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的道歉最真诚
(2010-11-22 18:2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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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批评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和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的通报
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相关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
近日,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和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两公司)在互联网业务发展中产生纠纷,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甚至单方面中断对用户的服务,影响了用户的正常业务使用,引起用户不满,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事件发生后,工业和信息化部高度重视,会同相关部门及时了解情况,平息争议,坚决维护用户合法权益和市场秩序。经研究,现对两公司通报批评,并对两公司及相关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提出如下要求:
一、
二、
三、
四、
五、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二O一O年十一月二十日
以下是360道歉信全文:
360再次致社会和网民的道歉信
近期,360与腾讯公司发生了一系列争执,给亿万网民的工作和生活带来了很大困扰和不便。在工信部等政府部门及时介入干预下,目前纷争已平息。我们已于2010年11月4日向广大网民发出道歉,今天,我们再次诚挚地向您说声:“对不起!”
目前,腾讯与360软件、网站已全面兼容。我们衷心希望您和亲朋好友继续享受360提供的高品质安全服务,也欢迎广大用户继续对我们进行监督、鞭策,共同构建一个更安全、开放、快乐的互联网。
自创立以来,360一直致力于为用户提供免费的专业安全服务。从查杀流氓软件开始,360为广大用户打补丁、杀木马、拦截欺诈钓鱼网站,并将免费杀毒惠及每一个用户,既保护了电脑安全,又为用户省钱。360由此得到网民的信任。
网民是我们的衣食父母,“用户利益至上”是360的核心价值观。正因为有了网民的支持,360才能不断发展,建立起全球用户数最多的互联网安全防护体系。我们将继续坚持“专业品质,免费安全”,为建立一个安全、健康的网络环境,做出应有的贡献。
我们完全接受工信部对此次纷争事件的通报批评,坚决贯彻落实通报中的工作要求,向社会和网民道歉,停止公司间的相互舆论攻击。
我们在此进行反思:在注重创新的同时,更兼顾产业的和谐;在敬畏用户的同时,更兼顾有序的竞争。我们将放眼未来,用创新赢得尊重,用责任赢得信赖。
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以下是腾讯道歉信全文:
和你在一起
亲爱的QQ用户 :
前段时间,腾讯公司和360公司爆发了一场广为人知的纷争。最终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政府部门的协调下,这次纷争告一段落,QQ用户的安全和权益得到了保障。在此,我们向所有在事件中受到困扰的用户致以诚挚的歉意!对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政府部门的通报批评我们虚心接受,并且会按照有关要求认真落实后续工作。对大家在此过程中对我们提出的意见和各种批评,我们也会认真听取、总结,吸取教训。
痛定思痛,我们在处理的方式和与用户沟通中采取的方式有很多值得反思的地方。起初,我们把注意力都放在“谁对谁错”、“是非曲直”这样的问题上,与此同时,却忽略了用户的感受。
作为一家发展较早、规模较大的企业,同时作为行业领先者,我们应该更加注重用户的感受;如果我们在做出那个“艰难的决定”之前能够和您有更充分的沟通,让您能有机会更明白风险和问题所在,整个事件的演化也许就是另外一幅情景。
事件发生后,我们从用户、媒体、行业专家那里得到了很多信息,其中有意见,有建议,也有批评。无论从哪个角度,能得到您的帮助是我们的幸运,也是我们在这个事件中的一份收获。您现在也许还无法想象这些意见对我们有多么重要。正是您的这些意见,将会成为腾讯公司战略转型和企业升级的关键动力。
也正是因为有了这样的认识,公司领导在不久前致员工的一封信里才会提出:“这不是最坏的时刻;也没有最好的时刻;让我们放下愤怒;让我们保持敬畏;让我们打开未来之门。”我们相信,这次事件结束之后,在政府的推动下,我们一直渴求的“阳光下的竞争”时代终将到来。腾讯也将以更开放的心态和用户、行业一起去拥抱这个时代。
随着QQ用户数的持续增长,我们明白身上的责任越来越重大。面对责任,我们必须对自己要求更高、做到更好。这样的心态也让我们更能理解您在此事件中所受到的困扰。因此,我们再次向您致以诚挚的歉意,希望未来能继续得到您的支持。
无论过去、现在还是未来,我们的心愿不变:和你在一起。
腾讯公司
2010年11月21日
对话腾讯360“一把手”
马化腾:不要再打腾讯的主意
昨日上午,在北京约见包括本报在内的十余家媒体记者时,马化腾气色明显好了许多。不过,在他看来,过去的一周依然是惊心动魄的一周,很多事情的发展超乎了想象,也正是基于这种原因,腾讯才会不得不出此决策。
南方日报:上周,腾讯作出了一个暂时性的“二选一”决策,您是否考虑到用户的感受?
马化腾:其实无缘无故去做“二选一”对自己也没好处,这确实是一个迫不得已的行动。不过,事后回头看,与用户的沟通与传递信息的确是有不完善的地方,也有不足的地方,也伤害到了用户的感情,在这里,我们向每一位用户表示歉意,希望今后用更好的服务来回报用户。
南方日报:为什么不直接向监管部门汇报,让政府主管部门来处理?
马化腾:我们有向公安、工信部汇报,但这个情况比较特殊,第一是发生在周末,反应时间会晚一点,尽管政府也高度重视;第二是涉及到整个计算机外挂、证据保全分析等,情况非常复杂,要在短时间(两三天)内制止外挂的行为是比较困难的,所以只能自救解决。譬如,之前360打金山,金山装机量很快从2000万变成400万,有人管吗?
南方日报:你怎么评价这次360的竞争手法?
马化腾:我不想花太多时间评价对手,但是不管什么产业,要在法律框架下去竞争,哪怕有一些模糊地带。事实上,腾讯并不是唯一一家受害的,过去360充分利用竞争对手的矛盾来消灭对手,但当时我们没有意识到,所以现在也理解有一些互联网厂商会在旁边看热闹。
在这里,我们也建议周鸿祎不要打腾讯和其它厂商的主意了,有本事就在自己的领域做好它。
南方日报:你如何看待现在互联网的商业竞争环境?
马化腾:过去两家互联网企业打打杀杀,竞争又合作,但现在互联网行业格局已经比较明确,并形成了三大三小的局面。所以,我觉得整个互联网产业已经逐渐开始理性和成熟,而不是带个人化有感情色彩的竞争。
南方日报:360宣布召回扣扣保镖,以后双方会否考虑合作?
马化腾:我们希望是没有客户的资料外泄。未来怎么合作,我们是观其言,看其行。我现在看到的情况是,他(周鸿祎)说这个还不是外挂,没有侵犯利益,从这点看,我感觉威胁还没解除,对方还会卷土重来。
南方日报:你担心360做IM(即时通讯软件)吗?
马化腾:事实上,我一直在跟我们的同事说,竞争对腾讯来说也是有促进作用的。其实360如果做IM,我一点也不会介意,谁做我们都欢迎,但一定要正规,不要一出来就想着偷别人的关系链。
周鸿祎:360从未刻意与谁为敌
“老周这两天不在北京。”尽管忙着与腾讯掐架,但360董事长周鸿祎似乎有意避开媒体的视线。诚如360公司员工所说,周鸿祎这几天也是忙得不可开交,而在接到南方日报记者的电话时,电话那边周鸿祎的声音也明显是沙哑的。
南方日报:双方交战之初,业界人士普遍认可的逻辑是,腾讯推出了QQ电脑管家,影响到了360的份额,这是否成为了双方交战的一个诱因?
周鸿祎:首先腾讯强行在用户电脑里面安装QQ电脑管家,丝毫没有给用户任何知情权和选择权,这是一点。同时,QQ电脑管家抄袭360安全卫士,图形界面甚至连文字都与360安全卫士高度相似。这样的抄袭加强制推广,是置360于死地。我们在功能上、界面上、用户体验上下了很多功夫,可是QQ电脑管家丝毫不费力地就抄过来了,虽然做得并不比360好,但显然这是对360权益的侵犯。
南方日报:这也是推扣扣保镖的原因之一?
周鸿祎:360必须得反抗啊,我一直认为,好的商业竞争肯定是提高消费者福利的,包括后来推出扣扣保镖,但腾讯认为这个产品损害了他们的商业利益。
南方日报:与腾讯的恩怨是否有更深层次原因?
周鸿祎:没有。
南方日报:有人说你是“流氓软件”之父,你怎么看过去几年的互联网竞争环境?
周鸿祎:在互联网行业里,3721一直是我想竭力摆脱的梦魇,包括我做360都是为了要摘掉这个强加给我的大帽子。本来是一个创新的产品,为什么会失败?这是我这五年来一直在思考的。3721失败,是我忽视了用户的感受,不尊重用户的利益,眼里只有竞争对手。最终,3721赢得了战斗,但却输掉了战争。换句话说,不是竞争对手打败了我,是用户打败了我。
360安全卫士,从根本上讲,就是为了洗刷强加给我的罪名。但是,我让它吸取了3721的教训,一定要尊重用户的利益,尊重用户的体验。
南方日报:此前你与瑞星、金山、百度都打过仗,现在又与腾讯掐架,怎么看360的“好斗”?
周鸿祎:360从来没有刻意与谁为敌。以往为了用户利益,360多次冒“业界”之大不韪,向一切灰色利益和潜规则宣战。
南方日报记者
360和腾讯战法律之惑: 隐私如何界定?
对360隐私保护器、扣扣保镖相关法律问题的分析
本文引自于“中国法学网”有删节
短短一个多月时间里,360和腾讯之争众说纷纭。
对于这次注定会载入我国互联网发展史册的标志性事件,从法律角度分析当事双方的是非曲直,当然是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方面。
一、QQ扫描是否属于偷窥用户隐私?
根据腾讯公司的公开声明,其所扫描的是用户电脑中的可执行文件,不涉及用户文档或者聊天记录等信息,并且绝不上传用户数据。如果事实如此,则其扫描的显然不可能是民事权益意义上隐私或者名誉相关信息。唯一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其扫描的数据是否属于中性的个人信息(数据)?其行为是否属于对个人信息的侵犯?
由于我国缺少一部统一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因此,QQ的扫描行为是否构成对个人信息的侵犯,其实无法简单地进行法律上的判断。如果一定要回答这个问题,必须也只能借鉴国际上其他国家的通行做法或者评价标准。
在个人信息保护制度比较健全的国家,判断是否对个人信息构成侵害有两个最为重要的前提:(1)所涉及的个人信息必须是“可识别特定个人”的信息;(2)必须有个人信息“处理”的行为。只有分别满足这两个要求,才有可能判断行为违法。
在各国的法律实践中,“可识别特定个人”是对个人信息的核心要求。个人信息必须可以与特定的个人挂钩,能够根据该信息识别特定的个人。
“处理”是一个专门的法律概念,也就是说,必须有“处理”个人信息的行为,才能启动个人信息保护法。简而言之,处理是指以手动或者自动的方式,对个人信息的特定操作,如采集、分类、保存、利用、转移、提供、销毁等,贯穿个人信息操作的全流程,其基础当然是个人信息的采集行为。
用这两个标准来分析QQ扫描用户电脑的行为,根据腾讯的公开声明,其扫描只是针对用户电脑中的可执行文件或者系统配置,因此,扫描并不涉及“可识别特定个人”的信息;同时,根据腾讯的公开声明,QQ扫描绝对不上传用户的信息,只在扫描发现病毒后予以清除,这样,没有上传信息就不可能有个人信息保护法律意义上的信息采集活动,因此,QQ扫描用户电脑并不涉及信息“处理”活动。在既没有个人信息,又没有处理活动的情况下,当然不能说QQ扫描侵犯了用户的个人信息。
二、扣扣保镖是否属于外挂软件?
腾讯方面认为,扣扣保镖属于外挂手段,对QQ的多项功能进行了破坏,并因此决定在装有360软件的电脑上停止运行QQ软件;360方面认为,扣扣保镖是一款合法软件,并且,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外挂仅只存在于网游领域,其他领域不存在外挂问题;因此,要辨明整个事件的是非,无法绕开扣扣保镖的定性。
就法律角度而言,需要明确的问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如何认识外挂的基本属性?外挂是否只存在于网游领域?是否所有的外挂都违法? (2)如何判断扣扣保镖是否违法?
(1)外挂的基本属性
根据2003年12月18日新闻出版总署、信息产业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版权局、全国扫黄打非小组办公室发布的文件,明令禁止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开发和传播其网络游戏的“外挂”程序的行为。由于五部委文件只涉及网游领域,而QQ属于即时通讯软件,不属于网游软件,360因此认为不能适用五部委文件将扣扣保镖认定为外挂软件。
但是,如果仔细分析五部委文件可以看到,其认定网游外挂的两个核心构成要件分别在于未经许可,破坏他人对网络游戏产品的技术保护措施、修改作品数据,而这两个要件恰恰是《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二十四条两部上位法规定的要件,因此,五部委文件本身是与上位法完全一致的,是在网游领域具体实施上位法的规定。由于《著作权法》、《软件管理条例》均未将其适用范围限制在网游领域,根据五部委文件反推上位法的效力范围,将外挂限定在网游领域当然是经不起推敲的错误观点。
在《国家版权局关于网吧下载提供“外挂”是否承担法律责任的意见》中,进一步明确地指出了外挂的上位法依据。根据该意见,网吧下载、提供“外挂”的行为,或者明知下载“外挂”程序系顾客利用网吧服务器分配的空间所为,却不制止并继续向他人提供的,属于《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六)、(七)禁止的侵权行为。
由此可见,在我国成文法中,所谓外挂,应是指那些通过在权利人软件中嵌入新软件或程序的手段,违反《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第(六)、(七)项、《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三)、(四)项的行为。从现行法律规定来看,所有未经权利人许可,破坏权利人对网络游戏产品的技术保护措施或者改变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行为(即所有的外挂),均属违法行为。
(2)对扣扣保镖的分析
由于扣扣保镖特别针对QQ开发,并通过将自己的主要功能模块加载到QQ运行进程,拦截QQ进程的系统,修改QQ软件客户端,改变QQ软件部分功能,因此,可以说扣扣保镖完全符合国际上对于外挂程序嵌入特征的一般界定。根据上述对我国法律规定的分析,只要有坚实的技术分析为基础,能够证明其故意避开或者破坏QQ软件的技术措施,或者故意删除或者改变QQ软件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从法律上论证扣扣保镖构成民事侵权或者行政违法都并不太难。
而为了真正实现对著作权人权利的保护,各国立法和国际公约都规定了对规避和破坏保护著作权的技术措施行为的惩罚措施。美国国会于1998年10月通过了《千禧年数字版权法》。该法第1201条区分了两种类型的技术措施:一种是“访问控制措施”,即通过设置口令等手段限制他人阅读、欣赏文学艺术作品或运行计算机软件;另一种是“保护著作权人权利措施”,即防止对作品进行非法复制、发行等的技术措施。而扣扣保镖提供了令无需付费的普通用户获得付费QQ会员专属的去广告功能,实质属于对QQ客户端会员特权服务功能的破解,明显属于第一种的“访问控制措施”,应予以禁止。
欧盟对于技术措施的保护则更加严格。《版权和相关权指令》禁止制造、进口、发行、出售、出租、以商业目的持有可以规避技术措施的设施和产品。且《版权和相关权指令》将“技术措施”定义为著作权人在数字化作品和网络作品中设置的各种类型的技术措施。若依照欧盟法律,则对360公司推出扣扣保镖,作为破解QQ客户端广告工具的行为,可直接认定为制造、发行可规避软件保护技术的,侵犯腾讯公司软件著作权的行为。
腾讯公司推出的QQ会员服务,只有付费购买了会员服务才能享有系列软件的拓展功能,如QQ会员用户登录时,QQ客户端将能屏蔽flash广告、上线广告等内容,而普通免费使用的用户的客户端则不具有这一功能。眼下扣扣保镖即可用于破解QQ客户端会员身份的限制,间接为非会员用户提供了去广告版的QQ客户端。虽然,最终的去广告行为是由用户触发,但扣扣保镖实际上是扮演了破解工具的角色,侵犯了QQ客户端所有人的著作权。
我国于2007年正式加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简称《版权公约》)。《版权公约》将权利管理信息定义为:“识别作品、作品的作者、对作品拥有任何权利的所有人的信息,或有关作品使用的条款和条件的信息,和代表此种信息的任何数字或代码,各该项信息均附于作品的每件复制品上或在作品向公众进行传播时出现。”公约禁止各软件公司直接侵犯其他软件著作权人的权利管理信息,也严禁任何公司在明知或应知情形下,诱使、促成、便利或包庇侵犯其他软件著作权人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行为。
虽然360公司推出的扣扣保镖一直声称赋予用户选择权,但其也难免去除或改变QQ客户端权利管理信息的嫌疑。最明显的表现是,扣扣保镖植入QQ客户端面板的安全键,直接去除了QQ安全模块插件著作权人的权利管理信息,改为自己的扣扣保镖。在QQ安全模块仍处于运行状态时,其著作权人不仅失去了名称标识,也失去了标示有关作品使用的条款和条件的信息的权利。
事件回放
2010年9月27日,360推出宣称能够监测QQ扫描行为的“隐私保护器”。对于360的指控,腾讯全面予以否认,公开声明QQ安全模块绝没有进行任何用户隐私数据的扫描、监控,更绝对没有上传用户数据,并于10月14日正式起诉360不正当竞争。10月27日,百度、腾讯、金山、傲游、可牛等共同发表一份《反对360不正当竞争及加强行业自律的联合声明》,在倡导同行公平竞争、呼吁主管机构介入调查的同时,也承诺并呼吁同行企业“不与360发生任何形式的合作”。
10月29日,360推出一款名为“扣扣保镖”的安全工具,称该工具全面保护QQ用户的安全,包括阻止QQ查看用户隐私文件、防止木马盗取QQ账号以及给QQ加速等功能。同日,腾讯发表声明,指该软件通过外挂手段对腾讯QQ的多项功能进行破坏,严重影响QQ软件的安全和完整服务,是一种明目张胆的违法行为。11月3日,腾讯决定将在装有360软件的电脑上停止运行QQ软件,并将QQ安全模块代码交由第三方机构检测。11月4日,360决定召回360扣扣保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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