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羽联对于洋/王晓理的处罚已经生效,这对女双排名世界第一的组合被逐出了伦敦奥运会。对此,国人有对世界羽联抨击的,理由是你赛制不合理,“恶”法在先,才会有运动员打假球在后;也有对运动员批评的,理由是不管法是否善恶,运动员都只能执行,不能违抗。这两种相左意见的后面,还有一个更为深层次的选择,我们是要属于中国的更多的金牌,还是只要运动员之间的决一雌雄。如果我们选择前者,那么于洋/王晓理就有理由通过所谓打“假球”,避免自己后面和本国运动员之间兄弟残杀,进而为中国获取更多金牌奠定基础;如果我们选择后者,那么于洋/王晓理就一往直前,哪管它女双羽球金牌有可能旁落。
奥运会精神是“更快、更高、更强”,却没有具体解释这里指的是以国家还是以个人为单位的“更快、更高、更强”。在实际操作中,这两方面的含义都有体现,一方面运动员竞赛名次进前三的个人可以获得奖牌;在另一方面奥运会入场式以国家为单位进场,获奖牌升起的是有关国家的国旗,团体项目以国家为单位,等等。但是类似国际羽联这种将同一个国家运动员分在同一个半区,故意让同室之间相互挤兑,制造国家荣誉和运动员个人荣誉之间的矛盾,倒是少见。
中国历来是集体主义至上的国家,反映在奥运以及其他国际单项比赛金牌上,也就非常计较相对于其他国家自己所得金牌的多少。不仅在我国处于劣势的项目上要追赶,即使那些优势项目上也不可有所闪失。曾经乒乓球、羽毛球等有过个别金牌旁落他人的时候,立刻遭到多少人的不依不饶,有些话讲的相当难听。给有关的运动员、教练员带来极大压力。似乎传统优势项目天生就是应该拿到所有金牌的,而没有看到这后面,其运动员、教练员所付出的艰辛和牺牲。这就迫使中国运动队想方设法地确保金牌不拉一个,于洋/王晓理打假球也就成为其中一个方法。
我虽然并不认为于洋/王晓理的选择就好,但是我也不赞成把这事儿多么当真,还一定要把他们怎样怎样。
摆在我们面前,有三种选择:
第一,我们如果仍然以国家金牌数至上,那么,我们就不要理睬国际羽联的决定,
第二,我们如果认为国家金牌数和执行国际羽联的赛制都重要,那也不可把对于洋/王晓理以及教练员的处理太当回事,不可自己跳到国际羽联的陷阱里。
第三,我们如果认为执行国际羽联的赛制最重要,虽然这种赛制故意制造国家荣誉与运动员个人荣誉之间的矛盾,那么,我们就严肃地处理相关运动员和教练员。
这第三个选择,多数国人恐怕没有做好思想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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