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洪学校教师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2019-07-20 23:3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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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度考核 | 
					
教师年度考核是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是教师评职、晋升、奖惩、聘任、评优评先等的主要依据。为了客观公正地评价我校全体教职工学年度的综合表现和工作业绩,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督促全体人员尽职尽责、不断进取,激励先进,鞭策后进,进一步推动学校的各项工作,现根据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年度考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校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一、考核对象
本校在编在岗的全体教师。
二、考核原则
1.师德为先,注重实绩。
2.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
3.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
4.民主与集中相结合。
5.公开性与保密性相结合。
三、考核领导小组名单
考核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副校长(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组员。
考核小组职责:
1.制定年度考核实施方案。
2.组织、动员、实施本单位年度考核工作。
3.审核初定的等次意见,撰写并提出最终考核等次意见。
4.受理教师中对考核结果不服的复核申请
四、考核内容
考核的内容包括德、廉、能、勤、绩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效。
德:主要考核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表现等。
廉:是指廉洁从业方面的表现。
能:主要考核业务技术水平、教育教学能力的运用发挥,业务技术提高、知识更新等情况。
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遵守纪律和学习贯彻相关教育法律法规等情况。
绩:主要考核履行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等情况,取得的成绩,同时要结合考核教师年度德育工作开展情况。
年度考核以量化考核、民主测评与考核小组评议相结合,最后根据总分确定考核等次,考核等次分为三个等次,即优秀、合格、不合格。
五、考核细则
结合我校的实际,本着注重实效、简便易行、宜于操作的原则,特制定实施细则,具体内容如下:
(一)德(9分)
本项内容根据泰顺县教育局有关师德师风文件执行,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表现。
1. 依法执教,爱岗敬业(3分):严格执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师法》等相关法规。
2. 热爱学生,尊重家长(3分):严格遵守《未成年人保护法》,杜绝学生和家长投诉事件。
3. 团结协作,为人师表(3分):要求与他人和谐相处,不越级上访,不发布违规消息等。
(二)廉(6分)
本项内容根据泰顺县教育局有关党风廉政等文件执行,主要考核廉洁从教自律能力,廉洁文化意识。
4.廉洁从教(3分)
5.廉洁自律(3分)
严格执行有关党风廉政,廉洁校园考核办法等文件执行。
以上“德、廉”两项扣分说明:如出现不良事件,由校考核领导小组决定给分,如影响恶劣应上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启动一票否决。
(三)勤(30分)
本项内容主要考核工作态度、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以下6-9项分数扣完后,将从德中酌情扣分。
6. 会议出勤(2分):未请假会议缺席1次扣0.5分,因私事请假会议缺席1次扣0.2分。
7. 教研出勤(2分):未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培训被通报的扣2分,少于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总数的2/3扣2分。
8.上班出勤(2+1分):未向教导处或校长室请假缺勤1天扣1分,因事假缺勤1天扣0.4分,因病假缺勤扣0.2分,满分2分。另,门禁卡考勤总排名中,初中前四名,小学前六名分别加1分。
9. 值日出勤(2分):未参加值日、大型集会、大型活动1次扣0.2分,中途离岗扣0.1分。
10. 计划总结(2分):共查4篇,每次优秀得0.5(约占30%),良好得0.4分,合格得0.3,未上交得0分。
11. 备课教案(8分):共查N次,每次优秀得1分(约占30%),良好得0.8分,合格得0.6分,不合格0分。
12. 作业批改(6分):共查N次,每次优秀得1分(约占30%),良好得0.8分,合格得0.6分,不合格0分。
13. 平台使用(3分):上级平台任务,包括之江汇、学习强国、链工宝等每项1分。每项学校排名前10名得1分,达标得0.5分,未达标不得分。
14. 材料报送(2分):及时规范上交各种检查材料得2分,因迟交而造成工作延误酌情扣分。
(四)能(10分)
本项内容主要考核业务技术水平,教育教学能力的运用发挥,业务技术提高,知识更新情况。
15. 公开展示(2分):公开课,讲座等展示效果良好,校级得1分,校级以上得2分,可以累计但不超2分。
16. 典型发言(2分):典型发言效果良好,校级得1分,校级以上典型发言得2分,可以累计但不超2分。
17. 论文发表(2分):上交一篇小班化等论文并入选汇编得1分,县级及以上刊物论文发表一篇得1分,可以累计但不超2分。
18. 精品设计(2分):围绕小班化等学习活动精品教案,导学单、活动设计、案例等,审核后入选汇编1篇得1分。
19. 其余展示(2分):个人或代表学校参加其他类型展示,如优课,个人才艺展示等,县级得1分,市级及以上得2分。
(五)考核内容:绩(45分)
本项内容主要考核履行职责情况,完成工作任务的质量、效率,成果的水平以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20. 学生获奖(6分):辅导学生获奖县一二三等奖分别得3、2、1分,市一二三等奖分别得5、4、3分。该项目可以累加,最高得6分,但同一学生同一项目只取最高分。
21. 个人获奖(5分):个人获奖县一二三等奖分别得3、2、1分,市一二三等奖分别得4、3、3分。该项目可以累加,最高得5分,但同一项目只取最高分。
22. 教学成绩(30分):四至九年级根据县教师发展中心提供的期末水平检测,一至三年级根据微校联盟(约25所)数据考核量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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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均分附中组名次  | 
 第1名  | 
 第2名  | 
 第3名  | 
 第4名  | 
 第5名  | 
 第6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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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核得分  | 
 30  | 
 28  | 
 26  | 
 24  | 
 22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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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所微校联盟名次  | 
 第1-3名  | 
 第4-7名  | 
 第8-12名  | 
 第13-16名  | 
 第16-19名  | 
 第20名--  | 
| 
 考核得分  | 
 28  | 
 26  | 
 24  | 
 22  | 
 20  | 
 18  | 
技能课教师和未任课教师得分等于全体教师的平均值。针对“九年级接班教学”的教师得分将特别关注名次进步等地和后30%转化量化给分,最终将不低于全体教师的平均得分。
23. 班主任工作(2分):根据政教处班主任考核得分(班主任手册,平台考核,文化布置、广播操出勤、流动红旗、班级各项竞赛等)。
24. 兼职工作(2分):教师在满工作量的情况下顺利完成兼职工作得1-2分(超课时的部分中层干部等、教研组长得2分、功能房管理员得1分、社团课程辅导员得1分等);工作量明显不足的由考核领导小组商议酌情扣分。
六、其他
本方案解释权归校“年度考核”领导小组。
附:下洪学校2018学年年度考核数据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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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洪学校2018学年年度考核数据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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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德(9分)  | 
 廉(6分)  | 
 勤(30)  | 
 能(10分)  | 
 绩(45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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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16  | 
 17  | 
 18  | 
 19  | 
 20  | 
 21  | 
 22  | 
 23  | 
 24  | 
 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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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依法执教爱岗敬业  | 
 热爱学生尊重家长  | 
 团结协作为人师表  | 
 廉洁从教  | 
 廉洁自律  | 
 会议出勤  | 
 教研出勤  | 
 上班出勤  | 
 值日出勤  | 
 计划总结  | 
 备课教案  | 
 作业批改  | 
 平台使用  | 
 材料报送  | 
 公开展示  | 
 典型发言  | 
 论文发表  | 
 精品设计  | 
 其余展示  | 
 学生获奖  | 
 教师获奖  | 
 教学成绩  | 
 班主任工作  | 
 兼职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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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值  | 
 3分  | 
 3分  | 
 3分  | 
 3分  | 
 3分  | 
 2分  | 
 2分  | 
 3分  | 
 2分  | 
 2分  | 
 8分  | 
 6分  | 
 3分  | 
 2分  | 
 2分  | 
 2分  | 
 2分  | 
 2分  | 
 2分  | 
 6分  | 
 5分  | 
 30分  | 
 2分  | 
 2分  | 
 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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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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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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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病事假  | 
 门禁卡  | 
 
  | 
 
   | 
 
   | 
 
  | 
 之江汇  | 
 强国  | 
 链工宝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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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张三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  | 
 李四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  | 
 王五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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