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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福建《海峡都市报》记者黄立东,下面有几个问题向您请教。
新华都集团董事长陈发树、总裁唐骏10月20日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新华都慈善基金会”成立,并举行首批捐赠仪式。陈发树将个人持有的价值83亿元的股票捐赠给慈善基金。此次捐出的股票资产占陈发树个人财产的45%,主要包括其持有的青岛啤酒7.01%股份、云南白药12.3%股份和45%的新华都股份。83亿元是根据这些股票在最近20天的均价计算所得。
目前,基金会拥有1亿元现金,未来将用所拥有的上市公司股权分红,维持日常开销。
结合上述情况,现有3个问题需要得到您的解答。
(1)陈发树将个人持有的价值83亿元的股票捐赠给慈善基金,在税收上享有哪些政策支持?外界质疑陈发树借助此次基金会的成立是为了免受“逃税门”困扰,在税法上是否有先例?
(2)捐赠资产还将享有哪些优惠政策?
(3)基金会、慈善组织等社会团体申请公益性捐款税前扣除资格需要履行哪些程序?
解答精要:
(1)个人将持有的上市公司的股票用于公益性捐赠,除涉及印花税和个人所得税外,不涉及企业税费的问题。《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的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因为陈发树捐赠的是上市公司的股权,并且这些股权是由陈发树个人出资取得,并非来自某项应税所得,因此,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的优惠实际是享受不到的。
我从媒体上看到,陈发树收购青岛啤酒和云南白药的资金主要来自减持紫金矿业股份,其适用的个人所得税政策是非常明确的:“为了配合企业改制,促进股票市场的稳健发展,经报国务院批准,对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从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的情况来看,对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取得所得征免税政策需要作适当调整。考虑到个人投资原始股风险低、收益高,应当对此恢复征税。但个人投资二级市场股票的风险大,从培育股票市场的角度,目前仍不具备征税的基础。在全流通时代,对个人减持原始股征收个人所得税是十分必要的。
按照《企业所得税》第二十六条、《企业所得税实施条》第八十二条的规定,新华都慈善基金会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慈善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设立登记并规范运作,慈善会取得的各项非营利性收入不征收企业所得税。这些收入包括接受捐赠的现金、股权,以及股票持有期间取得的姑息、红利和减持差价。
(2)捐赠资产涉及的优惠政策还有: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个人通过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按照现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准予在所得税税前扣除。
(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号)规定,符合条件的社会团体可以申请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民政部于2009年7月15日公布了《社会团体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认定工作指引》,明确了申请条件、审核程序、申请文件、财务审计、监督管理等内容。根据该规定,申请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团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①符合《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项到第(八)项规定的条件;
②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经民政部门依法登记3年以上;
③净资产不低于登记的活动资金数额;
④申请前3年内未受到行政处罚;
⑤申请前连续3年年度检查合格,或者最近1年年度检查合格且社会组织评估等级在3A以上(含3A);
⑥申请前连续3年每年用于公益活动的支出,不低于上年总收入的70%和当年总支出的50%。
申请文件除需填写《社会团体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申请表》外,还需提交以下文件:
①申请报告;
②《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的复印件;
③社会团体章程;
④申请前3个年度的资金来源和使用情况、公益活动支出明细、财务报告、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
⑤登记管理机关出具的申请前相应年度的年度检查结论或社会组织评估结论。
社会团体应当按照规定格式编制《社会团体公益活动支出明细表》并提交经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审计报告。
申请报告由民政部负责初审。地方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团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民政部门负责初审。民政部门初审同意后,将申请文件和初审意见转交同级财政、税务部门联合进行审核确认。
新华都慈善基金会应当按照上述程序取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后,其他单位或个人将资产捐赠给新华都慈善基金会才能享受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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