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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建立合理规范的评价体系,进一步完善学校的管理工作,增强教师的责任意识,提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激发内部活力,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本校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考核的目的意义
1、能使教职工明确学校对各项工作的要求,明确今后工作努力的方向,以利于教职工做好本职工作。
2、采用考核量化的评价方法,使考核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使考核结果更有参考价值和激励作用。
3、考核数据将作为推优评优、岗位聘用等重要参考要素。
二、考核的原则与方法
(一)考核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
考核的指标及要素,要体现考核的全面性,考核的结果应该是教职工各个方面表现的总和。
2、导向性原则
考核各项内容和权重分的设定,要体现教职工今后工作的努力方向。
3、合理性原则
各项内容考核要素的确定,要避免盲目无意义的考核,要确保考核工作的效度,使考核结果科学公平合理。
4、客观性原则
各项内容的考核要素均要体现考核的客观、民主、公开,避免主观臆断,尤其对于量化评分工作,须要讲究客观真实,易于操作。
5、重实绩原则
考核内容要突出工作业绩,加大权重,业绩优秀者有成就感、有自豪感、有优越感。优秀等次要向教学第一线倾斜,向班主任倾斜,向在教育教学管理和服务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倾斜。
(二)考核的方法
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定性与定量性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自评与互评相结合的方法。
三、考核的内容与分值
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教育工作附加项、精神奉献和否决项等方面,重点考核工作业绩。
1、德10分。
2、能20分。
3、勤10分。
4、绩50分。
5、其他教育工作5分。
6、精神奉献5分。
四、计分办法
(一)德(10分):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职业道德表现和工作态度、敬业精神、责任心、事业心,团结同事、互助合作,关爱学生等;
1、民主评议(5分):由学校全体教师参与评议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其平均得分,得票最高者计5分,本人得分等于得票总分数除以最高票总分数乘以5。
2、小组评议(5分):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评议打分,方法同上。
(二)能(20分):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情况,业务工作能力情况,管理能力情况,知识更新情况,教育教学能力、教育科研能力、教师专业发展能力,专业技术深度和业务知识广度。
1、工作量(5分):
包括业务工作量、行政工作量、功能室及其他工作安排。以学校实际情况安排为满工作量。
2、上课(4分)
3、备课(3分):
4、作业(3分):以肥城市小学教研室下发的《小学教学常规及管理规范》为依据,教师必须全批全改,每缺一次扣0.2分。
5、批改记录(2分):记录详细,实用性强,每缺一次扣0.2分。
6、单元检测(2分):以市小学教研室下发的单元检测题为依据,全批全改,每缺一次扣0.2分。
7、业务学习(1分):包括集体学习和业务学习
(三)勤(10分):主要考核从事本职工作的上岗情况,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
1、平时考勤(5分):由政教处负责记录考勤,每天早7:50—8:10为签到时间,其他时间段采用不定时考勤和抽查方式进行,每缺勤一次扣0.1分,扣完为止。一周一次汇总交校长室负责保存。
2、会议考勤(5分):以全体教师会议考勤记录为准,每缺勤一次扣0.2分,扣完为止。
注:教职工请假,旷工期间的待遇参照《镇教育办公室关于教职工考勤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绩(50分):主要考核完成任期目标情况,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新的教学革新、教研成果、教学效果等情况,发表论文、著作、作品情况和各种奖励情况。
1、教学成绩(35分):以上级统一组织的期末考试或抽测为准,成绩评定以《镇小学教育教学工作评价办法》中的教学成绩为准,占全镇前1/3记35分,中间1/3记33分,后1/3记31分。没有抽测成绩或没成绩的教师记平均分。
2、教研成果(15分):
(1)、教学能手和学科带头人(4分):省级记4分,地市级记3分,县市级记2分,镇级记1分。
(2)、优质课、公开课、创新课、观摩课等(3分):国家级记3分,省级记2.5分,地市级记2分,县市级记1.5分,镇级记1分,市镇教研室视导讲课记0.5分。
(3)、论文及作品(4分):在省市县教研部门或教科所组织的教科研成果评选中,国家级记20分,省级记15分,地市级记10分,县市级记5分,可累计记分,最后折算得分,最高分为4分,最后个人得分等于个人得分除以最高得分乘以4。正式发表的教育教学论文及教研成果以《镇教育办公室中小学教师职务晋升聘任记分办法》为准加记记分,国家级每篇加记3分,省级每篇加记2分,地市级每篇加记1分。
(4)、课题(2分):当年结题并评审合格的研究课题,参与人员分别按国家级2分,省级1.5分,地市级1分,县市级0.5分记分。本学年内有新立项课题,参与人员分别按国家级1分,省级0.8分,地市级0.5分,县市级0.3分记分。
(5)、竞赛指导奖(2分):在各级教研部门组织的各学科小学生竞赛活动中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镇级奖励的(已获奖证书为准),分别记2分、1.5分、1分、0.5分、0.3分。
(五)、其他教育工作(5分):
1、运动会(2分):在镇运动会中进入先进行列(以单位获奖证书为准),给教练员(仅限一人)加记2分;提供运动员的体育教师如果学生在运动会上拿分,加记1分;如果有参加市运动会的运动员并拿分,该教练员直接定为镇优秀教师。
2、教育宣传(2分):依据《镇教育系统教育宣传考核计分办法》,国家级每篇记10分,省级每篇记5分,地市级每篇记2分,县市级每篇记1分,镇级每篇记0.5分,每篇不少于200字,记分办法为个人得分除以本单位最高得分乘以2。
3、学校后勤管理(1分):本单位在市镇学校后勤管理、勤工俭学评估中,居乡镇前1/2,后勤管理人员记1分,后1/2不予记分。
(六)
学校安排的工作,能愉快接受,坚决执行者加记5分,否则不予计分。
(七)、否决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位次直接定为末位。
1、违反市教育局教师行为十不准造成恶劣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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