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知识:祖父(母)能给孙子投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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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常说:“隔代亲”,祖孙关系是整个家庭伦理关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现在有很多具备较强规划意识的老年人想给疼爱的孙子或孙女购买保险,送一份礼物,陪伴一生。
但在现实生活中,祖父(母)想给孩子买保险并不顺利,有些甚至会谢绝,这里面到底是什么道道?就让我们来侃侃关于祖孙投保的那些事。
法律小科普
(一)何为祖孙关系?
祖孙是指一种亲属关系,一般间隔一辈。祖父、祖母和孙子、
孙女或者外祖父、外祖母和外孙、外孙女的关系。
(二)我国保险法对于未成年人投保的规定。
我国《保险法》第三十三条规定:
投保人不得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保险人也不得承保。
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不受前款规定限制。但是,因被保险人死亡给付的保险金总和不得超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
解读:法律禁止投保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投保死亡险,同时也禁止保险人在上述条件下承保。本规定旨在保护幼弱,同时防止道德危险的发生。但是,由于父母与未成年子女之间有抚养关系,法律规定父母可以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死亡险,保险人可以承保。
照如上规定是否所有的祖孙投保行为均被明令禁止?
实则非也,我国《民法通则》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认定有以下两点:
1)是指公民不能独立进行民事活动,只能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进行民事活动。
2)未满8
周岁的未成年人和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解读: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被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除父母以外的其他人均不得为其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的人身保险。但超过8周岁(包括)即为限制民事行为或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故超过8周岁(包括)以上的人群是可以接受祖孙投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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