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教育杂谈 |
美国家庭中父母教育子女健康成长的十二条法则,与中国家庭父母的教育方式决然不同,下面就来个PK好了。
一、归属法则:保证孩子在健康的家庭环境中成长。中国的大多数家庭则是让孩子在被强制的学习重压下、或是在几代人的溺爱中成长。孩子的“快乐”童年是为了学习而学习快乐着。
二、希望法则:永远让孩子看到希望。中国好多家庭则是在打击中磨练孩子的心理承受能力,“你看看人家‘张三’家的孩子,和你一样大,比你可强多了”,时刻给孩子心中树立一个或几个“假想敌”,很少鼓励、和发现孩子的闪光点。
三、力量法则:永远不要与孩子斗强。中国的部分家庭则认为孩子总是孩子,“你应该、、、”挂在嘴边。当某些人把孩子的缺点看做是优点时,“我那孩子比我可强多了”。
四、管理法则:在孩子未成年以前,管束是父母的责任。这一点既类似,又不同。所不同的是中国的家长是在孩子小时要管,谈对象、娶妻、生子都要管。除了不包办婚姻,其他一律包办。
五、声音法则:尽管孩子在家里没有决定权,但一定要倾听他们的声音。这就是民主之声。而中国的大部分家长在遇到小孩子插嘴时,往往会呵斥说:“小孩子别乱掺和,这儿没你的事儿!”这实际上就是误导他们从小就学会逃避责任。“你想在哪上学呀?”“不知道,我妈说、、、我爸说、、、”,看看!
六、榜样法则:言传身教对孩子的影响是巨大的。当然,这要因家长的自身素质决定。总想以“我以前上学时、、、”去影响孩子。如果家长有诸多不良嗜好的话,那就可想而知了。
七、求同存异法则:尊重孩子对世界的看法,并尽量理解他们。在中国的一部分家庭,孩子只有听家长讲话的份儿,“小孩子家,懂什么呀!去去、、、学习去!”成了大人的口头禅,这就体现了对孩子的不尊重,对学习的“尊重”和敬畏。
八、惩罚原则:这一法则容易使孩子产生逆反心理,慎用!中国人不讲究体罚或变相体罚,只要孩子知道学习比什么都好。
九、后果法则:让孩子了解其行为在现实世界中可能产生的后果。中国的某些家长往往忽略事情的预计性,一味地灌输学习、各种辅导班怎样,遇到意外的危险“到时候再说、、、”,这或许会是他们对未知的一种推脱之词吧。
十、结构法则:教孩子从小了解道德和法律。中国好多家长几乎从孩子未出生时就将启蒙教育的“汉语拼音声、韵母及整体认读音节、简易汉字”挂在墙上,表示对孩子未来的希望,而把道德、法律教育大都“寄存”在了学校。
十一、“20码”法则:培养孩子的独立意识,父母与其至少保持20码的距离。中国的家长则让孩子在自己的“翅膀底下”走路。小时候负责接送,到了上大学的年龄,还亲自当跟班的,车队排好远,拎行李的又是父母。美国家长在教会孩子如何生存,中国则以培养孩子上大学、出人头地为目的。
十二、“四何”法则:任何情况下都要了解孩子跟何人在一起,在何地方、在做任何事及何时回家。中国有一些家长认为,如果孩子与伙伴在一起,表明自己孩子有人缘、交际能力强。再者,坏事儿都是别家孩子干的,自己的孩子不那样。要么就是“不要和××在一起,他又不学习,早晚把你给带坏喽!”这其实也说明了某些人的素质问题。
美国的家教的方式注重孩子能力的培养,很少在强制学习上去下功夫。而中国的家教则是“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学习,学习,再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