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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

(2011-09-09 19:50:08)
标签:

中国

诚信

股东利益

世界一流

天之道

杂谈

分类: 原创

 

最近,《财富》世界500强、央企2010年度业绩考核A级企业的新排名相继公布,我所辅导过的几个企业均名列前茅,这是令人振奋的好消息,一人飞升仙及鸡犬——我也跟着沾了光。近几年,几家企业的业绩屡创新高,社会美誉度、公众认知度和品牌影响力也随之不断提升。这不仅得益于我们在战略规划、业务拓展、商业模式创新等方面所做出的不懈努力和探索,得益于全体企业员工的默默奉献,更重要的是,我们一直坚持诚信经营的价值理念,使几家企业能够在复杂多变、竞争极其激烈的市场环境中,赢得股东、消费者、员工、合作伙伴的信赖,得以扎实、稳健、快速地发展。

古人云:“言必信,行必果。”诚信,既是中华民族的优秀品德,也是几家企业几十年来发展历史所积淀和传承的核心价值观,是几家企业处己立身、成就事业的必然选择。这种出于道德伦理,建立在人与人之间、人与环境之间的信任关系,体现了个体和组织的自律和责任,是一种隐形的制度和保障,为促进我们的事业发展,构建起了无形而又强大的凝聚力和约束力,是几家企业创造辉煌历史最宝贵的精神财富,也是我们实现可持续发展、打造长青企业的基石。

我想,任何企业如果要跻身世界一流企业行列,必须继续传承这种优秀的文化基因,将诚信的价值观与我们的经营实践紧密结合起来,这是推动几家企业迈向卓越所不可撼动的根基。站在新的战略高点,我们应当跨越对诚信的狭义理解,提出更高层次的要求和标准,融入更深层次的责任意识,倡导一个更为全面、更具有广泛意义的“大诚信”概念,做到诚信于股东、诚信于客户、诚信于员工、诚信于社会。而这种“大诚信”观,延伸在不同的利益相关方层面,对其内涵的理解和要求也应当有所不同。

诚信于股东,要求我们不能只局限于不贪污受贿、不做假账、不做有悖于股东利益的事,更要把股东利益放在第一位,回报股东,感恩股东,为股东创造最大化价值。诚信于客户,要求我们不能只局限于不假冒伪劣、不欺诈坑骗,更要想客户所想、及客户所及,为客户提供优质安全的产品与服务,为客户创造价值,与客户共同成长。诚信于员工,要求我们不能只局限于关爱员工、尊重员工,更要努力为员工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为他们提供成长的平台,促进他们的职业发展,保护他们的各项权益,实现员工的个人价值最大化。诚信于社会,要求我们不能只局限于节能减排、保护环境、开展慈善公益事业,更要为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致力于建立循环经济产业,更好地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实现超越利润之上的追求。

一个着眼于未来的企业,必须确立正确的价值取向,将企业的长远目标和员工的个人追求建立在共同价值观之上。诚信,无论在过去、还是现在,都是任何企业赢得竞争的生产力,是任何企业人谋求发展的创造力。只有我们的员工都做到取信于人、取信于社会,才能继续获取企业发展壮大的根本条件,稳固我们的立业之本和生存之道。“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每一位中国企业家都应以诚实守信为荣,在“大诚信”的价值观引领下,向着世界一流企业的方向前进,不断充实企业未来发展基业常青的内在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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