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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峥嵘岁月

(2011-04-22 06:02:19)
标签:

情感

健康

那些日子是我前半生中最为黑暗的日子,因为我面临的是瘫痪在床;那些日子是我前半生中最为幸福的日子,因为我无时无刻不在感受着亲情、爱情和友情。

                                          ——题记

                                     (一)人的良知

公历2010117日星期天上午(农历2009年腊月初3),我参加完一个婚礼,步行回家。就在我即将到家时,突然,从后面开来的一辆机动柴油三马车撞向了我。顿时,我就觉得全身的血液直往上涌,四肢火辣辣的麻木,甚至这种感觉到达了手指尖、脚趾尖。可能是由于冲力太大的缘故,机动车几乎是同时熄了火。

司机下车后,既不向我道歉,也不问撞的如何,只是不停地说着:“没事儿,回家吧!”因为当时肢体特别麻木,我请其立即带我向附近的医院检查。同时,我勉强用手机给老公打了电话。到达医院后,通过CT扫描,医生说:“第三椎、五椎错位,回去趴三、五天就好了。之后回来复查一次”。随即开了点药,然后又让我弯了弯腰,说:“没事儿!”因为以前我根本不了解这方面的知识,天真地以为真的没事儿。

当时好多亲戚朋友都说,不能让司机与其合伙人那么走掉,而且还举出了大量的实例,“有好多是当时不碍什么事,但过个几天就出现症状了……”无论大家说什么,我还是坚持自己的主张“第一,他们是外县到此地来收辣椒的,辣椒还没买成呢,先把我给撞了,如果天晚后他们不回家,家里人会惦记的。第二,既不能扣下他们的机动车,也不能叫他们留下钱,出门在外不容易。”于是,我又对那二人说:“请你们把姓名、手机号码、家庭住址留下,如果我过两天不太好,给你们打电话,再去复检,这件事毕竟是你们不对,因为按交通规则来说,你们开得很快超车了,而我在你们前面靠马路右边的边缘走,我认为,你们不会不遵守承诺吧!”

有许多人就说,让他们留下车或钱,你让他们走了,以后肯定不回来。可我还是选择了笃信他们,老公和弟弟尊重了我的意见。

谁知,三天以后,不幸果真降临在我身上——双腿不能走路了,一味的麻木,没有什么感觉,腰部及背部疼痛难忍,彻夜难眠、、、、、、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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