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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在行动!湘西自治州全面推行“先还后贷商转公”贷款业务

(2023-09-11 08:00:00)
标签:

公积金在行动

先还后贷商转公

团结报

分类: 资讯
  《团结报》2023年9月11日讯(全媒体记者 李再兴 通讯员 徐春萍)9月8日,记者从湘西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该中心从9月7日起,在全州范围内全面推行“先还后贷商转公”贷款业务,同步开展“二手房带押过户”贷款业务试点工作,旨在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个人住房贷款偿还压力。

  该中心明确,借款人符合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即“商转公”贷款)条件的,经中心(管理部)审批同意后,借款人先以自筹资金结清商业银行住房贷款及注销抵押权登记,再签订个人公积金贷款合同及办妥抵押权登记,中心将“商转公”贷款资金转入借款人账户。

  该中心明确,连续按月足额缴存公积金6个月以上(含6个月),在湘西州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并办理商业银行住房贷款的缴存人均可申请“先还后贷商转公”贷款,同时需满足以下条件:信用良好,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并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借款申请人(含配偶)名下无公积金贷款记录或仅有一次公积金贷款记录且已结清;借款申请人须符合《湘西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规定的所有条件(证本时间不受限制);借款申请人为商业住房贷款的借款人或配偶;该套商转公住房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允许上市交易,原贷款抵押登记已办妥,且未被设定其他抵押权,未被司法查封或被其他行政手段予以限制等;该套“商转公”住房未办理过公积金结清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本息提取、购房提取和公积金贷款(符合可提可贷政策除外)。“先还后贷商转公”贷款最高可贷额度按该中心现行贷款政策执行,同时不超过商业住房贷款余额(取千元以上整数),两者取低值。

  申请“先还后贷商转公”贷款除了要提交《湘西自治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及相关政策明确规定应提交的资料外,还应提供商业住房贷款结清证明。办理流程为贷前咨询及申请——贷款审核审批——签订合同——办理抵押登记——发放贷款。

  “二手房带押过户贷款”是指在交易房产关联贷款(卖方个人住房贷款)未结清的情况下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由买方向该中心(管理部)申请二手房住房贷款,该中心在办妥交易房产新设抵押权后发放贷款,贷款资金优先用于结清关联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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