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斯蒂芬.金的《重生》
(2022-08-21 11:44:28)
我用了两个半天,在书店读完这本砖头厚的书。店里还有斯蒂芬.金的其他小说,不少呢,但我没有闲暇了。选择《重生》,是因为它放在显眼的位置,而且作者是恐怖大师。我读过他的《肖申克的救赎》《它》,看过《闪灵》《绿里奇迹》《宠物公墓》等经典影片,觉得斯蒂芬.金的书所讲的故事应该精彩。
店里有桌椅,许多顾客坐着静静地看书,我也是其中一员。但读书效果远不如家里。倘若是我自己的书,必定一字一句看得认真,有时停下来回味某句话,有时还要写批注或者做笔记。重读是经常的。《肖申克的救赎》我读了两遍。《红楼梦》读了不知多少遍。可是在书店,时间紧迫,想读完那么厚的书,就得快速浏览,怎能读那么仔细呢?
《重生》讲的是吉他手杰米.莫顿和前牧师丹尼斯.雅各布斯的故事。杰米六岁的时候,丹尼斯带着妻小来到他们小镇做牧师,他们就这样相识。两家人关系融洽,相处愉快。牧师年轻的妻子美丽善良,两岁的儿子像小跟班似的缠着吉米和他的哥哥姐姐。
幸福的生活被一场车祸打破。肇事司机癫痫病突然发作,他的车把牧师妻子的车撞翻了。斯蒂芬.金对此有详细的描写。那几段文字令人惊骇!牧师妻子美丽的脸不复存在,一只眼珠掉了下来。她用仅存的胳膊抱着血肉模糊的儿子,跌跌撞撞向路边的农妇求救:“救救……我的宝宝”。农妇认识的一个男人赶过来去救困在车里的肇事司机,他对农妇说这对变形残损的血淋淋的母子已经死了。
那么美丽的年轻女人,那么可爱的孩子,欢欢喜喜地打算去购物,却因为一个司机的癫痫病突然发作,惨不忍赌地死在车祸中。母亲面目全非,孩子的脸都找不到了。深爱他们的牧师丹尼斯得知噩耗,发出痛苦的尖利的嚎叫。他不顾大家的劝阻,坚持去殓尸房见妻儿最后一面。守在房外的杰米一家突然听见他恐怖、尖锐的叫声:“脸呢,我儿子的脸呢!——————”
车祸片段算是《重生》恐怖的开端,我读得直落泪。此后,牧师在布道时宣称上帝是宗教的保险骗局,就像《牛虻》中亚瑟死后神父精神崩溃,于宗教仪式上发表悖论一样。丹尼斯因此被开除,离开了小镇这个伤心地。
吉米与前牧师再次相见是15年后。那时吉米正濒于绝境。他曾经骑摩托车出事摔碎屁股和大腿,手术后吸毒成瘾,因而丢失了工作。巡回表演“闪电画像”的丹尼斯救了晕倒的吉米,像慈父一样照顾他,帮他一点点戒了毒。为了解决吉米瘸腿走路都困难的问题,丹尼斯决定用电击的方法。此前,擅长电学的牧师曾用电流治好吉米哥哥的“哑巴”症状。反正没有更好的选择,吉米就戴上了那个特殊的耳机。电击疗法真的让他行走如初了!虽然初期有梦游和戳自己的后遗症,但他能正常的生活了,这就像“重生”一样。
但事情没这么简单,所谓“重生”或许另有含义。这部小说最恐怖的地方在结尾,五十多岁的吉米得知丹尼斯治愈的那些“绝症”患者,后来或者发疯,或者自杀,或者杀害家人。包括他的哥哥和老板。这是怎么回事?丹尼斯的电击疗法隐藏着什么秘密?结尾是故事情节的高潮,体现了作者的创意和大胆想象。
读这本书,我思考的是:健康地生活十几年或者几十年,还是忍受绝症直到死亡?哪个选择更好?或许得因人而异。坐轮椅的患者虽然不方便,却依旧可以长寿。得癌症的,忍受痛苦做化疗,几年后可能会死亡,也可能康复。他们怀着恢复健康的美好希望接受丹尼斯的电击治疗时,并不知道可怕的副作用。
可是,对男主角吉米来说,如果他没有冒险接受电击治疗,没有脑部电流的调整,就无法摆脱毒瘾,甚至连瘸腿走路都办不到。他的生命可能就终止在二十多岁了。他后来正常生活了二三十年。
读这个虚构的科幻故事,也让我想到健康的可贵,生命的可贵。前不久,一个小老板因与妻子吵架,冲动之下喝药身亡,令人叹息!
《重生》的大胆幻想,还让我想到人类知识的有限。虽然科学的发展日新月异,但的确存在着许多未知的领域,需要我们继续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