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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里的那条路

(2011-09-21 10:0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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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

分类: 随笔闲谈

    刚起床,但不是刚睡醒,因为不是自然醒的,而是被梦静醒的,恬静的梦,让我很惬意,很酣畅,被梦静醒的时候我脸上是挂着微笑的,很自然、很阳光的笑容,因为我梦见了高中经常走的那条乡道。

    十年前的高中,在学校门口有一条小路,小到只能容纳四辆自行车并排走,小到终年不见阳光。小路的两边是小店,专门做学生生意的小店:早餐店、饭店、大排档、文具店、理发店、网吧、台球室、自行车店、狗肉店、洗脚店等等。

    那时候的生活是很阳光的,即便偶尔有乌云遮挡一阵。那会我在学校寄宿,十个人住一间宿舍(比大学的时候六个人住的宿舍还要小很多),每天早上6点就要起床去教室里面接受老师的点名然后开始早修,一般我们都是先去教室里报道,然后再捧着本书去校园里,边走边念叨。其实我一直都很怀疑这样读书(边走边念叨)的效果,一直怀疑到今天,但或许是影像中的校园文化必须要有边走边念叨的莘莘学子,于是纷纷仿效,让这些幼稚的成年人觉得自己很酷,很有文化,至少是很有文人气息,稍微有点文采的同学偶尔会意淫自己是漫步在北大的未名湖畔,而不是装逼在广东一所普通高中的莲塘边,我属于这些人当中的一个。

     我喜欢用时间来充实自己,但又怕时间让自己空虚,所以我有时候看起来很忙,但实在不知道自己在忙些什么,所以那会的晨读我是边走边念叨边瞄,瞄什么?瞄女孩子,我总是喜欢在有意无意中往政治、历史、外语那些文科女生的角落走去,特别是在初冬的早晨,每当看到令自己心动的女孩子的时候,我都会忘记斯时斯刻正值隆冬季节,往往会不经意间在心中涌起一股初春的暖流,恨不得走过去牵着女孩的手,然后把自己当成徐志摩,把女孩当成林微因,用另一只手抚摸着女孩的头发,用徐志摩的口吻唱起罗大佑的《穿过你的黑发我的手》......

      晨读对我而言,是无聊的,夹带着浓厚的打发性质。晨读完之后,我就喜欢走出校门,去那条小道的两边寻找早餐店。那时候我最喜欢吃的早餐是牛肉面,满满的一大碗,面的分量和牛肉的能量,能够最大程度地满足持续发育中的我们。吃完牛肉面,我们总是潇洒地甩出5块钱,然后用牙签剔着牙(即便不塞牙)等着老板找回2块钱零钱,后来是等着老板找回1.5块,到毕业之前是等老板找回1块钱,据说现在甩出5块钱已经没得找了。

     十年前的生活像一杯白酒,浓烈,小抿一口,惬意!大口一干,呛喉!我们是背着满满地一大筐来自于东江父老们金榜题名的的愿望的鸭梨踏入高中的。偶尔回想,会觉得人生最大的杯具就是很期待某件事立刻发生,却又很害怕这件事立即发生,高考就是这种破事。高中四年(复读了一年)的生活就像一口抿白酒,很舒服,很自在,很满足;但是高中生活的结局也正如酒桌的结局一样,最后那一次往往是一口闷的干杯,很呛喉,很辣,甚至还会掉眼泪,我哭了很多次,不是因为生活太清苦,而是因为生活太单纯,太快乐,而结局却太复杂,太悲伤......

     十年前的友情像一杯啤酒,入口有点苦,入喉有点凉,下肚有点热,然后有气,什么气?义气。那时候的兄弟,是真的兄弟,一起帮着追女孩子,一起帮着打架,一起喝酒,一起抽烟,一起吃饭,一起睡觉,一起打牌,一起.......你没有钱,我也没有钱,你没低位,我也没地位,大家很平等,但大家都不平淡。十年的友情最开心的莫过于星期六的下半天,星期六的下午是一周唯一不用上课的下午,大家吃完午饭坐在阳台上看着饭堂门口的女孩子,甲看到乙喜欢的女孩丙,就大声喊“小丙,阿乙说他爱你!!!!”,然后引来无数讶异的眼光,我们大笑;乙看到开始甲喜欢的女孩丁,就大声喊“小丁,阿甲说他爱你!!!!”,继续引来无数讶异的眼光,我们继续哄堂大笑。午饭闹完之后大家就坐在宿舍的地板上打天王(一种客家纸牌游戏),打到下午四点钟,换装备,踢球,踢到天黑,回宿舍冲凉,然后换装备,一起结伴走出校门,走过校门口那条漆黑的小道,去镇里面吃宵夜(晚饭兼宵夜),一般是以喝粥为主喝酒为辅。几个阳光的少年,迈着青春的步伐,手搭着肩,肩并着肩,就这样无数次来回穿梭于那条小路,直到大家长大,再也回不到过去,偶尔见面,剩下的也只是对往事无限的唏嘘和对未来无穷的哀叹。

    十年前的爱情像一杯牛奶,一杯鸡尾牛奶,有的部分酸酸甜甜,有的部分只有纯洁,有的部分有点变味,但爱情一直都是牛奶。那个时候的我认识了那个时候的她,因为喜欢,所以牵手;因为没有爱,所以分开。初恋的感情总是无知的,盲目的,那时候的爱情不应该称之为爱情,因为那时候还不知道爱为何物,男孩喜欢女孩,是因为她长得漂亮、可爱,女孩喜欢男孩,是因为他长得帅气、嘴甜,甚至还有点坏。初恋的感情总是无话不说的,45分钟的一节课,如同隔着几亿光年,思念之情只能通过几十个小纸条来传达,最痛苦的往往是那些传递纸条的邮差同学;初恋的感情总是奋不顾身的,愿意付出一切的,于是在镇里的图书馆,他们交换了彼此的初吻,而后她成了他,他也成了她;初恋的感情总是无所畏忌的,在晚自修的教室里,他按捺不住雄性荷尔蒙带来的冲击,当着老师的面抱着她狂吻,同学惊了,老师呆了,他们醉了。那时候的爱情很甜蜜,最甜蜜的是每天晚自修之后,他们手牵着手走出校门,走过那条漆黑的小路,他送她回家,送到她家楼下,激吻告别,然后他一个人因为害怕漆黑的路途而飞奔回宿舍;那时候的爱情很甜蜜,最甜蜜的是周末的晚上,他跟兄弟们喝完酒之后,牵着翘首等待的她的手一起走过那条小道,去公园里面散步,谈理想,谈人生,谈未来......那时候的爱情,很淳朴,很冲动,也很无情,虽然没有来自柴米油盐醋的冲撞,也没有来自工作压力的摧残,更没有家庭的压力,但是有的是情敌,她最终输给了另外一个她,而他却始终没有赢得那个她,她痛了十年,他却淡忘了十年,因为她遇到的是一个不想回头的爱情浪子......

     那时候的小路是安静的,生活是恬静的,静到让你梦里都会笑,不是那种哈哈大笑,而是那种醉醉的微笑,那个笑容里面有他捧着书的酸样,有他无话不谈的兄弟,有他拎着酒瓶的放肆,有他打架的凶悍,也有他挑灯夜读的泪水,更有着父母的期盼,没有的是已为人妇的她,没有的是现在的亚历山大......

                                                           Lesilee 2011年9月21号早晨梦中静醒后所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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