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起诉状(诉中移动)
(2012-04-12 16:5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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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移动手机号码注销空号徐财源合同纠纷财经 |
原告:徐财源,性别:男,身份证号码:*******************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
邮编:200063,电话:13918603567
被告: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上海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徐达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长寿路200号,邮编:200060,电话:10086
案由:服务合同纠纷
诉讼请求:
一、请求判处被告承担违约责任并判处被告为原告排除妨碍后继续履行与原告的合同;
二、请求判处被告赔偿原告因诉讼产生的差旅费、误工费2000元;
三、请求判处被告承担原告全部诉讼费。
事实和理由:
原告在被告移动号码代售点高价购买了136******111这个手机号码,2010年9月13日,原告在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称中国移动上海公司)长寿路旗舰店对该号码进行了实名登记。因此号被原告用于商业用途,2012年年初,因商业客户联系少,加之原告出差和过春节及出国考察等原因,原告不想被打扰,一直使用另外一个手机号;
根据原告与中国移动上海公司签订的“中国移动通信客户入网服务协议”第五条第4款,下列情况下乙方有权解除协议,收回号码,终止提供服务。(4)甲方逾期90日仍未交纳费用。
原告从号码停机到号码被注销时间只有79天,显然不在注销之列,10086客服称由于移动号码资源紧缺,原告的号码被先注销,拟再投入市场。原告因此号无法使用,无法在生意旺季正常联系客户,失去了一些客户和生意,信誉也受到影响。原告不仅精神备受折磨,而且为维权,需额外支付差旅费、误工费2000元。
此致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