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庭与可燃物
(2021-12-22 15:50:18)两本标准对建筑物中庭与可燃物的规定
第5.3.2条 |
第8.3.8条 |
建筑内设置中庭时,其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应按上、下层相连通的建筑面积叠加计算;当叠加计算后的建筑面积大于本规范第5.3.1条的规定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2 高层建筑内的中庭回廊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3 中庭应设置排烟设施; 4 中庭内不应布置可燃物。(黑体字) |
设置在商场、市场内的中庭不应设置固定摊位,放置可燃物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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