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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攀钢钢钒权证的持有者都绝望时,深广所转发了攀钢的告知函,明确告知权证持有者不享受现金选择权,当大部分权证持有者选择放弃时,我选择了维权。通过奔走于攀枝花中级法院、攀钢钢钒及证监会、国资委、最高人民法院信访办等部门,最终钢钒权证持有者获到了合法权益。
当初攀钢一再公告称条件完全就绪,可能在钢钒权证行权前重组,只等证监会下批文;却在证监会批文下了近两个月了后攀钢还没实施重组,于是我于2009年2月18日以《请求攀钢钢钒领导加快重组的函》,再度站出来为攀钢系股民维权,虽然攀钢钢钒领导认为我“不地道”,但他们迫于压力和理亏,在我发函后不到一周,被迫发布公告,确定了重组实施的具体时间。
ST南方的维权还在继续中,公司诉深圳市威特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南管燃气公司80%股权转让合同纠纷案已由南宁中院作出一审判决,公司获得胜诉,该案已进入二审阶段,目前尚未审结。法院过了法定审结时限仍未按时审结,ST南方既可请求广西人大和广西检察院对广西高院行使审判监督权,也可以向最高法院反映广西高院滥用职权的行为,但ST南方都没有这么去做,我们质疑公司高管未勤免尽责。ST南方领导向我表示自己对此事也很努力,但我始终没看到他们在哪些方面做了努力及取得的任何进展。我将为中小股民的利益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继续维权。
大家一起来见证中国证券史上首例参加股东大会的小股东诉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流程不合法的判决吧。
小股民权益受损,我拔刀相助责无旁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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