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成书背景:乔治•塞尔登(George
Selden,1929-1989),出生于美国的康涅狄克州,从耶鲁大学毕业后,去罗马留学过一年。之后,他长期在纽约工作和生活,每天乘坐地铁上班、下班。一天晚上,当他回家途经时代广场地铁站的时候,意外地听见一只蟋蟀的叫声,一股暖流不期然地涌入他的心底……
那声音,像小提琴轻快地叩击着琴弦发出的,又象竖琴突然受到拨弄。在远离纽约的绿色森林里,如果有一片叶子在漆黑的午夜飘落下来,坠入一丛灌木中,也可能发出像这样的声音。
是的,那真是一只蟋蟀。声音是那么熟悉,记得少年时在康涅狄克州的草地上,曾经听到过它。那只蟋蟀肯定是从家乡来的,是一只乡下蟋蟀吧。如果是城里的蟋蟀,怎么会跑到地铁站里来,傻乎乎地叫呢,也许它因为贪吃,钻进了郊游的城里人的野餐篮子里,然后被带到这个地铁站里来的吧,虽然是在喧嚣的地铁站里,它的叫声,就象在森林绿地上发出的一样,它肯定在想念家乡了吧。在这个世界上最繁华的大都市的最繁忙的中心,小蟋蟀的命运将会怎样呢?
一个温馨的都市童话,在塞尔登的脑海里诞生了。
小说的主人公是一只来自美国乡村康涅狄格州的名叫柴斯特的蟋蟀,他因为贪吃钻进野餐篮子阴差阳错地来到了大都市纽约时代广场的地铁车站,在人生地不熟的异地他乡,他被善良的男孩玛利欧收养,后来又结识了聪明又略带市侩的老鼠塔克和忠诚、憨厚的亨利猫,从而展开了险象环生又化险为夷的城市生活。简单点说,就是一个乡吧佬进城闹笑话的故事,就像《红楼梦》中刘姥姥进大观园,有惊有险,最后创造奇迹之后回归故里。
这样的题材其实并不新鲜,在乔治?塞尔登之前早就有人写了,像西班牙作家塞万提斯写的《唐吉珂德》、曹雪芹写的《红楼梦》、鲁迅写的短篇小说中都有类似的情节,但那些都是写给成人看的,惟独乔治?塞尔登主要是为儿童而写的。该小说,一经出版就佳评如潮,至今风行世界深受孩子及成人的青睐。这与小说独特的结构、鲜活的人物、悬念式的开头和结尾等写作特色分不开。下面,我说说自己对小说写作特色的一个粗浅认识。
一 、双线交叉,紧密联系。
《时代广场的蟋蟀》这部小说,有两条线索,一条是柴斯特、塔克和亨利,动物之间发生的故事线,一条是白利尼老爸、老妈、中国老人冯塞等人类之间发生的线索,两条线索没有太大的分别,谁为主线,谁为副线,谁为明线,谁为暗线,难以轻易断定,双线相辅相成,互相作用来推动故事向纵深发展。如白利尼老妈极力反对玛利欧收养柴斯特,母子俩激烈的争执在白利尼老爸的劝解下,玛利欧胜利了。从而为柴斯特得以在这个故事发生的特殊而又极其重要的场所——小报摊生活,为后来一系列故事的发生打下铺垫。再如,塔克因爱钱,而在笼子中下垫一块钱,上盖一块钱睡觉,对钱的迷恋,使柴斯特过多地接触钱,因而在梦游中咬掉了两块钱的一半,从而在人类中,白利尼家中引起轩然大波,玛利欧必须负责赚回两块钱,柴斯特必须失去自由待在笼子直到男孩履行完自己的职责。两条线交叉进行,你是我矛盾冲突的制造者,我是你矛盾冲突的化解人,彼此互相依存,而两条线索的连接人就是两个重要的角色,动物世界是蟋蟀柴斯特,人类间就是玛利欧。而化解人类和动物之间误会和矛盾的则是——音乐。
二、 巧设悬念,前后融合。
在小说中,悬念的运用可使情节波澜起伏,引人入胜。小说第一章标题是塔克,本章以塔克的视角介绍了小报摊的内部陈设、报摊生意、以及坐落的地铁车站大环境的状况。这是交代了故事发生的地点、时代背景等。在本章结尾处就设置了这样一个悬念------没想到,就在它刚刚转身要回排水管去的时候,却听到了一个奇怪的声音。接下去列举了塔克所听到过的各种城市里发出的声音,最后有笔锋一转说:但是这一生,就算再加上它做过的那许多次横越这个世界最大城市的旅程,
塔克也从来没听到过这种声音。读到这里,任何一个读者都有生发这样的疑问:到底是什么声音,是谁发出来的呢,连塔克这样在在城市生活了很多年的见广识多的老鼠也未曾听到过呢,读者的好奇心一下子就起来了。设置这样的悬念的好处是,给了读者一种阅读上的期待,使故事情节波澜起伏,引人入胜。这样的悬念在小说中有多处设置,如,第一章的结尾的悬念一直延续到第二章的开头部分,直到玛利欧找到蟋蟀揭开谜底。再如第三章结尾处,塔克和柴斯特交谈时,一个巨大的黑影,亨利猫的出现,第四章开头,柴斯特看见亨利猫的恐惧、担心的描写,第八章中,柴斯特睡梦中吃树叶,结尾处,其实也设置了一个悬念,塔克说“也许明年夏天我们可以到乡下去。”亨利说“我知道你打的是什么主意。”
三、 人物个性鲜明,互相比较。
《时代广场的蟋蟀》中出现的人物很多,除了蟋蟀、老鼠和猫,还有玛利欧一家三口,列车长保罗、午餐供应台的米奇、中国老人冯赛和另一位中国老人,有音乐教师史麦德利先生以及众多的听众和一闪而过的旅客。我个人而言,这些人物给我一个总的印象:都是好人,要是有缺点的话,那就是要算主人公之一的塔克了。
而我最喜欢的人物恰恰是这个有缺点的老鼠了。塔克老鼠熟悉这个都市,有相当丰富的生存经验、技能和阅历,你知道它为什么是城里最有财的老鼠吗,因为它哪些年轻时只知道吃喝玩乐的老年却孤独饿死的老鼠看得多了,他不想像他们那样死去,所以在年轻的时候就非常有计划地积储钱财将来防老用,而这些钱是它冒着被人类用脚踏,冒着拔掉胡子,踩伤脚趾等生命危险,一分一分,一个硬币一个硬币积攒起来。而当亨利猫要它用这笔防老的钱来赎回柴斯特的自由时,那种犹豫、和支支吾是合情合理,当后来又慷慨地捐献出来,不仅没有破坏老鼠的形象,反而使他对柴斯特的友情更显得真实和感人,老鼠的个性就在这种先后扬抑的对比中凸显出来。塔克不仅有贪财的缺点,还说话粗鲁、爱慕虚荣、馊点子多,你听,(33页)他这样说:“细菌,只要有人给她打成黑眼圈,他就连提都不敢提了,你根本就别理她。”“《艺术新闻》、《美国音乐》,除了那些留长发的,谁要读这些玩意儿。”当柴斯特因吃掉钱而摇响银铃时,塔克从睡梦中惊醒后不明就里就大呼:“救命啊~失火了~杀人了~警察快来啊~”从塔克的粗俗的语言里,我们可以了解纽约这个大都市的很多状况,小说虽然没有直接描写这个城市的阴暗面,但从塔克的语言里,我们可以勾勒出这个城市的很多阴暗面:人情淡薄、杀人放火,社会底层的人生活穷苦,流落街头的人冻死饿死,没有福利保障等等。塔克活脱脱就是一个社会小流氓。尽管有这样那样的缺点,他本质不坏,他热情、见义勇为,朋友有困难时能积极出谋划策,可能出的都是坏点子。正是这样一个有缺点又不失善良本性的老鼠差一点盖过了本书的主人公柴斯特。当然,柴斯特也极有个性,它的特点在于敢作敢当,自己造成的恶果自己承担,决不连累别人,懂得感恩等等。值得研究的地方有:68页到70页如何解决吃掉钱的问题的探讨,每天两场的演出、告别演唱会等等章节。
作者对这些人物个性除了独立塑造外,还形成一个互相的对比,如塔克的爱耍小聪明和亨利的憨厚对比,塔克爱推卸责任和柴斯特一人做事一人当的对比,白利尼老妈的矮胖粗暴和白利尼老爸的瘦长、温和作对比,柴斯特原先脑海中猫鼠的敌对关系与在城市里看到的猫鼠关系的对比等等,形成环境对比,人物对比,语言对比、城乡对比,
使小说的容量超大。
四 、语言朴素,不失幽默。
《时代广场的蟋蟀》这部小说,叙述的语言口语化,通俗易懂,自然流畅,它的语言没有像《夏洛的网》那般优美,即使是景色描写也如此,文中有几处对大都市的描写,如35页对时代广场的一段描写,作者没有刻意用特别优美的语言来描述,一切都是那么自然地从柴斯特的眼里流露出来,乡村的描写更多是从柴斯特的语言和心里活动中来描写,如对塔克讲述他到纽约来的奇特经历。
人物的语言不造揉做作,干净利落,符合人物的个性特点,如塔克说话幽默、黑话好话叠出,小朋友最喜欢它的一句话是:你怎么不咬出一条生路来,大家喜欢的理由就是里面的一个“咬”,这个字另他们发笑和遐想。白利尼老妈说话尖酸刻薄,不留情面,亨利猫说话直爽、不拐弯抹角。
五、 鲜明的主题
小说的主题很多:友谊、对新生活的态度、坚持、自由的快乐、成功与回归、音乐在现实生活中的影响等等。
我谈谈其中一个主题:故乡情结
小说中主要表现的是柴斯特的乡村情结,但其中也用微微的笔墨涉及了另一些人的故乡情结,如中国老人冯塞的故国情结,白利尼老爸和老妈的意大利故乡恋爱情结,全文笼罩着那么一层淡淡的、时断时续、时而朦胧,时而清晰的故乡情结,最终,这份故乡情结以柴斯特回归故里来实现,给所有人一个满意的答案。这也是作者乔治?塞尔登写下这部小说的一个最大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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