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供水志》存在问题的说明
(2016-09-20 12:2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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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供水志》存在问 |
一、书名与内容不符。《烟台供水志》顾名思义就是行业志,不是某个单位或某个企业志。可是打开书后,全篇写的是市自来水公司60年的发展情况,这样不如写《烟台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志》为好。“烟台供水”不是只有市自来水公司,还包括区内其它几个区的供水单位,市自来水公司是代表不了烟台市区所有的供水单位的。书中时间跨度也不对,按照惯例,城市供水的起始从该城市建立集中供水设施的时间算起,不论是解放前还是解放后,不论是外资还是民资,或是国资。烟台供水应是从1925年英国人在芝罘屯建设水厂,用管道向港口输送自来水的时期算起。
二、数据披露应慎重准确。数据,特别财务数据是企业机密的重要组成部分,凡需写到志书里的数据都应经过统计和企管部门的整理、平衡、计算、加工后,经由分管经理审核,由公司经理批准方能对外披露。比如公司的固定资产数字,书中披露的是16.09亿元,是否有点太大,因为固定资产不仅是投入资金的累加,还有每年的折旧、损益,还应由国有资产管理机关聘请权威机构,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进行评估得出来的数字为依据。关于供水量问题,记得1995年12月,公司40年大庆时,《烟台晚报》登载了我们的一篇文章,题目是“成立40年,供水30万”,那时的固定资产只有近两亿,现在20年过去了,固定资产增加14亿多,供水量没有多大变化,这样会引起人们的误解。上级机关考核,不仅要看国有资产的增值保值,更要看经营管理和投入产出的效果。
三、概述最后一部分对历史的评价不妥。概述是对全书做一个简要的概括,也是一个索引。从五个方面对市自来水公司整个历史概貌做了简要的叙述,最后部分又对市自来水公司的历史分了四个阶段,这对于认清历史脉络也不无助益,但其内容不少都是对历史的评价,包括对时任领导人的评价。这样就违背了凡例中的规定和“以志为主,述而不论”的行文规范。另外本部分开头引用了宋代诗人苏轼《题西林壁》诗的前两句“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这首诗的背景是苏轼贬官后赴汝州任职时经过九江,游览庐山。借景说理,指出要认识事物的真相与全貌,必须超越狭小的范围,摆脱成见。暗讽宋代当朝官员心胸狭矮,主观片面。把古诗放在志书里已有不当,其诗意更与内容大相径庭。何况在这部分被评价的领导里,也有被当时相关领导机关撤职的。把古代被贬职的、上世纪被撤职的、已故的和已退休的、现在任职的领导等并列不太合情理,也容易让人误解。
四、有些提法不妥或与事实不符。概述第8页第二段,近20年来,本来有三位领导担任经理,只说成肖相武一位领导担任经理,其实这位领导担任了8年经理,另两位郭万福、孙云龙就没有提名而省略掉了,与事实不符;序、概述、正文(画册)中都有一个“10万方”,不符合《计量法》的规定,应为“10万立方米”;图片中把页眉、页角漏掉了,图片也没有仔细修版,可能是排版问题;还有一些字、词、标点符号等的错误,这些都是难以避免的,但不能在序、概述和图片说明中出错。志书最后修改还删掉了许多应在书中体现“志”的重要史料,从而使“志”的特征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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