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会营:中庸之道、忠恕之道与絜矩之道——儒家“三道”内涵研究
(2011-02-11 16:2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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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国学论衡 |
——儒家“三道”内涵研究
【内容摘要】中庸之道、忠恕之道与絜矩之道是传统儒家非常重视的三道,特别是中庸之道与忠恕之道更是引起了历代思想家们广泛而深刻的讨论。笔者以为,“中庸”、“中和”以及“诚”这三个概念是互相贯通的,亦可以说是三位一体的,它们都是对“中庸之道”的表述形式,孟子在继承了子思“诚”的基础上对于如何践行“中庸之道”做了补充和发展。对于 “仁”、“忠”、“恕”这三个概念,我们亦应该发展地、辩证地看,不应将其静止地、僵化地看。在《中庸》中,中庸之道颇类形上之道,或可曰天道,同时它可下达人道,而在《论语》中它主要体现为一种人道,即忠恕之道。忠恕之道与絜矩之道皆可曰人道,而絜矩之道颇似忠恕之道中的“恕”道,且两者皆可谓中庸之道在世间社会的生动展开。
【关键词】
中庸之道、忠恕之道与絜矩之道是传统儒家非常重要的思想,特别是中庸之道及忠恕之道更是备受关注,从先秦到两汉、魏晋、隋唐、宋明、清朝以至现今,诸多先哲大儒在其著述中皆有所及。本文所力图研究和把握的,即是这三道的核心内容。而要把握此三者,首先就必须要对中庸之道、忠恕之道以及絜矩之道的概念内涵有一个较清晰的梳理。
一、中庸之道
在《论语》中,
子贡问:“师与商也孰贤?”子曰:“师也过,商也不及。”(《先进》)
子曰:“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民鲜久矣。”(《雍也》)
曰:“然则师愈与?”子曰:“过犹不及。”(《先进》)
子曰:“不得中行而与之,必也狂狷乎!狂者进取,狷者有所不为也。”(《子路》)
尧曰:“咨!尔舜!天之历数在尔躬。允执其中。四海困穷,天禄永终。”(《尧曰》)
这几章讲的即是大家经常提及的“中庸之道”问题,在《论语》中,它明显体现为一种人道,即无过无不及、执两用中、中行。我们有必要对“中庸之道”作一溯源。所谓中庸,盖出于《中庸》。在《四书集注》中,朱熹曰:中者,不偏不倚、无过不及之名。庸,平常也。子程子曰:“不偏之谓中;不易之谓庸。”中者,天下之正道。庸者,天下之定理。
我们来看一下《中庸》中关于“中庸之道”的论述:
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道也者,不可须臾离也;可离,非道也。是故君子戒慎乎其所不睹,恐惧乎其所不闻。莫见乎隐,莫显乎微。故君子慎其独也。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
根据朱熹的说法,未发的时候,就是性,无所偏倚,所以称之为“中”。发都能中节(如射箭中的),是纯正的情感,无所乖戾,所以称之为“和”。而所谓中和,并不是说要禁欲,亦非放荡不羁,亦非不管碰见谁、遇何事皆嘻嘻哈哈,一脸和气,那在孔子看来是乡愿,是德性之贼。而是说,一个人应该当喜则喜,当怒则怒,当哀则哀,当乐则乐,这一点有似鲁迅的“嘻笑怒骂皆成文章”,皆是性之所至,情之所生。
由此章来看,《中庸》实际是以“中和”来描述中庸之道的,在一定程度上说,中庸即是“中和”,特别是由“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一句,我们更可以看出其在《中庸》中的地位之高。这里中庸之道已不仅仅是一种从容的心态和生活方式,而是上升到天下万事万物的自然准则;达到中和,或者说中庸之道之后,天地就会各得其位,万物就会生长发育。从这一方面说,这里的中庸之道实际体现为一种形上之道,或曰天道。
“君子之道,费而隐。夫妇之愚,可以与之焉,及其至也,虽圣人亦有所不知焉。夫妇之不肖,可以能行焉,及其至也,虽圣人亦有所所不能焉。天地之大也,人犹有所憾。故君子语大,天下莫能载焉,语小,天下莫能破焉。诗云‘鸢飞戾天;鱼跃於渊。’言其上下察也。君子之道,造端乎夫妇;及其至也,察乎天地。”
仲尼曰;“君子中庸;小人反中庸。君子之中庸也,君子而时中。小人之中庸也,小人而无忌惮也。”
子曰:“回之为人也:择乎中庸,得一善,则拳拳服膺,而弗失之矣。”
从这里看,中庸之道可难可易,可大可小,可远可近,可高可低。百姓日用而不知,说明它可以具体而微,也即从易的、小的、近的、低的层次来看,能够体现在百姓日用之间,“夫妇之愚,可以与之焉”,“夫妇之不肖,可以能行焉”,这便似王阳明所谓“不离日用常行内”;然“及其至也,虽圣人亦有所不知焉”,“及其至也,虽圣人亦有所所不能焉”,则是从中庸之道的难的、大的、远的、高的层次来看的,到了此时即便圣人也有力所不能及之处。这便似王阳明所谓的“直造先天未画前”。由此可知,从中庸之道的易、小、近、低的层次看,也就是百姓日用之间,它主要体现为一种人道;而从其难、大、远、高的层次看,虽圣人亦弗能知、弗能及,它主要体现为一种天道,
后面两章则言,君子能够做到中庸;小人不能达到中庸,甚至还反中庸。君子能够做到中庸,是因为君子能够做到“时中”,也即时时能做到孔子所言的 “无过无不及”“君子无终食之间违仁,造次必于是,颠沛必于是”(《里仁》)。小人不能做到中庸,是因为小人无所忌惮、肆意妄为。舜主动按中庸之道去做,所以就成就了上古贤君的美名;颜回能够按照中庸之道要求自己,每得一善都能奉持胸中而不失去,所以他才能成就孔门第一高徒的美誉。这里的中庸之道主要体现为人伦日用常行之道,是一种人道。
那么究竟应该如何来践行中庸之道呢?
首先,《中庸》开篇即言的“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可以给人以很大启示。
《中庸》言“率性之谓道”,就是说能够按照天命之性的要求来为人处事,那就叫“道”,因为天命之性是共性,是通性,也可称为自然之性,朱熹则称之为“天理”。下句“修道之谓教”,意思是说这个道或者说率性对于人之践行言是有难度的,真正生来即能践履的人很少,正如《论语·季氏》中孔子曰:“生而知之者,上也;学而知之者,次也;困而学之,又其次也;困而不学,民斯为下矣。”在《论语》中我们能称之为“生而知之”的也只有孔子,时人很多是这样称谓他的,他的弟子如子贡也这样认为。孔子依然谦虚地表示:“我非生而知之者,好古,敏以求之者也。”(《述而》)孔子尚言不能为之,况庸常之人乎?所以人之为道需要修炼,需要改造。修练什么?改造什么?那就是我们的气质之性中所存有的不好的或恶的东西。只有通过主动的抑恶扬善,就如《礼记•缁衣》中所讲的那样“好美如好缁衣,恶恶如恶项伯”,才能回归人性的至诚至善。
其次,要做到“至诚”。《中庸》曰:
“唯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能尽其性,则能尽人之性。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叁矣。”
这里即如老子所言的“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矣”[1]。只不过老子将人与道、天、地相并列为四,而以《中庸》为代表的儒家则将人与天地并列为三,正如《易传·说卦传》所言:“是以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立人之道曰仁与义。”这里其实强调了至诚在人尽己性、人性、物性以至参赞天地化育中所起的重要作用。
在《中庸》中,还有这样一段话:
诚者自成也,而道自道也。诚者物之终始,不诚无物。是故君子诚之为贵。成者非自成己而已也,所以成物也。成己,仁也;成物,知也。性之德也,合内外之道也,故时措之宜也。
这里至诚之道不但可以尽性、参赞天地化育,而且还讲求“成己”、“成物”,讲求“合内外之道”。
第三、尽心、反身而诚与强恕而行。孟子曾讲过“尽心、知性、知天”“存心养性、事天立命”的思想,《孟子•尽心章句下》曰:
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存其心,养其性,所以事天也。殀寿不贰,修身以俟之,所以立命也。
这里所言的是孟子的人生哲学,或者说性命哲学。它讲的其实是一个工夫论的问题,即人如何通过尽心来知性、知天、知命以至事天立命。这也是践行中庸之道的一个方式和方法。
此外,在《孟子·尽心上》中,
孟子曰:“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
孟子曰:“万物皆备于我矣,反身而诚,乐莫大焉;强恕而行,求仁莫近焉。”
李景林先生认为:子思、孟子把孔子的忠恕原则作了拓展:一是把人我关系的伦理意义拓展到物我关系的宇宙论意义;二是从“诚”的成己成人、成己成物角度来表述忠恕的意义。孟子以“反身而诚”与“强恕而行”对举,可见在孟子这里,诚即“忠”,或“忠”之极致。[2]
结合前面所述,我们还可以自然地将“中庸”、“中和”、“诚”这三个概念结合起来,在一定程度上说,这三个概念是互相贯通的,亦可以说是三位一体的,它们都是对“中庸之道”的表述形式,名称虽不同,实质却为一。孟子在继承了子思“诚”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亲亲、仁民、爱物”的思想以及“反身而诚”与“强恕而行”的方式,亦是对于如何践行“中庸之道”的补充和发展。
二、忠恕之道
瑞士神学家孔汉思起草并提交1993年芝加哥世界宗教会议的《世界伦理宣言》中,有这样一段:“经历数千年,在人类许多宗教与伦理传统之中都可以找到下列原理,并不断维持下去,即:‘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或者用积极方式来表达:‘己之所欲,施之于人。’这应该是通于生活的所有领域一一家庭与社区、种族、国家与宗教的不可取消的、无条件的规范。”[3]这里就牵扯到传统儒家所备为重视的“忠恕之道”问题。
“忠恕之道”源自《论语·里仁》:
子曰:“参乎!吾道一以贯之。”曾子曰:“唯。”子出。门人问曰:“何谓也?”曾子曰:“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
什么是忠恕之道呢?首先,让我们先从语义学的角度来对“忠恕”二字内涵的发展做一历史考察。
《说文》对“忠”的解释是:“敬也,从心,中声。” 对于“恕”,《说文》: “恕,仁也。从心,如声。”
王弼说:“忠者,情之尽也,恕者,反情以同物也。”[4]
邢昺疏:“忠,谓尽中心也。恕,谓忖己度物也。”
皇侃疏:“忠者,尽中心也。恕,谓忖我以度于人也。”
朱熹指出,“尽己之谓忠,推己之谓恕。或曰:中心为忠,如心为恕。于义亦通。”[5]
宋末真德秀进一步解释说:“忠者,尽己之心也;恕者,推己之心以及人也。忠,尽乎内者也;恕,形乎外者也。”(《西山先生真文忠公文集》卷三十一《问忠恕》)
元代戴侗训“忠”为:“尽己致至之谓忠。”训“恕’,为:“推己及物为恕。”[6]
刘宝楠正义:“中以尽心曰忠。恕即为仁也。”又引《新书·道术》:“以己量人谓之恕。”
以上所述的皆是古代学者对于“忠恕”一词的注释与疏解。概而言之,以朱熹之说为上,即“尽己之谓忠,推己之谓恕”,而且此注解亦为后世学者所称道。这种说法既继承了前代学者譬如王弼、皇侃、邢昺的思想精华,同时又对他们的思想进行了提炼概括,“尽己”一词统摄了“心”与“情”两个方面,而“推己”一词则统摄了“物”与“人”两个方面,运用起来亦可更为圆融自如。
《说文》中对于“忠恕”的解释颇为简要,且是以词释词,它对“忠”的解释为“敬,从心”,也即有“敬心”,我们亦可以理解为“尽己之心”,敬则“尽己之心”也,无“尽己之心”则无敬也。而《说文》对“恕”的解释为“仁,从心”,在古人那里,恕近于仁,《广雅·释诂四》即云:“恕,仁也”。更古老的辞源学解释有:“如心为恕”(《左传》昭公六年孔疏),“以心揆心为恕”(《楚辞·离骚》王逸注),“以己心为人心曰恕”(《中说·王道》阮逸注)。由此看来,这里的“仁”有将心比心、以心度心之意。这与朱子所言的“推己为恕”的说法亦相通。
但是,由此语义学的解释便认定“仁”即“恕”,并把“忠恕”理解为跟“恕”同一涵义的观点是不妥当的。因为我们知道除了语义学之外,还有语用学一说。一个词的本源义并不等于其引申义,本源义的外延可能比较狭窄,而引申义则较为宽泛。对“恕,仁也”的理解亦是如此,我们不能因为古人以“仁”解“恕”便想当然地以为“恕”即“仁”,甚至将“忠恕”等同于“恕”。例如有的学者便认为:
“恕”即是“忠恕”之略称。无所局限,合称“忠恕”;限以“一言”,只称“恕”。因此,“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也就是“忠恕”的具体含义。[7]
对于“仁”、“忠”、“恕”这三个概念,我们亦应该发展地、辩证地看,不应将其静止地、僵化地看。尽管在其初始的时候,三个概念可能非常接近,例如胡适认为:“《周语》说‘考中度衷为忠’,又说‘中能应外,忠也。’中能应外为忠,与《三朝》记中的‘中以应实,曰知恕’同意。可见忠恕两字意义本相近,不易区别。”[8]但是,其在后来的发展演变过程中,便逐渐有了分野。否则,后世学者便不会给予“忠”“恕”如此精确地定义了。而“仁”亦是如此,我们不能想象,《论语》中包含内容如此丰富的“仁”(如克己复礼、言讱、爱人、温良恭俭让、恭宽信敏惠等),仅仅是一个“恕”字便能概括的了的。
杨伯峻先生认为,“恕”在孔子看来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消极的方面,即“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语载《里仁》与《卫灵公》篇),另一个是积极的方面,即“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雍也》篇)。[9]
冯友兰先生认为,“忠恕皆是推己及人。忠是就推己及人的积极方面说,恕是就推己及人的消极方面说。”[10]通过前面的归纳分析,我们应该认识到朱子对“忠恕”的概括即“尽己为忠,推己为恕”是有相当分量和学术价值的。既然“忠”“恕”不是同一个概念,那么我们就没有理由认为忠恕皆是推己及人。而且,如前面杨伯峻先生所言,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与“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皆是孔子对“恕”所作的规定,而非对“忠”所作的规定。
李景林先生不赞同将“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这一条称作‘忠恕’的积极表述,认为它实际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限制原则一致。[11]很明显,这里他也是将“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作为“恕”的一方面,或者说是从“推己及人”这方面来说的。从此角度来说,李景林先生的观点与杨伯峻先生的观点倒是不谋而合,只是两者的提法不同而已,一个是从积极方面和消极方面来解“恕”,一个则是从沟通原则与限制原则来解“恕”,其旨归则是一致的。
钱穆先生对“忠恕”是这样解析的:
尽己之心以待人谓之忠,推己之心以及人谓之恕。人心有相同,己心所欲所恶,与他人之心之所欲所恶,无大悬殊。故尽己心以待人,不以己之所恶者施于人。忠恕之道即仁道,其道实一本之于我心,而可贯通之于万人之心,乃至万世以下人之心者。而言忠恕,则较言仁更使人易晓。因仁者至高之德。而忠恕则是学者当下之工夫,人人可以尽力。[12]
可以看出,钱穆先生是继承了朱子的观点的。
下面我们通过“忠恕违道不远”章来略看一下“忠恕之道”与“中庸之道”的关系。
由此可知,孔子认为忠恕违道不远,可见忠恕之道并非就是中庸之道,但是它距离中庸之道已经非常之接近了,在一定程度上,一个人按照忠恕之道去做,那么其实就是在践行中庸之道了。在这里,如果非要对它们作一区分的话,我们可以说,中庸之道既是形上之天道,又是形下之人道,而忠恕之道则是形下之人道。然而,形上之天道也是于形下之人道践履和体验的,所谓“人能弘道,非道弘人”(《论语·卫灵公》)。朱子《集注》注曰:“人外无道,道外无人。然人心有觉,而道体无为;故人能大其道,道不能大其人也。”此处意思是人与道是密不可分的,人能弘道,主要是因为人心有觉,而道却无觉,便如《庄子》中之混沌,所以须有觉之人弘道,而非靠无觉之道弘人。又所谓“道不远人。人之为道而远人,不可以为道”(《中庸》)。朱子《集注》注曰:“道者,率性而已,固众人之所能知能行者也,故常不远于人。若为道者,厌其卑近以为不足为,而反务为高远难行之事,则非所以为道矣。”形下之人道扩充推及,则可上达于形上之天道,所以孔子才说“君子之道,造端乎夫妇;及其至也,察乎天地。”
下面再来看一下“絜矩之道”。“絜矩之道”出自《大学》。程子曰:“《大学》,孔氏之遗书,而初学入德之门也。”朱子曰:“于今可见古人为学次第者,独赖此篇之存,而《论》、《孟》次之。学者必由是而学焉,则庶乎其不差矣。”
在讲述“八条目”的最后一条即“国治而后天下平”时,《大学》提出了所谓“絜矩之道”:
所谓平天下在治其国者:上老老,而民兴孝;上长长,而民兴弟;上恤孤,而民不倍。是以君子有絜矩之道也。
所恶於上,毋以使下。所恶於下,毋以事上。所恶於前,毋以先後。所恶於後,毋以从前。所恶於右,毋以交於左。所恶於左,毋以交於右。此之谓挈榘之道。
从“所恶於上,毋以使下。所恶於下,毋以事上。所恶於前,毋以先後。所恶於後,毋以从前。所恶於右,毋以交於左。所恶於左,毋以交於右”章来看,这里絜矩之道有一种换位思考的意味,也就是说一个人为上级所厌恶,就不能指使下属。被下属所厌恶,就不能事奉上级。被前面的人所厌恶,就不能引导后面的人。被后面的人所厌恶,就不能跟从前面的人。被右边的人所厌恶,就不能跟左边的人交往。被左边的人厌恶,就不能跟右边的人交往。所以,一个人在与他人交往的时候,就不能不从对方的地位和角度着想,否则就容易陷入一厢情愿的境地,甚至招人厌烦。
谈及“絜矩之道”与“忠恕之道”的关系,李景林先生说:
《大学》所谓“挈矩之道’,亦即忠恕在为政上的体现。其云:“所恶于上,毋以使下;所恶于下,毋以事上;所恶于前,毋以先后;所恶于后,毋以从前;所恶于右,毋以交于左;所恶于左,毋以交于右,此之谓絮矩之道。”忠恕这种对“己”的要求,就是强调在实际接人处事待物行为中要有限制,不能以己加于人。[13]
陈荣捷先生亦说:“絮矩方式,从内容论,究竟不外是以忠恕为一贯的仁。”[14]
总之,絜矩之道,说的正是一种以己度人之道,而且《大学》将其放到最后治国平天下来讲,可见孔子及其后学对其的重视程度。根据“絜矩之道”的涵义,似乎与“忠恕之道”的“恕道”相仿(推己及人),正如《中庸》所言“《诗》云‘伐柯伐柯,其则不远。’执柯以伐柯,睨而视之,犹以为远。故君子以人治人,改而正”,“施诸己而不愿,亦勿施於人”。而且由《大学》全文来看,似乎也没有将“絜矩之道”提高到宇宙论、本体论的层次,可见它主要讲述的还是人道,而非形上之天道。
由是,我们可以说,絜矩之道有似于忠恕之道,且就其具体内容来说,更符合忠恕之道中的“恕道”,即以己度人。在《大学》中絜矩之道居于非常高的地位,将其作为治国平天下之道,足可以见之。而我们推而广之,则絜矩之道并非应为治国平天下所独有,对于前面的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诸条目来说,自然也是题中应有之义。如果说《大学》中的“三纲领”、“八条目”有一个“一以贯之”之道的话,则非絜矩之道莫属。而絜矩之道作为一贯之人道,又是中庸之道的重要组成部分。从絜矩之道中,我们可以见到中庸之道的端倪。但是,从根本上说,絜矩之道还只是一种人道,或者说一种为政之道,还未达到天道的层次。中庸之道是彻上彻下、显微无间的,它既是形上之天道,又可达形下之人道,而忠恕之道包括絜矩之道则是其在人伦日用的具体践行方法,是中庸之道在世间社会的生动展开,终不外是一种人道。
参考文献
1、朱熹注,《四书章句集注》,中华书局,1983年10月
2、陈鼓应《老子注译及评介》【M】,中华书局,1984年5月
3、程树德:《论语集释》[M],中华书局1990年版
4、杨伯峻《论语译注》[M]中华书局 1980年12月
5、钱穆:《论语新解》[M]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2年9月
[1]出自《老子》第二十五章。
[2]李景林《忠恕之道不可作积极表述论》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J]2003年第3期 第18卷 第2页.
[3]刘述先.儒家思想开拓的尝试[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2001. 109页.
[4]程树德:《论语集释》[M],中华书局1990年版,265页。
[5]朱熹:《四书章句集注》[M],中华书局,1983年版,72页。
[6]程树德:《论语集释》[M],中华书局1990年版264页。
[7]冯浩菲《关于孔子忠恕思想的界说问题》,孔子研究[J],2003年第4期。
[8]胡适:《中国哲学史人纲》,见胡适学术文集《中国哲学史》[C],中华书局,1991, 78页。
[9]杨伯峻《论语译注》[M]中华书局 1980年12月 第16页。
[10]冯友兰:《新原道》(《冯友兰集》[C],群言出版社,1993年版,351页。
[11]李景林:《忠恕之道不可作积极表述论》,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J],2003年第3期
[12]钱穆:《论语新解》[M]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2年9月,第98页。
[13]李景林《忠恕之道不可作积极表述论》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M]2003年第3期。
[14]陈荣捷:《初期儒家》,载《史语所集刊》[J],第47本第742页,1976年。
(该文发表于《齐鲁文化研究》总第九辑2010年,转载请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