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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光阴似笑非笑,出口却成冰。
“你动她试试。”
文|林桑榆
回去的路上,我从头至尾观察着魏光阴的反应。他安静地凝视着车窗外一闪而过的街景,不知在想什么,只剩刘大壮一人叽叽喳喳。
第二天,经过校长办公室时,我看见了里面的魏光阴。他背对着我,总结性地对校长说:“上次是误会,他复学的事情,就拜托您了。”
接着他起身,我闪身,却还是被抓了个正着。
我们俩默契地往天台走,到了门口,他突然问:“你是故意带我去文化馆的吧?”
被抓包的我差些站不稳脚,小心翼翼地说:“你在生气吗?我只想证明自己的看法没有错。不管你外表伪装得如何冷漠,始终心存善良。”
魏光阴失笑,轮廓柔和了,眼神飘飘忽忽的。
“有段时间我一直在纠结,究竟怎样才能活成你和刘维那般开朗的模样。现在我想清楚了,你说得对,命运安排我们再聚头,真的有它自己的道理。或许,你……”他顿了顿,“和他,就是我的药。”
魏光阴抑扬顿挫的语气令我心痒难耐,差点儿疯唱出一句“药药,切克闹”。但我并不知道,在我欢天喜地蹦跶着离开天台后,一直坐在视线盲点的盛杉现身了。
“拜托,刚才那个真情流露的人是魏家公子吗?”
他冷眼睨她,方才的温柔被一点一点风化,声音低下去:“你很闲吗?”
“瞧你对我这‘犯我族者虽远必诛’的表情,刚才对她可不是这样的。”
“看来你真的很闲啊。再过不久就是盛爷爷的生日,说起来我也好久没和他聊过天了。你说聊点什么才能让你有事可忙呢?”
盛杉正色,紧盯着他清秀的面容:“威胁我?好啊,反正我在学校也没几个朋友,程改改那姑娘性格不错,我喜欢,若是邀请她参加寿宴,她应该不会拒绝哦?届时,作为主人家的我必须要周到地为她准备礼服。不过你知道的,意外天天有,像我这么小心的人都曾经出过丑,若是后天她也当一回视线的焦点……”
空气中的火药味渐浓,魏光阴侧身对她,不予置评,佯装恍然大悟:“哦,我知道要聊什么了。周家那个私生子,你觉得怎么样?”
人活在世,谁能没个死穴啊。
提到那人,盛杉奓毛,淑女仪态尽失,指着魏光阴,斩钉截铁地威胁道:“你动他试试。”
魏光阴似笑非笑,出口却成冰。
“你动她试试。”
语毕,盛杉怔了怔,半晌后“扑哧”一声,好像见到恐龙化石一般惊讶。
“喂,姓魏的,我突然觉得,你和我想的不太一样。”
他转身离开,余音绕梁。
“别这样觉得,你会失望的。”
高考前几个月,我和刘大壮也开始不眠不休的奋战。我想考Q大,因为和魏光阴约好了。刘大壮想去Z大,学编程。
“为什么想学编程?”
“因为我喜欢古龙啊!”
“学编程和古龙有几毛钱关系?!”
“哎,你不知道吗?古龙有部小说叫《边城浪子》,我超级喜欢。所以,也励志以后要成为一个编程浪子。”
刘大壮未来能不能成为编程师我不清楚,但他成为浪子的可能性倒是很大的。因为有一天,程穗晚经过滨中,为我送来爱心酸奶,刘大壮看着白裙飘飘的她,眼睛都直了。
“什么?她竟然是你妹?!”
他用不可置信的眼光将我上下打量着,大致意思是近朱者赤,我怎么就没有沾染到一点儿对方的气质,然后我气炸了:“去死!”
接着,刘大壮用未来一个月的早餐安抚了我,收买我告诉他程穗晚想报考的学校。于是他开始念叨着不要去B大学编程了,要去穗晚读书的学校。他从小到大都这么没有原则,我也真是佩服。
说到这儿,魏光阴已经好多天没和我们一起复习了,在学校遇见也说不上几句话。我总觉得情况有些不对,在放学路上拦住他,百般追问下,他才轻轻叹了口气:“家里安排去美国,沃顿商学院的offer已经下来了。”
突如其来的消息砸得我脑子一蒙,刹那失了言语。过了一会儿,我神神叨叨地转身就跑,两耳自动屏蔽身后接连的两声呼喊。
第二天,同样的小路,同样的阳光,我以同样的姿态拦住了魏光阴,将一沓资料呈上。
“我昨晚查过了,宾夕法尼亚的offer很难拿到,我只能先申请进去读预科。好在预科的课程不是很密集,可以顺便打份临工,挣之后的学费,再做好奖学金申请的准备。”
他自然卷翘的睫毛眨啊眨的,难得露出不理解的表情。我尽量使自己的微笑看起来自然又美丽。
“我答应过的,我会陪着你,直到你病好为止,不是吗?”
魏光阴兴许不太习惯这样的温情,他侧着头,看不清眼神,嗓音低低的。
“每个人都应该对自己负责,而不是为别人活着。改改,我不想你因为一句看起来像是玩笑的话就放弃自己想要的人生。”
我摇摇头:“宾法不比Q大差不是吗?我要真想考进去,还得付出加倍的努力。所以你完全不用有负担,我只是将你当成奋发图强的标杆。”
男孩依旧沉默,不置可否,却终于愿意用一双雾气蒙蒙的眼凝视我。
从他的眼神里,我知道,他对我保留的距离,那层未知的隔膜,正被我真诚的脸划破,蒸发在夏日的余晖中。
去美国是件大事,当晚,我鼓起勇气与程家父母商量,没想会获得意外的支持。
“我们早有打算将穗晚送出国,只是她不想和你分开,才迟迟没答应。现在你也想去,正好两人可以做个伴。”
程穗晚悄悄从沙发上伸过手,握住我的。我也一时激动得有些不知所措,遂兜头将所有想法说出:“我过去以后会勤工俭学,费用的问题你们可以不用承担太多,现在算是我借的!我……我可以打借条!以后工作了慢慢偿还。”
不料程家夫妇笑我傻气:“你和晚晚情同姐妹,我和你程叔叔也都视你如己出,只要你别拿自己当外人,我们就是真正的一家人。”
未待我哭天喊地感动一番,心性单纯的程穗晚就像初初展翅的蝴蝶,从沙发那头跌跌撞撞地飞扑到我的身上,喜笑颜开。
“这下好了,程改改同学可以继续当我的女骑士啦!”
我咬着嘴唇,满心感激,不说话,只默默将这份恩情记在心里。
听说程穗晚也要和我们一起去美国,刘大壮郁郁寡欢:“唉,你们都走了,我留在这儿还有什么意思?”他想要说的应该是连程穗晚都走了,他在这里还有什么意思。
“不然,我也去?进不了宾法,读一所野鸡大学总可以吧?”
“你考虑过人家野鸡大学的感受吗?还是别折腾了,老老实实考B大学编程吧,培养一下浪子气质。”
……
周末,提交签证材料回来的路上,我被橱窗里一双精致的高跟鞋吸引了。
听说每个年满十八岁的姑娘都应该拥有一双美丽的高跟鞋,让它带你去最美好的地方。而那双鞋的样式实在别致,精巧又大方。另一个女孩也忍不住停下来观望,与我搭话。
“Jessica Jung。”
“啊?”
“这双鞋出自法国名设计师Jessica Jung之手,我在巴黎游学的时候去过她的作品展。”
接着,我们俩就鞋子的外观进行了讨论。那女孩五官白皙自然,谈吐大方,见多识广,令我有些自惭形秽。
交流的最后,她友好地跟我挥手说再见,我如蒙恩宠,将手挥得跟小彩旗似的,转身,撞上个一米八的黑衣男子。
耳边刚听得一句“有人想见你”,我已经被黑衣男子塞进了车厢。那句“可我不是很想见他”的话从头到尾没有出口的机会。
我盯着平缓的车速表,想伺机逃跑。那黑衣男子好像看穿了我的心思,佯装吩咐司机说:“这位小姐似乎没有配合的意愿,上了高速就放她下去吧。”
拜托,上了高速放我下去?你是在玩我吗?!于是我赶紧安分下来:“其实也可以见一见的。”
我对黑衣男子的印象,还停留在魏家的保镖身上,以为是魏光阴吩咐他们来的,倒没怎么反抗。可到达目的地后,却发现是一座连幢的宅子,古意盎然。
前后共有四辆车,等中间的那辆停下,Boss般的人物长腿伸出,我才被允许下去。晃眼瞥到那年轻男子的侧脸,莫名其妙就想到了两个字——妖孽。
我还未来得及跟保镖八卦点什么,后面的人已经跟上,我也被迫前行。只是大队人马将他护在中间,离我有五米左右的距离,使我难以瞧见正面。
穿过花园,到了主楼前,一身警卫员装束的青年男子略微向他低头,恭敬地道:“叶先生,老首长在里面。”
姓叶的男子进屋与主人寒暄,我被迫等在门外,被重重默不作声的人群包围。
关门的人不太细心,日式推拉门稍稍露出些缝隙,一些细杂的词语泄漏了出来。身为好奇宝宝的我偏头往里瞧,恰好见男子呈上一块圆盘模样的东西。
不久前,我曾在鉴宝频道见过这种东西,据说是西汉时期的古铜镜,就是古人用来照面的器物。不过它乍看之下与普通铜镜没什么区别,但若以一束光照到镜面,反射后投影到壁上,壁上的光斑就会奇迹地显现镜面的图案和铭文,故名为“见日之光”。
听说以前的人将“见日之光”奉为神物,可惜到了宋代,这种东西已经失传。全世界总共不出五枚,其中一枚,竟在他的手上。
我正暗叹歪打正着地见着了宝物,只听一道低沉的老声传来。
“解冉这孩子,被我和他爸宠坏了,要做什么无论如何也要做。你和她从小一起长大,应当了解她的性子,忍让些,没必要走到分手这步。”
那人不知回答了什么,老首长话锋一转:“对了,我听你父亲说,最近苏黎世那边的分公司好像出了乱子,你不考虑回去帮帮忙?”
这下,男子的声音我听得一清二楚,简明扼要:“我心里有数。”
他伸手端茶,再放下时,茶杯正好处于缝隙的光亮之间,莹白如玉。
“对了,我给您带来一个人。”
那是我第一次见到叶慎寻。我进去的时候,他未曾抬头看我,只顺手点燃一支没有标志的雪茄,没抽,只让那好闻的淡香充斥整间屋子。
片刻后,他慢条斯理地对我说了三个字。
“叫爷爷。”
霎时,我想起网上流传的搞笑视频——“孩子,叫爸爸!”
“爸爸!你就是我的爸爸!”
一瞬间,空气中充满了迷之尴尬。
所幸我沉浸在震惊、惊讶、讶异、异想天开……的情绪里,才没有失控地笑出声。
怎么不是异想天开呢?颠沛流离十多年,回头发现我的爷爷是首长,简直跟紫薇一模一样啊!民间公主啊!这种好事怎么能落到我身上呢?所以我佯装矜持,细声细气:“你们……是不是弄错了啊?”心里却已经做好了下一秒就泣血声讨老人,为何将我流放在外的准备。
不料年轻男子瞄了我一眼,接着从榻榻米上大惊失色地起身:“你谁?”
我去,是你们把我绑这儿来的,现在还问我是谁?怎么,见我这个孙女长得不好看,不想认了吗?告诉你,没门儿!
“我是……我姓程……”
那句“爷爷!你就是我的爷爷”还没机会出口,那个负责绑我的黑衣男子劈头盖脸就给了身后的手下一耳光:“怎么办事儿的?连个人都能认错!”
这场面吓得我着实退后了一小步。
原来他们要找的人是在橱窗前同我搭话的姑娘。我就说嘛,这种天大的好事怎么轮得到平凡无奇的我嘛。一阵鸡飞狗跳后,现场安静下来,先前冲我厉色的保镖此刻化身小绵羊,凑到叶慎寻身前。
“您就告诉我说门口那个,我问哪一个,你说身材比较好的那个,所以我就绑了她啊……”
姓叶的上下打量我一番,英俊的脸沉了沉,又恨又气地冲呆萌保镖吼:“你是不是瞎?”
你才瞎!你全家都瞎!我身形一动,就要上去和他拼个你死我活。毕竟我可以容忍别人说我傻,但绝不能容忍他吐槽我的身材,魏光阴除外。
还没待我冲上去,一直旁观的老人坐不住了。他被人扶起身,拿着手杖就冲着男子招呼过去。
“臭小子!自己不靠谱,只会拿下面的人出气!你……你给我过来!”
见势态不对,叶慎寻长腿一跨,敏捷地跳过四四方方的桌子,完全不正经起来:“别啊老爷子,打坏我,解冉会找您算账的。”
周围的保镖拦的拦,逃的逃。
眼见他就要溜走,被吐槽身材不好的我鬼祟地加入了战场。
我刻意挡在他逃亡的道路上,想顺势将他推回原地,不料两只手刚伸出去,他就像掐准了点儿似的机敏一闪。惯性导致我的胳膊无法收回,最终所有的力道都对准了追上前来的老首长。
老人被大力的我推得踉跄,好在是军队出身,即便老态龙钟,下盘也比常人要稳,连连倒退好几步,却并未摔倒。
察觉自己惹祸后,我惊慌地收回手,还没来得及解释,门外的警卫就风驰电掣地冲进来,刚才那如一盘散沙的保镖,此刻也全都训练有素,掏出我在电影里才见过的火药器物瞄准着我。
如果有一天我悄然死去,一定是这张嘴给害的。
因为在如此生死攸关的时刻,我颤抖着嗓子想劝他们冷静些。可我从没见过这样的阵仗,特别紧张。我一紧张,就容易说错,遂将那句“让我们冷静冷静吧”,大声说成了——
“让我们同归于尽吧。”
我稀里糊涂的话刚落音,一名警卫员以迅雷之速开了枪。
千钧一发间,有双手牢牢控住我的腰,用力一扯,我便猝不及防撞进一个满是雪茄香的怀抱里。
“她是我的人。”
片刻后,头顶传来掷地有声的五个字。我稍稍抬头,窥见男子专有的喉结与青色下巴。
心猿意马之际,我无意中透过男子的肩头,发现刚才站的墙背后,出现了一个黑不溜秋的洞。若非身前人及时相救,我已命丧黄泉。
想到这儿,我的两只胳膊便泛起细细密密的疙瘩,所幸听见叶慎寻昭示主权的人都立马收回了武器。我刚要跪下磕头说:“大爷,小女子的命,从今往后就是您的了。”
他突然将我推开,悠悠地接了一句:“不好意思,说错了,她是我带来的人。”
我的膝盖顿时又硬气起来。
老首长饶有兴趣地扫我一眼,再看看正掸灰的青年男子,终大手一挥。
“罢了罢了,闹得我头昏脑涨的,赶紧走。”
被驱赶的叶慎寻不甚在乎。老人似想起什么,停下脚步:“对了,叫你们家老头别躲我。别以为搞到了卸任书,这滨城的一切他就真不用再管了。”
男子扯了薄唇,轻笑出声:“我爷爷您还不知道吗,怎么好玩怎么来,我哪儿逮得着啊。”
首长用拐杖指了指他:“这世上还有你逮不着的人?臭小子,说什么要和姓叶的撇清关系,到底还是帮自家人。”
可不知是不是错觉,我总觉得那些表面的指责,内含欣慰。
等现场只剩下我与叶慎寻和保镖们,他对着我勾勾手指,示意我跟着走,我却站在原地不动。
他一只脚方踏出小阁的门,意识到身后没动静,便在将好的光线里回了首,语气出奇温柔地朝我“嗯”了一声。
霎时,我的鸡皮疙瘩起得更加密集了。隔着两米远的距离,我回他。
“我……腿……软……”
那出阴差阳错的插曲,没过多久便被我遗忘了,因为我将精力全放在了托福考试上。
考试当天,刘大壮非要开车送我们去考场,一路上跪舔魏光阴教授的理论知识多么有用:“现在已经能轻轻松松将车开到飞起,手一点儿也不抖。”
早晨八点过,正是堵车高峰。看看前方高架桥的盛况,再看看表,我多么希望他说的是真的;忍不住翻了个白眼:“我们俩搭地铁早到了,你倒是给我飞呀!”
当刘大壮无言以对,萧何出现了。
他不知从哪儿搞到的我们考试的消息,骑着一辆摩托车,略显炫技地停在刘大壮的车旁边,拿下头盔,朝着降下窗户的我们扬扬下巴:“要不要我载?”感觉自己在演《速度与激情》一般。
萧何的主动示好,魏光阴心如明镜,但他还是干脆利落地拒绝了。形象和考试对他来讲,显然维持形象最重要。毕竟错过这次考试还有下个月,再下个月,报名费于他九牛一毛。而我却无法觍着脸再向程家父母伸手要钱。更重要的是,作为《速度与激情》粉,我更没理由拒绝啊!
试想一下,摩托车拉风地冲进考场,人群退散,万众瞩目。我敏捷地翻身下车,给对方一个
high five……完美。OK。可现实是,我刚洗过的头发,在二十分钟以后灰尘密布。在下车的时候,因为腿短,我还差点摔个狗吃屎。
我从考场出来,萧何还在,不知怎么的,竟与刘大壮从互看不惯的仇敌变为勾肩搭背的好友,甚至要拉着我们去萧何居住的镇上野炊。
萧家就在高速附近的小镇里,背靠一座不太陡峭的大山。初夏,蚕虫鸟鸣开始出没,满眼的绿色令人心旷神怡。
他拎着从家里捎出的腊肉、香肠,带着我们穿越小路,抵达一片竹林空地。
这里应该是镇上小伙伴们野炊的最佳之地,因为有用石头堆砌的现成的炉灶,被烧得黑漆漆的,却依旧坚挺。
在孤儿院的时候,刘大壮没少干这些事儿,现在遂与萧何一起动手加固炉灶。当然,我也没少干这些……所以我很自觉地帮着捡柴,唯独魏光阴略显多余地立在一旁。
半晌后,他忍不住开口:“不然,我帮忙先切肉吧。”
切肉……
我能感觉得出,魏光阴是鼓起很大的勇气才提出了这个建议。可我难以想象他操刀割肉的农夫画面,赶紧捡完柴接手了菜刀,支使他去生火。
准备工作完毕,只剩下烤的环节。我自恃上得厅堂下得厨房,殷勤地给魏光阴烤了一串腊肉片。为了投桃报李,他也加入阵营,动手烤了一串香肠递过来。
尽管我是个只看脸的姑娘,但连我都不得不说,魏同学烤的香肠,是我吃过最难吃的东西。
“亲,你连里面都烤煳了。”
“有……一点儿吧?”
“还把糖当盐了?”
“是吗?”
……
反观刘大壮和萧何自食其力,啃得不亦乐乎。
接收到我怨念的目光,萧何越过刘大壮,向我和魏光阴一人递来一根自己的杰作。不知是不是火光的缘故,男孩的面庞看上去红得通透。
“对不起。哦,还有……那个,谢谢。”他支支吾吾地说。
魏光阴应该从未想过会与萧何坐在一起吃烧烤,当即也别扭起来,拢着手轻咳一声:“彼此。”
“噗。”
他们太过官方的对白令我破功笑出,唾沫星子横飞:“不知道为什么,你们俩这状态,让我很想叫你们喝个交杯。”
刘大壮“唰唰”地从腰间抽出一瓶什么东西,往地上一扔:“我就有先见之明,义结金兰怎么可以没有酒呢?”说着,他还要去拉魏光阴的手,拿刀放血。
人家只是化干戈为玉帛,谁说要义结金兰了?鬼才要义结金兰!分明是他自己想和魏光阴套近乎,就为多学点实用的驾驶知识!于是为保护魏光阴毫发无损,我和刘大壮围着火篝再度交起手来,成功地勾起魏同学的回忆,令男孩嘴角轻扬。
我正得意呢,眼角余光突然瞥见树林不远处有什么东西在迅速移动过来,定睛一看,霎时尖叫着跳离了原地。
“蛇啊!蛇!”
刘大壮离我最近,长手一挥将我护在身后。我们几人屏息静气,看那条表皮异常鲜红的蛇就停在几步之外。
听说颜色越鲜艳的蛇越可怕,这蛇一看就毒性剧烈。我正踌躇着要不要捡个小石子之类的引开它,然而我没想到的是,身前那作势要保护我的汉子,特别不合时宜地晕了过去。
他体形大,重物落地的声音大概惊动了正在四处勘察的红蛇,开始疾速朝我的方向而来,条件反射要攻击我。我瞠目结舌地往后退,最终左脚绊住右脚,倒了下去。眼看就要被它咬到时,两块石头从天而降,不偏不倚地砸中它的头部,使它当场毙命。
那两块石头,一块出自魏光阴的手,一块出自萧何。
这一时半会儿,竹林里静静的,静得只能听见我惊魂未定的喘气声。
魏光阴率先回神,将我从地上扶起来:“没事吧?”
我惊魂未定,傻傻地摇头,看他顺势去掐刘大壮的人中,将对方唤醒。
怕这条蛇还有其他同伴,此处不宜久留,萧何一边收拾东西,一边解释说:“附近有个蛇厂,偶尔会偷溜一些出来。但因为爬出来的大多都没毒性,村民们也就没怎么在意,没想到还有漏网之鱼。”
从此以后,胆小鬼成了刘大壮的代名词。他脸红脖子粗地同我们争论,说他已经很努力很努力想要保持镇定,可他打小对那种滑不溜秋的东西有阴影,一见就腿软,包括见了泥鳅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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