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什么让“维权”走向了“违法”?
(2015-07-13 08:5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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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
职业访民
法治
聂树斌
维权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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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生活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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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各大媒体报道,在公安部的部署指挥下,经北京、天津、黑龙江、山东、福建等多地公安机关缜密侦查和统一行动,摧毁一个以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为平台,自2012年7月以来先后组织策划炒作40余起敏感案事件、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涉嫌重大犯罪团伙。该团伙是一个由“维权”律师、推手、“访民”相互勾连而形成的“维权帮”,不但组织严密而且人数众多、分工精细,多次以“维权”、“正义”、“公益”为名,采取各种新奇而吸引人眼球的方法来向政法机关施压,达到在正常法律制度内无法达到的代理效果。这些方法包括:在网上网下声援炒作围观他们代理的案件;举报、投诉主审法官、办案民警和当地官员,号召网民对他们人肉搜索,给他们施压;组织“访民”到案件现场静坐、喊口号、举标语、打横幅,甚至组织案件当事人、亲友以及不相干的人围攻政法机关。而这些所谓的“维权”律师、推手、和“访民”从他们所代理的案件中收取大笔费用,作为不同参与者的薪酬。久而久之,这样的“维权帮”不但越来越职业化,出现了所谓的“职业访民”和“访民经纪人”,而且对社会秩序造成了严重的干扰,对法制建设产生了很大伤害。
面对此等似乎是令人匪夷所思的现象,笔者不由地想起近年来在中国各地遍地开花的一些新奇的“帮派”:除了由来已久的“丐帮”外,还有替病人及其家属到医院闹访的“医闹帮”,替农民工到施工单位讨债的“讨债帮”等等。这些人也许不知道他们为之“帮忙”的个人和家庭到底有什么困难,更不明白相关的背景和利害关系,但他们的目的只有一个:替“求助”的当事人站台、
声援、助威后,收取一定的费用罢了。其中的组织、策划、实施过程不但已经形成了固定的模式和利益链,而且给相关的部门和机构造成了巨大的压力和伤害,在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同时,也极大地损害了法治精神。然而,当这些违法的“帮派”接二连三地出现并做大后,国家和社会就不能不认真反省和检讨,到底是什么原因在催生它的出现和发展?如何才能从根本上治理这种打着“捍卫法律和正义”的名义,实则严重扰乱和危害法制与正义的乱象?
毋庸置疑,任何一种新的职业和服务行业的出现,包括稀奇古怪、违法乱纪的“丐帮”、“讨债帮”、“维权帮”等等,不外是因为有广阔的市场需求和可观的经济利益在诱发。鉴于此,每次运动式的治理和打压过后,上述“帮派”又会再次粉墨登场,活跃在属于他们的“服务”领域内。而今,如果要从根本上治理以
“职业访民”和“访民经纪人”而形成的“维权帮”的乱象,国家和政府部门除非从催生和培植了这一违法的“服务行业”的土壤下手,仅靠抓捕几个涉嫌炒作闹事的律师和访民是远远不够的。
毕竟,如下这些客观因素才是罪魁祸首——
1)多年来因法治的缺失而导致的国人“信访不信法”,以及“不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观念,正是导致访民“维权帮”职业化、利益化的主要推手。
2)许多地方官员和政府部门只是为了对上级部门负责,而不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一旦有了矛盾和问题,考虑的只是如何把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维权帮”正是抓住了这一心态,才敢公开聚众闹事,逼迫当地政府部门不顾事实真相,要么花钱、要么放弃原则,先保住自己的乌纱帽再说。
3)能够以“高薪”来雇佣“维权帮”的人士不见得是真有冤情和难处的普通合法访民,而恰好是有不可告人之目的的人才会选择这种“行之有效”的方法。过去十多年来,被冤杀的内蒙呼格吉勒图的父母一直坚持上访,直到水落石出、平反昭雪,但他们从未雇佣过“维权帮”。如今仍在上访路上的河北已被执行死刑的聂树斌的母亲也没有雇佣过“维权帮”,而基本都是靠自己的双腿在来回奔波。问题是国家和相关部门何时才能严肃认真并及时地对待这些“合法、合情、合理”的访民们的诉求,而不要给“维权帮”可乘之机呢?
……
总而言之,当一种涉嫌违法犯罪的“帮派”出现后,国家和相关部门理应在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措施来制止并追究法律责任。但在治标的同时,也必须治本才能找到根治社会问题和乱象的出路;否则,我们永远也会被同样的问题牵着鼻子走而真正的法治社会却始终是“犹抱琵琶半遮面”,甚至离我们渐行渐远。何其不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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