微。然而,有一种价值观念可以得到全世界各种文化的共识,其基础乃是人的需求。
*生育本身就是村民们价值观的一个支柱:除了是发自内心的信仰,还是评价别人的准绳。
*如果我们承认有现代化这样一回事,也就等于承认了文化有变异的可能性,承认了文化进化论的立场。据此,我们可以对中国的村落文化转变为都市文化怀有希望,对中国人所持有的原始的生育观念转变为现代生育观念怀有希望,也可以对中国的传统生育文化向现代生育文化的转化怀有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