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杂谈 |
微博上@孟婆在修行 在微博中说,“这是真的,这年头没个微博都不好混”。《滴滴,今天我想和你谈一谈》,爆红朋友圈和微博。
起因是孟婆于3月30日晚上10点半乘坐滴滴优先车辆,司机载其错误方向行使,且车内有异味导致头晕。随后孟婆在半途下车后重新叫车,发现所叫新车的副驾上仍然坐着刚才的司机,并试图拉拽“孟婆”上车。投诉到滴滴客服,没想到滴滴以行车记录已覆盖袒护司机,竟然问出“是不是给过司机暗示”,很长时间没有给出处理结果。后孟婆通过微博发声。
近来,不管是六六和京东之战,柯基犬被摔死,男子电梯猥亵小女孩,还是郑州城管搬走扶梯事件,为什么法制环境逐渐变好的情况下,很多人明明随手可以找到律师,随时可以报警,可以起诉。却最后还是选择了通过互联网(微博等)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都源于在中国侵权成本太低,但维权成本太高。
https://pic2.zhimg.com/v2-dc89857250906bc22b4f0d375937e200_b.jpg
两不靠
民众受到侵害,合法的救济渠道有两个,一个是求助于公安,请求刑事立案,一个是求助于法院,要求民事赔偿。但是,
刑事立案,大部分警察办案效率低,办事态度很差。通常要求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发生在自己身上,警察根本体会不到,一律采取打压报警人,捣江湖,要求双方调解。如果报警人非要纠缠,那就往外推,要求双方去找法院打官司解决。这部分纠纷恰恰确实构不成刑事立案的标准,最多公安以违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轻微的处罚,而治安处罚的警告、拘留几天对某些人犹如家常便饭,下一刻一出门又伸出了那双油腻的手。
民事诉讼,法院受理侵权之诉,赔偿的原则在我国主要采取的是“填平原则”。没有惩罚性赔偿的我国通过诉讼,侵权人所需要支付的侵权成本极低,根本起不到法律震慑侵权人的作用。下面我会用#摔死柯基犬#的案例来解释“填平原则”。
所以,不管受害人是选择刑事报案也好,选择民事诉讼也好,在现行的法律体制下,问题根本得不到解决,所谓的公权力的定纷止争也只停留在形式上。选择报案,侵权人可能仅仅是行政拘留15天以内,选择诉讼,侵权人可能仅仅需要赔偿很小的一笔钱。于是形成了现实中两不靠的局面,选择刑事达不到,选择民事,不满足。
填平原则
现行司法体系下,法院是被动的,我国民事赔偿采用填平原则。填平原则,是指被侵权人有多少财产损失,侵权人则需赔偿多少财产损失,如图,
https://pic3.zhimg.com/v2-981201fa4b1665fad9d52da23b806755_b.jpg
好比一条路,侵权人在这条路上挖了多大一个坑,就要承担多少民事赔偿。
柯基犬案中狗主人实际上的损失是这样的,
https://pic4.zhimg.com/v2-402c2862789c50248158525b0779bb39_b.jpg
99%的精神损失 1%的狗价值损失,
但现行法律的规定中,宠物狗仅仅是有价格的财物,一不可能上升到和人一样的地位,二没有认可宠物狗对人精神方面能造成的影响,但是法院和法律只能看得见财产损失,看不见精神上的损失,因为这类纠纷中根本没有精神损害赔偿一说。
法院判决只会是这样的,
https://pic2.zhimg.com/v2-b72b499f7d56e98032ea7291e675841a_b.jpg
所以柯基犬的主人即便在诉讼中大获全胜,也无法解决心里的落差。
如柯基犬的主人一样,现实中被侵权的妇女、小孩,心里上造成的阴影和伤害,远远超过了法律上对侵权人的惩罚。
交通事故中的受害人,他们在事故中断手断脚,按照填平原则,也仅仅是按照伤残等级拿到非常少的赔偿,根本弥补不了对受害人心理上的伤害。所以我经常对咨询我的一些人说,你别天真想通过这次“工伤”或者“被人打”来赚钱,因为是你花了多少医疗费,人家赔多少钱,也只有你身体伤残,才有一点点可怜的补偿。
再让我们回顾一下抄袭和洗稿的事情,这件事情是被很多大V所诟病的,但是极少会有人通过法院起诉或者到报案来解决这个问题。咨询过律师可能更清楚,因为诉讼至法院,根本出不了自己心中的那口气,法律规定,如果侵犯了著作权,权利人可以主张的赔偿可以选择以下二者之一:
对方因为侵权获利
己方因为被侵权受损
不管选哪一个,都需要被侵权人举证,证明对方实实在在的利润或者己方实实在在的损失,而这两项损失根本难以举证,败诉风险自然极高。即便有证据,也是很小的一笔金额。
而不管是被猥亵、被洗稿,还是摔死爱犬,其实最大的损失,在心里(并不是矫情),而这种心灵上的创伤,恰恰在网络上找到了安慰。
在民、刑两不靠的情况下,逐渐会产生三个弊端:
01.民众通过合法的救济渠道中无法实现维护自己的权益,只能依靠私力救济。于是大部分人都是通过微博来实现,还能收获封杀某些人的效果,但是网络效果有时候会有些盲目与过度。
02.网络只能解决极个别人的问题,剩余大部分人都是忍气吞声或者长期解决不了而放弃,大V们才有可能通过互联网维护自己的权益,像我们普通人没几个粉丝最后还是要运气。
03.这种背景下,侵权人根本体会不到侵权会有什么成本,于是一而再、再而三侵犯弱势群体的利益。即便被抓了,也是拘留十几天,对他们来说毫无震慑力。
这里,我不是倡导将更多的行为纳入刑事案件的范围,也不是主张降低刑事入罪的标准。而是,我认为,随着人们对精神上要求的提高,法律上的惩罚性赔偿显得越来越有必要了。不能让侵犯妇女权利的猥琐男越加猖狂,不能让侵犯儿童的人行走在法外之地,也不能让洗稿抄袭之风盛行,更不能让无良企业肆意收割。
侵权成本如此之低,风险如此之小,维权成本如此之高,侵权人才会恣意横行,确实应了孟婆那句话“这是真的,这年头没个微博都不好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