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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岂能与下跪划等号?

(2011-09-06 20:13:48)
标签:

教育

杂谈

下跪,这个字眼听起来太庄重、太严肃了,上跪天是膜拜,下跪地是一种尊重,跪父母是感恩,跪先人是哀悼,跪自己愧对之人,是忏悔,跪所求之人,是乞求,跪该为而不能为者是一种屈辱。那么,跪教育呢?是什么?它们原本是两个不相干的概念,说起来都可笑,教育怎么能与下跪划等号呢?

 

我从网上看了13岁孩子在学校门口下跪求学的视频,觉得很心痛,太不可思议了。因为我国的义务教育法第二条中明确规定“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所谓义务教育是指国家统一实行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那么,13岁孩子校门口下跪是在给谁“开玩笑”?是在掴谁的耳光?又是谁胆大妄为地给义务教育“开玩笑”?难道某些教育者“不懂”义务教育其中的含义吗?

 

其中义务教育法第五条还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各项职责,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及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为适龄儿童、少年创造良好的环境”。身为教育执行者的学校,难道就是用孩子下跪的方式来保障他们接受教育的权利的吗?难道就是用孩子下跪作为乞求的条件来给他们创造如此“良好”的环境吗?我在视频中看到那个孩子跪的大汗淋漓,身为教育者的他们自己没有孩子吗?良心何在?身为教育者却与教育法背道而驰,有何面目面对我们的“未来”?

 

拒之门外的理由之一是什么成绩不好。这所谓的成绩不好,完全是披着漂亮外衣的个人利益、经济利益、商业利益的借口。义务教育法第四条还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义务教育义务”。难道身为教育者的他们“不懂”何为平等?再者,按其说法,那每所学校的入学孩子都应是神童和高材生喽?难道说学校教育也必须分出个三、六、九等不成?如此说来智障、孤残孩子就没有资格进学校?教育的方式必须与下跪划等号?啼笑皆非呀,教育岂能煮酒论“英雄”?

 

天可以不跪,地可以不跪,父母尚且可以不跪,但教育“必须”要跪。真是荒唐,我们的教育究竟什么时候悄然发生了变化,一下子被某些人给牛了起来?什么时候变得比天地、父母还要大、到了非下跪不可的地步?到了至国法于不顾的教育法盲的地步?难道要13岁的孩子下跪也是一种时尚?真没想到教育居然被“能”和下跪划上等号,悲哀啊!

 

让年纪尚小的孩子下跪,这是一种耻辱,是教育人的一种耻辱。难道我们的“未来”就要在如此的教育中学会下跪,学会丧失骨气和气节吗?教育不是跪地乞讨去请求“校老爷”们地施舍,更不是用摧残孩子屈辱的心灵来享受权利的快感,也不是满足个人利益极尽膨胀欲望的替代品。

 

曾几何时,学生迟到了,不论什么理由都不是理由,必须在走廊里或是教室前边站着;稍有不慎,向老师道歉了还不成,大小检讨都要做一遍,仿佛才更显神气和牛气;学生入学本是正当渠道,而且还有法律的保护,可非要搞得欠人情、找关系、走后门,实在挤不进去,那没办法,只好下跪喽,这也太讽刺了吧?难道利益熏心的某些人就没有一点愧疚感吗?

 

教育是神圣的,是高尚的,是万代千秋的大业,它是决不容许任何人以任何名誉、甚至权利亵渎的!同样,它也更不能与下跪划上等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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