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小说要规范地使用标点符号
(2010-11-26 14:26:10)
我虽然年纪不小了,却很愿读点新小说,不爱钻进老经典里。新小说贴近现实、贴近身边的生活,因此感到亲切有趣。但近来发现有些新小说我读着很费劲了,甚至有点像读两千年前的古文,原因就是它们省略了标点符号。请看下面这句话:
我说你你总不听你就等着吃亏吧你吃了亏你可别埋怨我我是事先不只一次说过你的。
一句话三十六个字,一气读下来真像说绕口令。我就不明白,真实生活中谁这样说话法?为求新?新个什么?当然,咂摸一下意思也能明白,但为什么不加几个逗号,让句子清清楚楚呢?再看下面一段:
咱们结婚吧,我挺喜欢你的。姑娘们你都喜欢。说真的我爱你。爱和喜欢是一回事吗?我想是一回事。爱和喜欢深度不同。别那么自作多情了吧。你还要我怎么表示?你给我跪下。你别开玩笑严肃点。我挺严肃的。
很明显这是一段对话。但因为省略了冒号和引号,读者须仔细捉摸才能分清哪句话是谁说的。按照标点规定,分别加上冒号和引号,那是多清晰明白呢?但是,目前文学作品中,这种对话不用引号,一泄直下,平铺直叙的现象很普遍。有的作家整本书不见一个冒号引号和感叹号,只是用逗号和句号,更有的人对句号情有独钟,整段整篇文字只使用句号,即使是一个不完整的短语、称呼和问句也是一样。如:什么时候去北京。和平。清晨的阳光照花了她的眼。到家先洗个澡。休息。走到天涯海角咱俩也不会分开的。
作者在标点符号上省了事,却给读者增加了理解上的麻烦和朗读上的困难。呆板地念下去,还有什么语气感、韵律感、情绪感?标点符号能赋予语言文字以特定的语气和感情色彩,对于刻画人物个性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有人说标点符号是文章中的无名英雄,一点不假。它虽然发不出声音,但它可以表示出句子应有的间歇,表示出不同的语气、声调,如:“混帐。”、“混帐!”、“混帐?”,是不一样的。不用标点,尽管连贯起来考虑,可以让人勉强明白,但作为小说,岂不大大损伤其语言艺术的韵味了。
长篇小说《狼图腾》是本好书,其趣味性、知识性、科学思辨性都很强,只是作者很不注意正确地使用标点符号、不注意正确地分段,故事叙述和人物对话一泻直下,人物对话没有应有的冒号和引号。是书中的人物在说话呢还是作者的故事叙述呢?很不明晰,读者要一面读一面判断,才能捋清,因此,徒然增加不小的阅读困难。
不少小说是这样的:景物描写、故事情节、道白对话,通通在叙述中,踢里拖罗,一路走下来;标点呢,清一色的逗号和句号。乏味极了。把人读累了,把人读困了,手不释卷便不可能了。我想,这与“创新”何缘?又遑论阅读的情趣?这种人为的标点残缺,导致了小说语言的僵化,混乱,乏味,读起来难以流畅,生动感人的效果被大打折扣。这是文坛的一种怪现象、怪胎,其令人反感和生厌的程度真不亚于前些年的朦胧诗。
由此我想到,语言文字的规范问题,范围很广,问题很多。标点符号的随意删减、乱用也是问题之一。标点符号的规定何罪之有?竟如此遭到文字大师——作家们的戕伐和篡改,极端地不屑于理睬?能说这不是文化的悲哀、作家的轻薄、对读者的不负责任、事业心的严重亏缺和丧失?
有人说:古代有些文献就没有标点,一样不失为经典。但我们总不能否认标点符号的发明和使用是文化的进步吧,你能否认阅读没有标点符号的古文的艰难吗?我们总不能再倒退到远古时候。标点符号的作用难道还用像对小学生那样去耐心地给作家们讲解吗?
有的小说作品,一句一段,看起来像诗(某些诗作,则一字一行,像空中飞雁一样排开)。把应当连续的语言强行切断,不该分段的分段,徒然浪费许多版页,使文字显得迟滞、拖沓,念起来反而破坏了语言的连贯性、铿锵性。这些形式上的花活也是美吗?真是匪夷所思。
文学上从形式到内容我们不反对创新,但应该有个原则,那就是越创越好,越创越体现读者的意愿,符合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我们文学艺术的宗旨是为人民大众的,为人民大众所易于接受,为人民大众所喜闻乐见。二十年前被炒作得沸沸扬扬那么“辉煌”的“朦胧诗”、“意识流”,不就是违背了这一原则,而慢慢地式微以至于销声匿迹了吗?你搞些怪现象,你想离开语言规律,异想天开、标新立异,以为这就是阳春白雪,广大读者是不买你这个账的。一样当垃圾淘汰。
文学上、语言文字上探索创新本无可厚非,但创新并不意味着否定规范。蔑视和否定语言文字规范,势必引起混乱,因而降低文学作品的质量,为人民所厌弃。标点符号是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丰富内涵之一,轻率的否定是对祖国文化的亵渎,因而小说创作中这种倾向是不好的、不健康的,应该反对的。
在这里我更建议出版物的责任编辑们留意这个事,不能让不合乎规范的文字在你们手边放过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