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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应当保护未成年人性侵案的未成年人

(2014-07-08 22:20:56)
标签:

杂谈

这两天很多媒体都在谈论山东东平学生被性侵的新闻, 对于未成年人被性侵的报道, 媒体应学会保护受害孩子, 主要需要注意以下几方面问题。

1、保护受害人隐私, 包括身份信息及可能推断出其身份信息的资料和涉及性侵害的细节等内容,不要报道, 对于这些信息, 也不要在微薄上发布。对于被侵害的事实, 也要以适当的方式表达。

2、采访受害人, 最好由女记者来采访, 对于需要调查的采访, 避免大张旗鼓, 不要使用可能暴露被害人身份、影响被害人名誉、隐私的方式。

3、采访时, 要有其监护人在场, 要选择合适的地方采访, 要考虑到受害人情绪, 提问时注意方式方法, 对于一些细节不要反复追问, 对于质疑也要注意语气, 提问以一次提问回答为原则。

4、以上内容主要针对未成年人受害人, 这里需要提醒注意的, 以上内容对未成年人嫌疑人同样适用, 不能因为他们是嫌疑人而不去保护, 对于未成年人实施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应当坚持双向保护原则,在依法保护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权益时,也要依法保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未成年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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