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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自治州公众聚集场所禁止吸烟、违规使用明火或电烤炉取暖

(2023-12-26 07:58:14)
标签:

公众聚集场所禁止吸烟

团结报

分类: 资讯
  《团结报》2023年12月25日讯(全媒体记者 李再兴)12月19日,湘西自治州公安局、州应急管理局、州消防救援支队联合发布通告:从即日起,全州范围内的商场、集贸市场等公众聚集场所禁止吸烟、禁止使用明火取暖、禁止使用电烤炉取暖、禁止在商场市场内对电动自行车充电,如有违反,一律依法从严查处;情节严重的,一律依法拘留;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部门发布该通告旨在深刻汲取“12·15”吉首市雅溪民营小区火灾事故教训,加强消防安全工作,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积极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稳定的消防安全环境。

  通告要求,全州公众聚集场所应当履行好以下职责:制定禁止吸烟、禁止使用明火取暖、禁止使用电烤炉取暖的管理制度,有烟头引发火灾、使用明火或电烤炉取暖危害公共安全等宣传内容;有明显的禁烟标识、禁止使用明火或电烤炉取暖标识;有专兼职工作人员或志愿者,负责巡查劝阻违法违规吸烟、使用明火或电烤炉取暖、对电动自行车充电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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