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朴素是文学的高境界
(2014-03-30 20:15:16)
文学写作有人喜欢镂花雕彩,有人喜欢清淡朴素。初涉写作的年轻人,多数以华丽的文字为美,待其在写作上到达一定高度,有了相当体味后,则常常反其道而行之,会放弃原有的认识和主张,而以追求素雅的文字深幽的意境为首要,不再努力去展列辞藻,甚至厌恶起那些太过华丽的文字来了。这种转化带有普遍性,这是一种上升和提高的表现。也是一个常有的必经的过程。中国词语浩繁,美丽辞藻很多,收集和应用于文章中并非难事,真正难的是使它们在你的文章中活起来,做到各司其职,且可丁可卯,恰当贴切,即做到最精确完美的运用。遍观古今中外的名作家、名诗人,无一不是炼词用字的高手,在诸多可用词语中选取其中最准确最精当的一个字或词,使文章传情达意臻于极致,那才是功夫。取得这一效果往往不是文辞富丽堂皇,镂金错彩之所能为,而恰是用词造句的素洁淡雅、贴切实在所致。一大抱拼凑起来的花束尽管其姹紫嫣红,缤纷炫煌,却不及一盆淡雅的茉莉能给人以真诚的爱意。用华丽词语拼凑而成的文字,其中的许多美丽辞藻往往可有可无,去一个不显少,多一个也无所谓,形同赘疣,使文章冗繁乱杂而不精练,说明尚欠锻造锤炼的火候。待其达到素洁的程度,文章就具有另一番意境了,看着平淡却字字千钧,一个字也少不得,一个字也多不得。这就叫练达。练达的文字才意蕴深厚,才具有感人的魅力。写诗是这样,写散文小说也是这样。目光不能放在缤纷华丽上面,意韵到位是最主要的。李白的诗哪一首最脍炙人口?毫无疑问是那首《静夜思》,家喻户晓妇孺皆知。就是因其语言清丽,淡而有味。孟浩然的《春晓》也有异曲同工之妙。孟郊的《游子吟》、杜牧的《清明》等都是语言清淡而意境深幽、又能朗朗上口的好诗,他们也有许多词汇繁多、美丽炫目的诗作,但没有多少人能记住、背下来,而这些清新小诗,却广为流传,为人所喜闻乐见,津津乐道,给人以语言艺术之无尽美感。
文学作品能语言清淡,不加装饰,以朴素自然致美,这是一个很高的境界,也可以说是较高的修炼或较深的造诣,不是说说就能做到的。那是要靠大量阅读和深入生活,细心体察和品味群众语言等几个方面下功夫始能获得的。既有志于文学,多难也要努力让自己达到这一步,否则你就有负于文学这个神圣称号。
我以为,要达此境界,在写作中一是力避不常见的深奥艰涩之词,力求通俗化大众化。有些散文作者,受赋体文章的影响很深,追求华丽辞藻,讲究文采、韵律。因为赋体自古以来多用于碑文、祭文、檄文或颂扬性和纪念性文字,哪个词美好或分量重就用哪个,极尽歌功颂德、夸张铺陈之能事,往往是虚情假意、很不切实际。作者那么写,并不一定真那么想。这种文章,美的只是形式,真正的感情是十分淡薄的,并不代表作者的心声。如果写散文走上这条道路,那绝对是败笔之策。好散文绝不是个词藻篓子,装的尽是眩人的美词;好散文是个情感的海,好散文的灵魂是情,诗歌、散文、小说都是浓烈情思的文字表达,和虚张声势的词藻堆砌南辕北辙,毫不相干。散文不能以情感人了,写得再花哨也是一钱不值的。花哨的语言如果掩盖和冲淡了作者的情思所在,那就弄巧成拙了。我总认为,高远的思想,深刻的含义,丰富的感情,不一定要靠繁花似锦的文字来表达,正相反,花哨的词语有时会对抒情达意起了相反的作用。让人难懂和厌读便是第一失败。二是要尽量口语化,口语化才能大众化。这里我不由联想到南唐后主李煜,他的词的语言为历代文人所称颂,就是因其文字多白描而少雕琢,口语入词,直抒胸臆。极其平常朴素而感情极其饱满浓烈,他的词朗朗上口而感人至深。特别是后期被称为亡国之音的诸多词作,都具有动人心魄的感情震撼力。朴素的语言是他取得如此成就的重要原因。请看《虞美人》:“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小楼昨夜又东风,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雕栏玉砌应犹在,只是朱颜改。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瞧瞧,有多少花哨的修饰?有多少艰涩难懂的词语?没有。可是感情呢,真正是一江春水,浩浩荡荡,涌满读者的胸怀。请注意里面几个最平常的字,“了”、“又”、“东风”、“应”、“一江春水”,何等平常,可是放在这里,是那样的贴切,那样的有分量,那样的耐捉摸。慢慢品味你甚至会落泪的。古代诗词大家褒扬李煜的词是“粗服乱头不掩国色”,说的就是他的词不假雕饰,语言明快,形象生动,性格鲜明,用情真挚,感情饱满,含义深沉。李煜词摆脱了《花间词》的浮靡空泛,为后人开创了一代新的词风。故有“千古词帝”之美誉。我非常崇拜这种“粗服乱头”之美,没有一点虚情假意,尽显作者人品本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