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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寿县在押嫌犯杀警脱逃有哪些疑点待解?
(2014-09-02 20:36:19)
标签:
延寿县看守所
越狱
杀人犯
好莱坞大片
人才
分类:
生活随笔
9月2日早4时40分许,黑龙江延寿县公安局看守所3名在押犯罪嫌疑人杀害一名监管民警后,身着警服逃跑。目前,公安机关正在全力组织追捕。此消息一出,引发广大网友和市民高度紧张与关注的同时,也掀起了一片质疑和批评的声音,大家百思不得其解的问题不外是:本该是守备森严、安全措施到位的公安局看守所,怎么会发生监管民警被杀,三嫌犯径直从看守所大门脱逃的事件呢?这些似乎只有在好莱坞大片上才能看到的情节竟然在中国的看守所真实上演,让人情何以堪?与此同时,大家都在纷纷猜测和分析,这背后到底出现了哪些不该出现的漏洞,才导致了今天悲剧的发生?
首先,监管民警难道是一个人在看守所内执勤的吗?更糟糕的是,民警是否在凌晨时分打盹睡着了?三嫌犯从杀害他到走出看守所大门,怎么就没有遇到任何其他看守所内工作人员呢?那几道道大门又是怎么被他们轻易打开的呢?
第二,上述三嫌犯
中,王大民,1979年生人,身高1米79,犯伤害致死罪;高玉伦,1964年生人,身高1米82,死刑犯;李海伟,29岁,身高1米73,犯故意杀人罪。换言之,他们都可以说是“高危重刑犯“,而不是一般因打架、嫖娼、赌博被行政拘留几天的普通犯人,看守所难道对他们没有采取特别的隔离和管制措施吗?
第三,事发后,媒体对三嫌犯是否抢枪后脱逃的报道前后很不一致,先是说他们抢了被害民警的配枪脱逃的,而后又有
哈尔滨本地媒体生活报记者从黑龙江省公安厅刑侦总队官方获悉“十分确凿没有抢枪”。在此关键情节上如此前后矛盾的报道是如何出现的?
第四,
2日下午13时55分,人民网发布警方的最新消息称,在距离县城二公里左右的延寿县五七水库附近,抓获2名犯罪嫌疑人,同时正在加紧对最后一名犯罪嫌疑人的追捕。
到了下午14时51分和下午15时整,新京报记者两次致电正在指挥部的延寿县委宣传部新闻科科长王红梅。她却向新京报记者说,人民网发布的“已抓获2名逃犯”消息不实,而且称已和人民网记者沟通,要求对方更正。
如此前后矛盾的消息又是怎么发布出去的呢?
第五,
根据看守所一名哨兵在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的介绍,4时40分许,一名身着警服的人从看守所内走出,由于行动怪异,哨兵提高了警惕,一直对此人的举动进行监视。随后,又有两名身着长袖警服和半袖警服的人从看守所内走出。哨兵感到奇怪,便大声询问三人去向。三人没有理会哨兵的询问,而是加快了脚步,往林地方向走去。哨兵见状,鸣枪示警,听到枪声,三人急忙向看守所西北方向窜逃。如果情节真如哨兵所言,那他为什么不继续开枪射击呢?难道他只有一发子弹吗?或者,他难道没有权力开枪射击从看守所内出来后不听口令的人吗?
第六,三嫌犯同时杀警越狱绝非一时兴起而为之,一定是相互串通密谋已久的结果。作为看管如此“高危重刑犯”的看守所,应急机制和安全措施又如此疏漏,当地政府相关部门难道就没有任何的检查和补救制度吗?如果有,是否一直是在走形式、做样子,而非脚踏实地呢?
……
总而言之,围绕此次杀警越狱事件,广大网友和市民不能不对中国当前的监狱管理制度和安全措施提出许多质疑和批评。希望相关部门能够从这次血的教训中醒悟过来,采取有效措施防微杜漏,以免出现同样的悲剧,给社会带来更多不稳定的因素,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很大威胁。与此同时,不管三嫌犯何时才会被缉拿归案,黑龙江省和延寿县的相关责任人及部门首先应该深刻检讨并承担责任,为他们的失职甚至渎职付出代价!
最后,引述一位南京网友的留言,权作一种哭笑不得的调侃和灰色幽默:
“
抓
到千万别枪决,留着培训成特种兵。哪天和老美、日本交战,用来对付美国兵和日本鬼子。我认为他们绝对是人才。人才,还有个用,打美日有用途。千万別杀了!”
——的确,他们是人才,只不过才华用错了地方。但反过来,这不也正好说明了有些人是蠢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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