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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聚净戒
发菩提心偈:
“地狱饿鬼畜生众,一切天人阿修罗,过去曾经为父母,皆在轮回受剧苦,我发大悲悉救拔,誓成佛道与安乐”。
据梵网经卷下所载,受持菩萨戒有五种利益:
(一)十方诸佛愍念守护。(二)临命终时,正见心欢喜。(三)所生之处与诸菩萨为友。(四)功德多聚,戒度成就。(五)今世后世性戒福慧圆满。
永明延寿大师《受菩萨戒法(并序)》:
永明延寿大师《受菩萨戒法(并序)》提出了“菩萨戒”并不仅仅是文殊普贤等人菩萨所受,一切具缚凡夫都应该受菩萨戒,引用《梵网经》云:“一切有心者,皆应摄佛戒。且禀人者谁不有心?凡成佛者皆从心现。”大师指出:“一切色心,是情是心,皆入佛性戒中,即众生佛性之心具佛心戒矣。况菩萨戒唯以开济为怀,不同小乘局执事相。是以菩萨饶益有情之戒,但济物利人。”
受戒之后毁犯益多,怎么办?
《受菩萨戒法并序》指出,受菩萨戒的关键是要“发菩萨心,四弘誓愿,并彻未来际,摄化有情”,四弘誓愿各经所说略有差异,最普遍的说法是“众生无边誓愿度、烦恼无尽誓愿断、法门无量誓愿学、佛道无上誓愿成。”
永明延寿大师云:“《昙无谶菩萨戒本》云:‘略有二事,失菩萨戒。一舍菩萨愿,二增上恶心。除是二事,若舍此身或终不失,从是以后,所生之处,当有此戒。’增上恶心者,所谓妄说人法二空,未得为得,生大邪见,起不信心,故犯轻重之垢,不生怖畏。若有因缘,或犯轻重等戒,虽暂时破,深信因果,常生忏悔,即不名犯。又《昙无谶戒本》云:‘若菩萨嗔他,受著嗔事,不体息者,犯重垢罪,不犯者,常欲舍嗔,嗔心犹起,是名不犯。”
“有犯名菩萨,无犯名外道”。菩萨戒的最高目标就是达到“以心性圆净,故名为戒”的戒慧一体的境界,但是这只是目标,即使是已经“见道”的人,只要没有完全断除无名烦恼,没有达到究竟佛地,就不能完全持戒。《受菩萨戒法并序》云:“《经》云:如王生子,为民所敬,得戒护人,生圣种中,后必得圣,如绍王位,设有毁犯,如菩萨戒八胜中第五,受罪轻微,胜堕六趣中,常得为王,此是劣中之胜。又如出家比丘,谁是微细精持戒人?二地分持,惟佛能净,所以经云:惟佛一人持戒清净,其余尽名破戒者。……‘萨婆多,云:宁可一时发一切戒,不可一时犯一切戒,宁可有戒可犯,不可无戒可破。”只有佛才能理地、事地上持戒圆满,其他的人都会犯戒,所以犯戒并不可怕。但是如果众生不发菩提心、不受戒,也就没有成佛的念头产生、断绝了成佛的可能性,从佛教的立场来看,这些众生不受戒也就谈不上犯戒,但是这还比不上受戒而又“犯戒”的众生。只要发菩提心受菩萨戒,升起了修行成佛的愿望,就种下了成佛的种子,即使因为犯戒而轮回恶道,也终究会因为菩提心而转升善道、遇善缘而在行菩萨道。
所以永明延寿大师鼓励尽可能多的人受戒:“法师能于一切国土中,教化一人出家受菩萨戒者,是法师其福胜造八万四千宝塔,况复二人、三人乃至百千人,福果不可称量。其法师者,夫妇六亲得互为师受其戒者,入诸佛界菩萨数中,超过三劫生死之苦,是故应受。有而犯者名为菩萨,胜无而不犯。有犯名菩萨,无犯名外道。”
“普愿法界含识,凡有见闻,受菩萨戒而行菩萨心,发菩提愿而圆菩提果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