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之中看证据 书本里面学调查——浅析证据调查的方法及作用(作者:史一斐)
(2013-04-26 08:15:50)| 分类: 证据调查 |
由于是进入大学第一次写书评,在写之前,特地查了下怎么写书评,网上说,写书评的目的是要抓住读者的注意力,是他们产生对这本书的热切愿望,而要写出一个好的书评,就要有一个生动的开场白,于是,我就思考,怎样才能有一个好的开场白。本想以证据调查为引写一段大气磅礴的开端,但突然发现,论文写多了,竟然不会怎么会抒情了,绞尽脑汁只想出三个干巴巴的排比句,遂弃之。于是乎,只能采用普通的语言写一个普通的开头。
在选证据调查这门课的时候,就听宿舍其他一些选过 刘老师痕迹检验的同学说到刘老师的风趣、幽默,让我对这门课产生了极大的兴趣,在拿到《证据调查理论与实务》后,心里更是激动,为什么?书本的作者是我们的授课老师,肯定激动了啊!随便翻了几页,就随便看到了一个又一个的案列,这些案例,又一次成功的让我更加期待这门课的到来。
从序言中,我们了解到作者的编写目的、主题思想和书本的整个体系内容。当然,最吸引人的还是刘老师用诙谐幽默的夫子语给我们带来的三个案例。(尤其是与我们学生切实相关的上课签到案例)
接下来,我们具体了解一下《证据调查理论与实务》的正文内容。如作者序中所言,本书主要分为四个主题篇章。第一部分主要讲述了证据法学的基本理论知识,区分日常生活中的“证据学”。第二部分主要讲述证据调查主体及素质要求。通过对证据调查的导论、主体、思维和谋略等相关问题告诉读者:证据调查不仅劳力,更得劳心!前两部分主要介绍了证据调查的理论知识,后两部分则主要是证据调查的实务研究.第三部分主要讲述证据调查实施的技术及方法.证据调查的实现既借助自然科学技术如物证调查技术,也要借助社会科学技术如人证调查技术.因此,证据调查的实务是需要相关学科知识的补强的.第四部分主要介绍了从管理角度与司法角度来提高证据调查的效率与价值,降低证据调查的成本与时间.这也是证据调查实务的最终要求.
从证据制度的起源到证据的资格、分类;从证据的法定形式到司法证明的标准、方法、对象和责任;从证据调查相关内容到证据调查的主体、思维、谋略;从证据调查的物证技术、人证技术到全面系统的证据调查方法;从证据调查的计划与决策问题到证据审查判定相关问题,作者一步步将我们引领入一个全新的证据调查的世界。
近年来执法部门市场化证据调查机制的逐渐形成,越来越多的执法部门利用经济手段刺激群众参与执法,如广州、武汉等地的交警部门为了城市的畅通工程,出台奖励措施发动市民偷拍偷摄。虽然说我们执法部门转变了人治观念,理解到证据的分量与价值;但从另一方面来看,却也暴露了我们执法部门法治意识的淡薄取证程序的无序混乱。为此,我们更需要一套严格规范的调查取证方法,来增强法律的公正性,减少错案冤案的发生。通过对《证据调查理论与实务》的阅读和学习,我们可以掌握正确的证据调查方法,用规范的行为方式收集证据,避免虚假伪造证据混淆思维,影响判案。学习证据调查,势在必行。
追溯到古代社会,没有完善的法律制度,再加上当时人们对神灵的信奉,各个区域都采用了不同的神示证据制度,(如水审、铁审等)这样的制度虽然提高了司法决判的权威性,但终规是一种非科学的司法证明制度。到12、13世纪,神示证据逐渐退出了历史舞台,取而代之的是法定证据制度。这一制度提高了司法判决的规范性和权威性,却过于死板病容易导致刑讯逼供的泛滥。接着自由心证的出现弥补了法定制度的不足,但却也容易出现徇私枉法的现象。最新的发展,便是电子证据制度的出现,这一制度,具有相当高的准确性,却也有想到高的脆弱性。证据制度的发展,经历了从“神证”到“人证”再到“物证”发展,体现了人类社会的进步,可以说,我们在电子证据的时代,采取这自由心证与法定证据相结合的制度,实现司法的公平正义。作者沿着历史时间线,叙述了一个清晰的证据制度的发展。
在学习如何进行证据调查之前,我们应该先了解什么是证据,只有具备了客观性、相关性以及合法性的证据,才能为法官所采纳。而不同类型的证据,也有着不同的作用。(如原生证据与派生证据各自的特点、作用)在我国,有七大法定证据:物证、书证、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现场勘查笔录、鉴定结论及视听资料。对于这些证据的收集,要达到怎样的程度,才能为法官所承认。法官们通过同一认定、推定及司法认知等司法证明方法判定诉讼双方该承担举证责任,以及司法证明的环节。在这些章节中,作者通过分类分章的阐述,给我们奠定了有关证据的基础知识,,让我们不至在学习证据调查的时候犯一些基础性的错误,因此,对这部分基础知识,一定要理解,掌握。
在了解的证据的基础知识后,就该知道证据调查的理论知识了,首先,应该知道,什么是证据调查,书中作者采用的何家弘教授的观点,即证据调查是证据的收集、审查、和运用有关的各种调查活动的总称,即司法人员、执法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查明和证明案件事实而进行的调查活动。证据调查学便是研究证据调查活动的规律、规则和方法的学科。其主要研究证据调查的方法、规则和规律。在进行证据调查的时候,要遵循实事求是、遵循法制、节约成本、的基本原则。作者通过本章的过渡,将我们从证据引到了证据调查的研究上,通过证据调查的概念分析和证据调查学的发展以及他们地位、现状的介绍,激发读者想要进一步的了解证据调查的内容。
证据调查的主体主要有侦查人员、公诉人员、审判人员、律师、仲裁人员、纪检监察人员及私人侦探。书中将私人侦探存在是否合法的问题留给了读者,令我们可以结合专业知识发挥自己的见解。知道了证据调查的主体,也应该了解证据调查的思维和谋略,如作者之言,“利用两章篇幅进行泼墨,就是让大家体会‘劳心’的艰辛历程。”通过对这两章的阅读和刘老师的讲解,让我印象尤为深刻的是刘老师上课所讲的“三十六计”,以前只是对三十六计略有了解,经过刘老师在课堂上的讲解,对三十六计也有了更深入的印象,现今证据调查的谋略,也是从“三十六计”发展而来。
对于证据调查的学习,只有理论知识是完全不够的,同样也需要实务研究的支持,作者通过对证据调查的物证技术(如形象痕迹、文书、毒品毒物)和人证技术,尤其是人证调查技术(如测谎、监听、催眠等)的阐述,虽然只是浅层次的分析,但也是线索收集和证据审查的有益补充。我们通过询问、讯问、搜查、扣押、辨认、检查、现场勘查、实验及鉴定等九大方法来进行证据调查。作者在阐述这些方法是也为我们点明了实务中存在的一些法律问题,避免证据的瑕疵。同时,在介绍了国内的证据调查的合作后,还给我们介绍了国际间的合作途径,拓宽了我们的视野,加强了多国际诉讼的了解。
在掌握了证据调查的理论知识和实务的基本内容后,便是证据调查的关键问题,调查的计划与决策,这样才可以保证证据调查的顺利进行。在最后的章节中,作者主要对各种证据的审判判断进行的详细的说明。通过对审判的了解,提高我们队证据调查的效率、价值。
刘老师花费6年的心血整理编辑出来的书本,却让我6段的内容简短带过,似是有些辜负老师的一番努力,但还是想说,由于知识水平的有限,以及上课偶尔或经常性的开开差,走走神,误过了夫子的谆谆教诲,只能根据自己的理解加上书本的内容,写下一篇粗鄙浅显的评价。
不过在结束这篇带着普通的开场白的普通的书评前,还是想给这个正在成长中的“美少女”也就是刘老师的正在完善的“她”一些小建议。对于书本中的专业内容,因为学历尚浅,也不知道是否有误,不过我是十分相信刘老师的专业知识的,所以就只是对书的整体框架上稍作建议。首先呢,是章节中导入的案例和模拟与实战中的案例,都是只有问题,没有答案,虽然老师的本意是让我们发散思维,自主思考,但是有时候在结束讨论后却仍然有些迷惑,所以还是觉得对于案例的问题老师还是给个答案或是一些比较专业的提示。然后就是在想我们的证据调查课堂可不可以也开展一些模拟的现场的调查取证,我觉得这比只针对原有案例进行PPT讲解更可以深入人心。当然啦,这只是我的一点个人想法,不知道是否具有可实践性。最后,就是对书本的最后有点不适应,在把最后一个章节的内容讲解完后,就什么也没有了,个人认为可以有一个整本书的总结或者参考书目什么的稍作完善。
以上只是我的一点小的想法了,说实话,对于刘老师编写的《证据调查理论与实务》这本书不管是从封面、语言设计还是内容格式上,都能够吸引到读者的兴趣,而且,在这半个学期里,我也确实在刘老师的课上学到了很多有用的知识以及在刘老师营造的一个独立思考的学术氛围中学会独立思考,辩证性的看待问题。最后,还是想说一下,刘老师在书中摘录的案例之多,确确实实开阔了我们的视野,也更体现了刘老师阅历经验的丰富。最后的最后,在这篇普通的书评的结尾,再次用普通的言语送上对刘老师的祝福,希望老师的书本受到更多读者的喜爱,也祝愿刘老师的学术造诣到达一个更高的层次。
附上自己在书中看到的一句印象深刻的法言法语:
如果证据能够从逻辑上怎证明或者反驳需要证明的一些事项,那么该证据就是有关联性的。即使冒着词源学上同义反复的危险,也可以有充分的理由说,有关联证据是使那些待证事项有可能或者更不可能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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