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浸脚池的水又少又脏红眼病检查岗形同虚设——
游泳池能让人不膈应吗!
夏日炎炎,碧波荡漾的游泳场馆可以说是是市民们扎堆儿消暑的好去处。不过,达标的泳池要经过哪些检测?没达标的场馆经常在哪些项目上“卡壳儿”?消费者如何简单鉴别水质是否合格?这些问题,且听北京市卫生监督所的专家给您慢慢儿说。
特邀专家
高文新
北京市卫生监督所 执法队队长
“红眼病检查岗形同虚设!”
“我买票进来的时候都没人检查我,那我怎么知道是否有得了红眼病的人进来游了呢!”在一家社区游泳池游泳的张女士不满地说道。
她告诉记者,虽说现在不少游泳池边都张贴着“游泳须知”,提醒有传染病和高血压等疾病的人不能游泳,但是难免有不自觉的人。
“上次我就看到一个人,腿上明显有皮肤病,给我膈应坏了,趁他还没下水,起身我就走了,那个游泳池我再也没去过!”提起这段经历,张女士情绪有些激动。
专家点评:
其实在《游泳场所卫生标准》中,明确规定了
“严禁患有肝炎、心脏病、皮肤癣疹(包括脚癣)、重症砂眼、急性结膜炎、中耳炎、肠道传染病、精神病等患者和酗酒者进入人工游泳池游泳。”但是对于一些无法目测的疾病,其实只能靠消费者自觉。
大家比较关注的“红眼病检查岗”,其实是一个要求设置的常态内容,但是有些游泳场馆敷衍了事,已经形同虚设,我们在今年要加大在这方面的检查力度。
“池水看着特脏,张贴的指标我们信不过!”
“虽说泳池边已经公示了水质合格的结果,不过有些浑浊的池水,让我们觉得还是不太放心。”房女士经常带着孩子到丰台区的一家游泳馆游泳,她告诉记者,在游泳时,难免会呛到嘴里几口,所以看到有时候泛黄的水质,心里还是没底。
专家点评:
首先,我们要求各个游泳场馆必须公示卫生行政部门的检测结果以及自检结果,其次是看游泳场所是否按要求设置了合乎卫生要求的更衣室、淋浴室、卫生间和密闭的垃圾箱等,但是对于水质是否合格,消费者只能通过感官进行判断,这里就要向大家介绍“三看一闻”的方法。
一看池水是否清澈,能不能看到底;二看水中是否有沉淀物或漂浮物;三看从泳池的一侧能否看到对侧泳道;一闻是指闻有没有刺鼻的氯气味道。如果一个泳池的池水符合以上4个条件,那就是基本合格的。
“浸脚池的水都快没了!”
“这么小的浸脚池也太糊弄事儿了吧!”游泳爱好者小赵一边比划着,一边对记者说道。他告诉记者,自己去过不少家游泳池,有些个别的浸脚池,不是水特别少,就是特别脏,简直是让人无法忍受。“有一家居然将将没过脚面,你说,这能起到什么作用?”
专家点评:
按照相关规定,浸脚消毒池水的余氯含量应保持5~10mg/L,须
4小时更换一次。往年我们在检查过程中,也经常会出现游泳场所因浸脚池不合格而受到处罚的情况。
同时我也要提醒游泳者,泳前要先淋浴,然后再通过浸脚池泡脚消毒,此后才能进入泳池。这个可以消毒的小环节千万不容忽视。
“在泳池里小便太缺德!”
“这孩子不懂事儿大人也不懂事儿么!”说起自己那天的游泳遭遇时,林小姐仍旧有些气愤难平。
林小姐说,自己在西城区一家游泳馆游泳时,刚刚游到岸边,就听到旁边的一个小姑娘说要小便,结果没想到一旁的母亲却说,就在池子里尿吧,没关系。“当时我就火了,你说岸上不远就是厕所,她们把游泳池当什么了!太缺德了也!”看到我愤怒地盯着她看,那个母亲后来红着脸把孩子抱上岸了。
专家点评:
在近几年的检查中,许多游泳场不合格都是尿素超标所致,这是个别不自觉的游泳者在池中小便造成的。所以说加强“泳德”也是很重要的一方面,一定要呼吁大家一起维护公共场所的卫生,这也是为自己营造健康良好的环境。
“看到有人混用毛巾泳镜,我都替他们难受!”
“一会儿借我你泳镜戴一下吧!”“今天没带毛巾,把你的给我用用!”每次去游泳,小齐都会在更衣室内听到这样的对话,注重个人卫生的她每次面对朋友类似的要求,都会坚定地说“NO”。“这可不是小气不小气的问题,多不卫生啊,看到别人互相借来借去的,我都替他们难受!”
专家点评:
夏日气温容易造成细菌的滋生,我们要想在游泳中降低中招传染病几率,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1、游泳用具不混用:毛巾、游泳衣裤、拖鞋等用具混用,可以说是游泳大忌,很容易造成交叉感染。
2、眼睛进水不要用手揉:如果游泳池水中氯气含量超标,将不可避免地对皮肤和眼睛产生刺激,此时可用清水冲洗眼部,用以止痒,也可以把手洗干净后,轻轻按压眼皮止痒。
3、佩戴游泳镜:游泳时戴上泳镜,可以减少眼睛与池水的接触,从而有效隔离细菌。泳镜不要借给他人,以免交叉感染。
4、滴眼药水:家长带孩子游泳时,最好游泳前后向眼内滴一些常用的消炎眼药水,这样可以预防红眼病、砂眼等疾病。
5、游泳后要尽快淋浴洗澡:使用沐浴液或香皂进行全身擦拭,可以有效去除残存在身上的污垢、细菌及病毒。最后,用棉签将耳朵内的水分擦干,防止中耳炎发生。
本刊记者 丁姗姗
链接
卫监督发〔2007〕205号《游泳场所卫生规范》(部分内容)
本规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类游泳场所,包括人工游泳场所、天然游泳场所和水上游乐设施。小编现截取部分与泳池卫生相关的内容,与读者共享。
第十五条 人工游泳池水净化消毒
(一)经净化消毒的游泳池水质应符合相关国家卫生标准的要求。采用臭氧、紫外线或其它消毒方法消毒时,还应辅助氯消毒。
(二)游泳池水(包括儿童涉水池连续供给的新水)应保持游离余氯浓度为0.3~0.5毫克/升。
(三)浸脚消毒池池水余氯含量应保持5~10毫克/升,应当每4小时更换一次。
(四)游泳池水循环过滤净化设备每日应进行反冲洗,反冲洗水应排入下水道。
(五)池水水质消毒液投入口位置应设置在游泳池水水质净化过滤装置出水口与游泳池给水口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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